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入学要求
1.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学校会从德、智、体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鉴定。
2.对思想品德合格,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3.研究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结业证书。毕业后两年内可以补考,重考或者补写毕业论文和答辩,考试合格后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颁发日期填写。
4.对取得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上海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