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论文
第一条: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
(淮安科技信息网,齐正清,2009-11-27)
摘要:中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由于中小企业的特点,即规模小,可控资源更稀缺,而且往往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融资是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并不十分理想。如何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快速融资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投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表现
(一)在银行贷款方面,即银行缺乏识别中小企业风险状况的有效手段。央行取消贷款浮动上限后,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利率浮动对不同风险状况的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定价。同时,央行的信贷政策也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完善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但考虑到安全性,商业银行普遍集中精力抓大客户,不愿意给小企业贷款,即使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也导致大企业锦上添花,小企业得不到及时救助。此外,中小企业贷款难实际上也反映了目前商业银行贷款考核中的另一个问题,即国企和民企是否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中小型企业通常是私营企业。虽然在正规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歧视民企和国企,但在实践中,如果信贷人员对国企的贷款出现问题,可能会被视为“锅里的烂肉”;如果信贷人员向民营企业发放的贷款存在问题,往往可能被视为私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这种观念往往让一些信贷员对拓展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犹豫不决。
(2)在直接融资方面,现有的资本市场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2004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中小企业板正式运行,这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小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无疑开辟了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特殊市场。但定位为高成长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
同时,在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的实施方案中指出,中小企业板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此外,对中小企业板块还有更严格的公司监管制度,即针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本小的情况,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可见,即使有了二板市场,较高的监管要求和上市条件也使其只能满足少数渴望融资的中小企业的需求,不可能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2)非正规金融部门仍然是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解决启动和运营资金问题的重要渠道。基于民营中小企业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一些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非正规金融活动。尽管监管部门严格限制各种形式的民间融资活动,严禁民间“无序集资”活动,但民间金融活动的客观存在仍是不争的事实。在浙江福建的民营企业中,几乎没有风险资本来自正规金融部门,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很少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到目前为止,许多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仍然是自筹资金和非正规渠道融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原因及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原因
综合各种因素,笔者总结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是银行不愿意向其提供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中国没有企业倒闭的统计数据,但一些银行管理者估计,中国近30%的民营中小企业将在两年内消失,近60%将在4年内消失。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显然使银行在向其发放贷款时面临更大的风险。贷款偿还的高违约率也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重要原因。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违约率高于十大企业。虽然银行的不良贷款存量比较高,但是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比例和大企业差不多。
2.缺少抵押和担保。理论上,可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资产有很多,包括土地、建筑物、房屋、可变现的储蓄、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销售合同等。在美国,应收账款或存货占银行接受的抵押贷款资产的三分之二。在中国,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非常严格,除了土地和房产,银行很少接受其他形式的抵押物。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银行接受的抵押物,比如自己的房产,贷款受到限制。抵押物折价率高,手续繁琐,费用昂贵,一般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此外,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为其他企业担保,银行也不允许他们为效益一般的企业做担保人,所以中小企业之间的互保往往就成了有名无实。
3.中小企业普遍经营时间短,缺乏历史信用记录,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完善。此外,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透露自己的财富、负债数额、借款渠道等商业秘密,更有甚者为了逃避税费或争取优惠政策,故意虚报经营财务状况,使企业无账可查,一个企业有两套账的现象相当普遍。
(二)引进风险资本的应对策略
笔者认为,基于中小企业的特点和现有融资体系对其的态度,引入风险投资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比较好。风险投资又称风险资本,是在风险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投入风险资本,待其发展成熟后,通过市场退出机制将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式转化为资本形式,以收回投资,获取高风险收益。
风险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公司多以股权的形式投资企业,即以资本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而不以取得被投资企业的控股权为目的。一般此类投资资本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的30%以上。投资对象为发展初期快速成长的中小企业。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投资公司将利用他们长期的经验和知识参与企业的管理,并提供管理支持。因此,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成长率远高于普通同类企业。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高额资本收益。
风险投资对选定的企业进行投资后,风险投资公司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潜力和股权增值情况,其关注点不是十个投资对象的当期损益,而是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资产增值情况。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股权资本的介入,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另一种资金来源。同时,长期持股、不干预企业具体管理、注重企业长远发展等这些特点,适合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更重要的是,风险投资通常在发展战略、财务管理、治理结构、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和进一步融资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风险投资带来的这些资源和增值服务在关系到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战略管理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资料:
[1]高新伟:中小企业投资选择十大误区,企业改革与管理,1,2002。
[2]王永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对策》,会计之友(中),2006年第4期。
[3]张柳波,刘智慧:中小企业融资理论综述,财务与会计研究,2006,5 .
第二篇文章
第三篇文章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几个关键
(中国经济时报李英俊)
最近温总理提出要快速落实“国九条”,国内股市强势反弹。国九条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那么,应该如何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呢?
