以“坚守底线”为题,写一篇800字的作文

作为一个人,应该有一个做人的基本原则。人的言行应该有底线。这个底线需要每个人坚持。过了这条线,一个人就很难被称为纯粹的人了。我个人的理解是,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侮辱或欺负别人;在任何借口下,都不能对他人使用暴力,更不能肆意伤害他人生命。这是行为的底线。在言论上,人也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线,就是不能无中生有造谣中伤,不能诬陷栽赃血口。就像常说的,涉及到别人的亲戚。这是说话的一条底线,一条底线。如果一个人在言行上越过了这样一条线,即使他还是一个人,他也已经是一个受损的人了。

当然,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很复杂,有时甚至很危险。一个人为了避难,难免会说一些谎话;为了生存,一个人也有可能去套别人的话。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做杀人的事情。这是非常情况下做人的一个底线。如果越过这条线,一个人就不配称为人。

回顾历史,我们社会的一个普遍情况是,残酷是在一些非常冠冕堂皇的旗号和口号下进行的。比如以“公有制”、“革命”的名义剥夺个人的合法财产;以“坏人”“罪犯”为借口殴打侮辱人,甚至在没有任何法律审判和逮捕程序的情况下残忍地处决人。似乎一个人一旦成为“坏人”、“反革命”、“罪犯”,就不再有丝毫的人权,可以被别人虐待和对待。我们今天经常能听到和看到的“文哥”中各种残酷的、非人化的行为,以及对“坏人”、“罪犯”,甚至只是犯罪嫌疑人的处理,都是这种思想的具体体现。在这样的传统下,我们首先应该在全体人民中树立这样一个基本的观念:即使是“坏人”,也有他作为人所享有的一些最基本的权利,我们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和明确规定对他的恶行和罪行进行“起诉”,而不是像一群流氓一样,随随便便地实行冒险和粗暴的“人治”。这是另一条线,但却是一条需要官民共同遵守的线。过了这条线,就算没有“国不成国”,这个国家也会是一个弱肉强食互相践踏,人人自危的无法无天的“国家”。“文哥”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随着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我想起鲁迅在他的一篇文章中说过的一段话,大意是:一个人应该尽可能地做有益于他人和利己的事;如果做不到,尽量做一些利己但无害的事情;如果不行,就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他坚决反对只做损人不利己的事。鲁迅一直被我们的社会视为精神文化方面的旗手,他的很多思想往往被认为是非常激进和叛逆的。然而,他对新式青年的要求和对生活在传统社会的新人的“为人处事大纲”的底线,却是那么耐人寻味。

至于一个人如何守住做人的底线,看来我得交一张白纸了。人生险象环生,我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守住这条线。我只有一个大概的猜测:吃“人奶”长大的人,或许能守住做人的底线;吃着“狼奶”长大的人,可能要经历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才能保住这条线。另一方面,在人权保障充分的社会,一个人更容易守住这条线;在一个践踏人权,把人当人看的社会,似乎只有把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人才能守住这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