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音乐与现代音乐的关系

传统戏曲音乐与现代戏曲音乐(1)

中国戏曲音乐是在中国民族音乐花园的土壤中发展起来的。它和古典歌曲、民歌、民乐、民族器乐一样,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中国民族音乐。与前者相比,其内涵与外延、形式与内容、风格与色彩都体现了中国民乐的最高水平,是中国各类音乐的集大成者!纵观世界,有民歌,有曲艺,有舞蹈,有民族器乐,却没有集歌、舞、乐为一体,以唱、读、做、打为基本表现手段的中国传统戏曲艺术。因此,中国歌剧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艺术现象,尤其是歌剧音乐,形成了与世界尤其是欧洲音乐完全不同的版本、风格和色彩。

中国有400到500个剧种,仅少数民族剧种就有30多个。这是一个庞大的艺术团体。如果我们稍微分析一下,不难看出,这两个剧种最大的区别就是音乐风格的不同。如果将中国歌剧音乐与欧洲歌剧音乐相比较,它并不反映莫札特、罗西尼、史特劳斯、苏佩等作曲家的个人音乐风格,而是代表一个省、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换句话说,它植根于不同地方的土壤,根据不同地方的音乐语言特点而发展,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我国除京剧外,其他剧种统称为“地方戏”)。因此,中国戏曲音乐具有群体风格、地方风格和民族风格的特征。音乐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清晰地区分了各种戏曲。同一个剧本可以改编成京剧、越剧或者豫剧。但是只有音乐不能互相替代。在戏曲这一综合艺术的概念中,不仅注重编导、表演、服饰、舞美等各种艺术门类,还注重其他表现手段,如手、眼、身、法、步等。可以说,音乐是区分戏曲的生命线和识别符号。民间有句话:看戏不叫“看”,叫“听”,就是这个道理。

中国的传统戏剧在宋元时期发展成熟。众所周知,宋词和元曲都有乐谱。一个词牌或曲牌的框架是固定的,剧作家或按声填词,或按词填词,从而产生千变万化的戏曲。几百年来,《窦娥袁》、《西厢记》、《琵琶记》、《桃花扇》等经典剧目层出不穷,产生了中国十大古典喜剧和十大古典悲剧,受到现代人的高度赞扬。可惜只剩下剧本,没有留下音乐。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从一些零散的古籍中看到一些音乐的足迹和线索,比如宋代的《道士白石之歌》、元初的《石林广录》、明代的《太古遗风》、清代的《九宫大成南北词》的《公谱》、断金的《慈谱》等。

自从昆曲、高腔、梆子和(皮黄腔)形成以来,它们互相学习,互相吸收。历经数百年沧桑,形成了以京剧、昆曲、豫剧、越剧、黄梅戏、秦腔、川剧、广东粤剧为代表的中国戏曲音乐,尤其是京剧,被誉为国剧。众所周知,比如西皮源于陕西秦腔,黄儿源于江西或湖北的宜黄戏,还有一些曲调,比如四平调、高坝子、南梆子等,都是借鉴了其他剧种的。据说京剧会场的器乐和曲牌大多源于昆曲,武术会场的打击乐大多源于梆子戏。从京剧音乐的形成和发展来看,它能成为国剧主要是因为它善于兼收并蓄,正所谓“海纳百川,容乃大。”是不是可以说多方向多层次的吸收是传统京剧发展的重要原因?

既然传统戏曲音乐是“百川入海,气度大”,但他们的唱腔和器乐究竟是谁创作和剪辑的呢?以往的戏曲史写作都是以演员为中心,至于流派成因,很少从创作角度进行阐释。恕我孤陋寡闻,梅、商、成、荀是四大名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一部专著从旋律、节奏、音色、音域、伴奏等方面论述清派之间的特点和差异。在中国传统戏曲史上,比如魏良辅,我们只知道他从曲牌的编排、捻转的处理、节奏的安排、字的咬字、器乐的伴奏等方面对原本简单的昆曲进行了改革,使昆曲成为一部大剧,却不知道他是如何把原本的昆曲素材变成一部新剧的。再比如梅派的唱腔和伴奏的形成。我们只知道钢琴大师梅雨田、、和大师梅* * *与其他唱段同台。但是,人们并不知道他们具体的创作过程。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戏曲音乐创作大多是以演员为中心,由钢琴家(或吹笛手)和鼓手反复磋商、打磨后,在没有严格乐谱记录的情况下形成,再以“口传”的形式传给二代、三代弟子。时至今日,这种方法仍在大部分中戏圈内使用。据我所知,京剧唱腔的很多曲谱还是从国乐大师刘天华先生那里获得的。所以传统音乐的创作过程,大概永远是个谜。

戏曲音乐的表演因素由(声乐)演员和(器乐)乐师组成。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剧中演员使用的独唱、二重唱、对唱、合唱等形式未来不会有太大变化,武场的锣鼓也不会有太大变化,但乐队的器乐伴奏会有很大变化。实践证明,在早期,每一种剧种都有一个器乐的基本框架,如:京剧三大件(京胡、月琴、北京二胡);河北梆子三件(板胡、梆子、笙);广东粤剧三头(高虎、扬琴、秦琴);越剧有三大剧种(主胡、副胡、琵琶)等。演奏主要乐器的乐手和鼓手* * *手握整部歌剧的伴奏。在这种基本的文武结合下,根据剧情和演唱的需要,逐渐增加了唢呐、笙、琵琶、三弦、中阮、大阮、二胡、中胡、(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等乐器,从10多人到20多人不等,形成了一个中等规模的乐队。比如五六十年代出现的京剧《野猪林》《望江阁》;越剧《红楼梦》和《胭脂扣》;黄梅戏《神仙眷侣》;广东粤剧《昭君出塞》等等。由此形成了由风管乐、弹拨乐、打击乐、弦乐四部分组成的中小型民族管弦乐的规模。笔者认为,从《中国民族音乐概论》的分类来看,民歌、民谣、舞蹈和传统民乐(如江南丝竹、河北吹歌、Xi安鼓乐、粤曲等)到宫廷音乐和庙堂音乐,都不具备管弦乐的条件和规模。只有传统戏曲乐队才能有民族管弦乐,无论是在乐器的功能配置上,人员配备上,还是情感对比上。早在1987年5月,在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首届学术研讨会上,笔者就做了“论中国歌剧音乐,现代中国民族管弦乐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的发言。我的论点是:“歌剧乐队是中国民族管弦乐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