笔者认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市场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市场经济的建立具有深远的影响。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市场主体多元化。然而,非国有经济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和实现规模经济的时刻之后,一直受到资金瓶颈的阻碍。建立对非国有经济的金融服务,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再次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点。
2000年是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转折点,出现了许多引人注目的新动向。一是在青岛、上海、深圳等多地有恢复、规范、重建产权交易所的大胆探索,尤其是最敏感、最受诟病的业务——非上市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再次得到肯定。二是产权交易性质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在各地蓬勃发展,如上海、深圳、成都、Xi、重庆等。第三,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风险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将“退出机制”瞄准了各地的产权交易所。这些趋势进一步证明了产权交易市场具有顽强的生命力。2004年,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的合并成为全国产权交易市场的亮点。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将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合并,组建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整合地方资源、实现产权交易机构规模经济奠定了基础。全国区域性产权交易网在各地的创新实践中,再次站在了改革的前沿。
另外,场外交易或场外交易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在证券业协会的管理下,利用自有或租赁的业务设施为未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为妥善解决原STAQ、网系统上市公司流通股份转让问题,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6月12日批准,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代理股份转让业务试点办法》,正式启动股份转让工作,首家股份转让公司于2006年7月16日挂牌。为解决退市公司股份转让问题,2002年8月29日,退市公司被纳入股份转让试点范围。
目前,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范围仅限于原STAQ、网系统上市公司和沪深交易所退市公司。公司申请代理转让股份的条件是: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从总体情况看,这一时期的技术性产权交易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已经具备了场外市场或场外市场的雏形,这些机构的进一步实践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经济的变革源于制度的变革,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也对交易制度的供给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交易机构要制定自己的交易制度,以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然而,在各地的实践中,我们发现许多交易机构的制度供给是无效的,特别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交易制度,没有与市场经济改革相结合,因此没有对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更高的层面进一步分析,很多交易机构都在忙着搞战略联盟,建立区域市场,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力,但他们致命的弱点是没有统一的制度供给,这种联盟只能流于形式,并没有触及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的核心工作,所以这种形式的联盟失败的可能性已经很大了。
在产权市场建设方面,涉及的核心创新是重新开展了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登记托管业务。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郑州、深圳等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深圳规定将深交所股份登记公司全部交由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开展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登记托管业务,提供股份登记托管、股票质押、增资扩股、转让过户、分红派息等服务。类似的做法还有河南郑州技术产权交易所、成都股权托管中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等。
对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一是将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具有资本市场性质的交易场所纳入政府监管范围,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上交所和深交所属于全国市场,可以继续由中国证监会监管。地方资本市场可以考虑由地方政府监管。二是在资本市场实施自律管理,约束和规范会员单位的行为;第三,无论是全国性交易场所还是地方性交易场所,国家都允许其自行制定上市标准,以更好地适应市场主体的要求,促进经济发展;第四,无论是公司制交易所还是会员制交易所,其性质都是市场上独立的经济实体,是盈利的。以公司为单位的交换表现为公司的利润。虽然会员制交易所本身不要求盈利,但会员必须依靠交易所盈利。因此,这两种组织形式的交易所都是有利可图的。在这种前提下,允许交易所并购、经营不完善或不符合资本市场发展要求的交易所将失去存在的基础。(作者单位:Xi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第三篇文章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世界各地的实践表明,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瓶颈是融资难。因此,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原因,回顾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实践,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体制性、政策性和操作性障碍,研究提出缓解融资难的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2003年,中国56%的国内生产总值、59%的社会销售额、46%的税收、62%的出口和75%的就业是由中小企业创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是信贷支持少;据统计,中国300万家民营企业中,只有约10%的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2003年,乡镇、个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短期贷款仅占银行全部短期贷款的14.4%。据调查,2001年,浙江民间投资中的银行贷款仅为20.1%。
二是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风险投资体系不完善,企业债券发行存在障碍,中小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公开融资。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98.7%的融资供给来自银行贷款,即直接融资仅占1.3%。
第三,缺乏自有资金。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内部融资,极大地制约了其快速发展和壮大。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研究数据,我国民营企业的资本来源中,所有者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分别占30%和26%,而企业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到1%。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金融资源分布与中小企业布局不匹配,政策性不强。为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实施“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战略,大规模撤并基层网点,收缴贷款权限,让为中小企业匹配资金供给的中小金融机构有责、有权、有弱。同时,政府对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激励机制有待创新,银行自身在机构设置、产品设计、信用评级、贷款管理等方面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特殊需求。我国设立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发展基金,但每年拨款只有6543.8+0亿元,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从1999到2004年5月,全国仅发放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8亿元,与中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二是担保规模小,风险分散和补偿制度缺失,不适应提高企业信用能力的需要。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因担保未落实而拒贷的比例高达23.8%,因抵押未落实而拒贷的比例高达32.3%,合计总拒贷率高达56.1%。然而,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仍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提高信用能力的需求:由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只在筹建初期获得一次性资金支持,没有后续补偿机制;民营担保机构受所有制歧视,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无法与合作银行形成* * *承担机制。由于担保的风险分散和损失分担补偿体系尚未形成,担保资金的放大作用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受到很大制约。此外,信用担保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
三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不协调。据相关数据显示,2003年前两个季度股市融资占比仅为1.6%,前三个季度为2.2%。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极不协调的前提下,证券市场仍然是主板主导,向大企业倾斜。此外,门槛低的创业板迟迟未推出,地方股权交易市场被取缔,非正规融资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困难加剧。
