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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职责。人才问题是关系政法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文试就我县政法人才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谈,以供探讨。

一、我县政法人才工作

近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着眼客观实际和发展要求,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各层次、各类人才需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政法人才,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作用,使政法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加,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警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作风进一步改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政法工作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牢固树立人才观念。各级政法各部门始终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放在各项专业工作的首位,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抓好人才工作,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提升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各级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先做好人才工作的思想,积极投入人才队伍建设,为政法人才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严把“入口”。在人才引进工作中,政法各部门始终严把入口,做到学历不够的不进,素质不高的不进,作风不实的不进。比如我县基层司法助理员在5438年6月+2002年2月并入之前,县局只有25名行政干警。为解决该院成立后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吸收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原司法辅助人员的基础上,以招录公务员和从其他行政部门调入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通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批准,* * *已经招聘了12名素质较好的青年公务员,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活力。

三是大胆培养和使用人才。首先,利用你的优势。对于历史悠久的警察,我们应该克服他们的缺点,利用他们的特殊技能,把他们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使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比如5438年6月+2003年10月,某警官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为了充分发挥他的特长,他立即被调到机关有关部门担任负责人,以便更好地发挥他的作用和才能。第二,科学用人。首先要坚持任人唯贤,突破思维定势的束缚,大胆使用品德好、工作负责、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干警。其次,拓宽选人渠道,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2003年,县检察院将院内除县委任命外的科室岗位全部拿出来,让优秀人才在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再一次敢于担当。针对过去政法部门严重的论资排辈现象,不能因为年轻就把壮年的干警暂时放出来,而要优先安排在任务重的岗位上锻炼,在艰苦条件下磨练,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仅在2004年,就有4名年轻警官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

第三,我愿意投资。作为一个山区贫困县,我县各级政法部门的经费非常有限。但在这种形势下,各级政法部门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定期选派干警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在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近两年来,政法各部门每年都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人才培养,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政法人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人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才总量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稳定形势越来越复杂。要处理这些困难和问题,警队是非常重要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县的警力非常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政法工作的需要。就公安机关而言,全县人口约36万,但警察只有223人,平均每65438+万人不到一个警察。机关内部部分部门只有1名民警,严重影响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高素质人才匮乏。就干警学历而言,全县现有干警中,只有1人是全日制政法院校毕业,其余大部分是通过函授、远程教育、电大学习取得相关学历。就干警的专业素质而言,缺乏专业的办案带头人和专家,部分干警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以至于一些单位出现了“三分之一的人能干,三分之一的人跟风,三分之一的人站着看”的现象。

三是人才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来看,政法院校毕业的干警较少,非政法专业的干警较多,计算机、文秘、金融等领域人才严重缺乏。从分布来看,基层尤其是办案一线人才匮乏;从年龄分布来看,现有专业较强的院系骨干相对较少,存在断层现象。

第四,人才流动性不大。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上下级政法部门之间的交流和调整太少。就我们县而言,这几年除了部门领导提拔到其他县任主要领导外,政法副职领导几乎没有交流。如果有变动,他们只负责部门内的工作,或者调整部门。至于普通民警的交流,除了调到沿海地区的,基本没有变化,难以激发队伍的活力,从而影响工作的开展。

五是进出口不畅。进出口顺畅是一个提了很多年的话题。但是,除了关于进口的规定外,对于那些对工作没有贡献、犯了大错误、经常不服从领导的警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很难通过组织措施来处理或调整这些警察,即清理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可升可降可放的聘用制度和资格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六是少数政法干警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水平不高。政法队伍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纪问题,如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仅2003年,我县就有两名政法干警因违法违纪被处理,其中一人被判刑。

七是人才培养投入不足。虽然有投入,但目前由于资金短缺,政法机关投入的资金大部分用于解决硬件设施和办案,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还相对不足。

三、人才工作的对策

1,要切实提高对人才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好政法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围绕壮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突破一切阻碍人才快速成长的思想观念,坚决破除一切制约人才施展才华的体制障碍,着力改变一切影响人才创业创新的氛围和环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2、加强对政法人员的考察工作。针对人才数量不足、高素质人才短缺、结构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研究,制定加强本系统、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人才聚集工程”要树立“人才为我所用”的理念,进一步拓宽人才发展思路,实行“进人”和“进才”并举,通过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方式,把各类政法人才集聚到各项政法事业中来,实现人才结构和政法事业的协调发展。二是积极实施“人才发展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政法工作实际,充分挖掘现有人才资源的潜力,发挥现有人才资源的最佳效益。既要着力培养高层次急需人才,又要根据促进我国政法工作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培养和发展高层次实用人才。

3、加强政法人员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按照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定位清晰、层次分明、相互支撑的优秀拔尖人才培养支撑体系,继续坚持政法战线对各级领导的特殊要求,严格政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实绩选人的原则突出能力,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一要继续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要改革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注重由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转变,坚持以领军人才、业务骨干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优先培养。坚持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机制,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高精尖人才。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轮训、实战化培训、岗位练兵,培养大批专业专家和岗位标兵。要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任职、任用和晋升的必经程序。要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设立专项资金,选拔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警官给予重点支持。

二要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工作力度。首先,要加强干部交流前的需求调查,充分了解关键人才的需求,按需选拔。其次,要调整交流干部结构,在选拔干部的同时,加大紧缺人才交流的规模和力度,进一步强化交流效果。第三,要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轮岗。对政法干部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实行部门轮岗、异地交流、上下交流,保持政法干部合理流动,整合警力,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整体水平。

三要继续加大关键人才培养力度。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力度,把可靠、有能力、群众基础好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定期把这些干部送到上级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要提高考核,及时了解这些重点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用期制和任前公示制,推进领导干部的升降,对不适合任职的领导干部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调整充实,形成正常的更替和交替机制。

4、完善政法人才管理机制。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中组部、人事部的招聘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任用”的原则,进一步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择优选拔人才,优化各类人员配置,实现人尽其才。二是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对分布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五大系统的人才继续尝试分类管理,根据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促进各类人才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分类分级评价,建立以绩效为核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创新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评价机制,实现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从单纯的定量评价向更加注重质量评价转变。四是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依法清理不合格人员,强化人才管理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岗位资格审查等措施,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五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提高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完善内外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六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改善政法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和装备条件,增加政法事业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5、加强对政法人员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优秀人才培养支持体系,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在干警特别是各级政法领导干部中宣传政法人才队伍建设,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上来,牢固树立“人才是政法发展的关键”的观念,继续落实领导责任制, 切实把政法人才工作放在关系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摆到应有的位置,摆上议事日程,做好组织推进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攻坚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