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社会责任
换句话说,企业的存在依赖于社会的存在,所以企业应该建立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观念上,而不是企业家的权利观念上。
这个充满机遇和变化的季节,与艾略特无关。相反,中国的市场化进程给无数企业带来了真正的春天——在我们的企业家成长为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的同时,财富、道德前景、社会责任、企业伦理等一系列不那么诗意的问题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
在市场经济中,利润无疑是摆在每个企业面前的目标。然而,盈利和社会责任并不是一个必须在二者之间做出选择的问题。企业在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下,必须考虑自身的社会价值,这意味着企业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道德取向。
面对“经济人”假设和完全竞争市场,企业不得不面对某种意义上的道德真空。毕竟市场是没有心没有脑的。我们不能天真地指望市场本身自觉意识到它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更不能指望市场本身明确纠正这种不平等。
毋庸置疑,一些企业作为市场中的分子,通过寻租获利,为自身发展谋取大量利益。但从长远来看,权利交易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还容易导致市场混乱,影响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最终可能是所有企业一起受害。因此,为了稳定的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的利益,社会福利的整体发展必然要求企业做道德的“经济人”,即我们承认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要求其逐利行为合理。也就是说,诚信守法的原则是一个公司经营发展的底线。
然而,在全球化的班车上,诚信只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的底线。企业也需要有社会责任,正如美国企业家克里格·霍尔所说:企业家可以而且应该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成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与整个社会应该是一种权责关系。换句话说,企业的存在依赖于社会的存在,所以企业应该建立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观念上,而不是企业家的权利观念上。与其被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不妨将社会责任纳入主动关注的范围。事实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企业发展中的一些限制,使决策和管理更加灵活和自主。作为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一定程度上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自由。
可敬的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在他的自传中写下了企业与社会这一章:“我认为一个强大的、有竞争力的公司能够承担起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只有健康的企业才能改善和丰富人类及其社区的生活。一个有实力的公司,不仅仅是通过纳税来服务社会,还能为全世界提供各种便利,提升安全和环境的标准化。有实力的公司会在人力和设备上再投资。公司提供良好而稳定的健康发展的工作,员工可以得到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各种资源,乘以对社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