第四,中小借贷能力弱,信息不对称,影响银行积极性。中小企业管理基础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此外,关联交易复杂,财务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信用可靠性不高。中小企业借贷的特点是“少、急、频”,银行往往因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贷款的交易和监控成本高、风险大而不愿放贷。2003年,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平均不良率为32.1l%%,比商业银行贷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个百分点。贷款质量差也影响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二,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高度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1998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两次调整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以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比如,央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可以对有市场、有效率、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简化贷款审查手续,完善信用体系,扩大授信比例。上述激励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积极依托城市商业银行网络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尝试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努力实现金融理念、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的创新。广发银行确定三年向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100亿元,精心打造“私人100”专项金融服务方案。根据企业在“创业”、“成长”、“发展”三个阶段的不同融资需求,特别设计八大套餐,有效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据调查,目前城市商业银行80%以上的客户是中小企业,70%以上的信贷资金投向各类中小企业。
(二)采取多种融资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是建立了科技创新基金,通过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金投入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从1999到2003年,国家投入33亿财政资金,支持了全国4946个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二是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目前,我国已建立了200多个不同程度、不同规模的产权交易市场,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已具相当规模。2003年,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交易额已超过3000亿元,为各类中小企业的资产重组和产权多元化提供了交易平台。第三,充分发挥典当、融资租赁等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工具的作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典当行数量发展到1000多家,资金规模超过60亿元,通过典当融资为中小企业带来便利。融资租赁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003年,仅浙江的融资租赁业务就超过了700亿元。四是开通直接融资渠道。今年5月,深交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为优秀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了直接的融资来源。据统计,目前已有34户完成公开发行,总规模8.34亿股,融资总额82.265438亿元,平均发行规模2452万股,平均融资额2.42亿元。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83%。一批符合条件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将获得上市融资机会。
(三)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重点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问题。
各级地方政府在借鉴发达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通过几年的实践,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体两翼四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模式。“整合”是指主体,模式强调“资金多元化、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成绩突出者扶持”;“两翼”是指商业担保和私人互保作为必要补充;“四层”是指中央层面、省(市、区)层面、市层面、县(市)层面。近年来,有关担保的法律、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相继出台,有力地促进了担保行业的形成和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6月底,全国已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966家,筹集担保资金287亿元;投保企业约5万家,担保总额约118亿元。参保企业增加销售收入118亿元,增加利税102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找保险难的问题。
(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中小企业借贷能力。
培育信贷需求,规范信贷市场,完善信用体系,创造信用环境,对于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抵御信贷风险,提高其融资能力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外部征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向银行等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业,树立信用榜样,大力宣传和推广信用管理的先进模式和经验;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和普及工作,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营销预警、业务账款催收、会计管理和岗前调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和检测人员信用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信用调查、分析、评估、监督等专业人才。目前,有关部门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开展试点,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评级和企业信用体系,不断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政策建议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企业和融资机构的融资体制、信用环境、服务意识、服务水平等诸多因素,需要综合协调和配套解决。建议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落实产业政策和就业优先原则;二是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激励原则;第三,坚持自主审贷、自主发行的市场化运作原则。
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1)建立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
允许设立或改建区域性中小股份制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设立专门服务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应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为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实力和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吸收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入股,加快完善股权结构,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
(2)鼓励各类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通过税收支持、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再贷款和再贴现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充分发挥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应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转贷和担保贷款。
鼓励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
要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信贷业务;拓展面向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企业理财和账户托管业务;放宽融资租赁公司资质,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投资,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外贷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发挥典当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
(四)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在完善现有中小企业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辅导体系,适时启动创业板市场;逐步拓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整合和规范现有产权交易市场,为非公有制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境外上市。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探索债务融资方式。通过税收政策支持风险投资。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五)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加快建立国家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建立健全信用担保的行业参考、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担保行业自律组织。
(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研究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对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应简化工商年检手续,逐步实行备案制。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