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质量论说文

公民的思想道德修养重在实践。

中央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靠的是教育和实践。积极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在道德实践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人民群众在自觉参与中陶冶情操,为道德建设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道德实践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道德实践是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内在要求。人们道德理想的确立和道德信仰的巩固,离不开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实践的作用,把道德实践渗透到道德建设的全过程。

第一,道德实践是吸引人们参与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人民群众作为道德建设的主体,既是道德建设的实践者,也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他们在道德建设中具有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说,道德建设与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它体现了人们的利益。如果道德建设做得好,人民思想道德水平高尚,社会风气优良,人民安居乐业,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就能得到有效保障;反之,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其次,道德实践是提升公民道德境界的重要保证。道德实践属于养成教育,是一个知行统一的过程。公民的道德境界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其中道德行为是衡量人们道德境界的重要标准。道德实践在道德认知向道德行为的演变中起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只有在道德实践中体验和感受道德的力量,才能逐步提高对道德的认知,进而主导各自的道德行为。另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是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前提。道德认知正确与否,取决于道德实践的检验。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道德认知可以逐渐升华为相对稳定的道德行为,达到知行合一的目的。有效克服当前道德建设过程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知行脱节的根本途径是引导人们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

第三,道德实践是实施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措施。《纲要》首次明确提出了公民20字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礼貌诚信、团结友善、勤奋自强、敬业奉献”。这些道德规范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融合的结晶。将这些基本的道德规范转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也离不开道德实践的支撑。一方面,20字基本道德规范的实施需要教育和实践的协调和推动;另一方面,将20字基本道德规范融入道德实践,可以对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产生强烈影响,增强道德实践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道德实践是实施纲要的关键环节,是以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中,必须始终注意正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面,道德教育应贯穿于道德实践的全过程。注重道德实践的教育功能,围绕道德教育主题组织实践活动,使人们明确实践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参与道德实践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将道德实践引入道德教育。只有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着眼于公民道德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道德教育才有时代感和感染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道德实践必须与时俱进,继承传统,勇于创新。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弘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其他国家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道德的要求越来越高,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载体、丰富新内容,有针对性地细化、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内容,深入实际地开展道德实践,不断开拓道德实践的新领域,增强道德实践的实效性。

三是道德实践与法治实践的关系。良好道德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既有赖于道德实践,也有赖于法治。道德建设属于“德治”范畴,但离不开“法治”的密切配合,需要道德“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强调道德实践,就是重视道德本身的作用,通过道德自我完善,使人们自觉服从道德评价,从内心接受道德约束,从而达到平衡自我、稳定社会的目的;强调法治的实践,就是从立法的角度去评判或制裁不道德的行为或习惯,让违背道德的东西没有立足之地。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律”和“他律”的作用,把内在的自我觉醒和外在的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