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改革:职称外语取消成焦点
2017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个改革?含金量?高在哪里?你回应过哪些社会关注的问题?未来职称评定会有哪些重大变化?
完善职称评定标准以业绩论英雄
?这么多年一直卡在外语里,不然早就被评为高级会计师了。?年过五旬的王全平是山东一家企业的老工人,但因为外语不及格,一直没有被评为高级职称。我做了一辈子会计。平时从不需要外语。我只和数字打交道。为什么我要考外语才能评职称?
现在,随着职称制度的改革,像老王粲这样的遗憾应该可以避免了。取消外语称号?硬杠杆?也成为这次改革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其实职称外语考试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的。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发布了三次关于职称外语的通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改革和调整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称外语考试中存在的问题。
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明确规定职称外语考试没有统一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不做统一要求,不代表不用学外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术司司长余家栋说?随着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对人才的外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在导向上,还是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外语。?
此外,改革明确不以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而是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职表现和创新成果,增加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
?职称改革确立了一个方向,就是要以德、以能、以贡献来评价人才,而不仅仅是一些论文、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这就是大家说的,让胜任本职工作的人评职称,做好本职工作做出贡献的人评职称。?中国人事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吴江说。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打破评聘脱节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科学评价职称,注重实绩,就必须创新评价机制。只有身处这个领域,有深入研究和深刻体会的评价主体,才能对人才做出更科学的评价。
过去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评聘脱节的情况,即不是用人单位评定职称,用人单位也没有评定职称的权限。大部分职称都是政府部门评定的,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委会基本都是政府部门组织的。这使得评审员很难了解和观察自己工作一线的人才,导致人才的职称评审只能通过论文来反映其工作,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论文、唯学历等负面现象,间接导致了学术造假、花钱买论文等不正之风。
同时,评聘脱节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困扰。只看职称或论文录用的人才,可能不符合用人的实际需要,而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由于刚性评价,不能评为与能力相称的职称,人才的发展受到限制,用人单位也很尴尬。
为此,职称制度改革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方面,要丰富职称评审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行业评审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基层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吴江认为,这次改革体现了?专家看专家?人才的评价方式有很多,但要注意行业内的评价。比如搞农业的要经过农业专家的评估,搞中小学教育的要经过中小学教育专家的评估。不能让大学教授评价中小学教师,这样才能更科学地评价人才的水平。?
另一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人才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在一些高校和大企业,他们的人才评价标准可能比政府组织的评审团更严格,更符合用人的实际情况,对所用之人的评价可能更谨慎。这样可以把评价权下放给他们,让他们自己评价人才。?余家栋说,?这不仅节约了政府的运行成本,也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主管部门要做好事后备案,做好监管。?
扩大评价人员范围,评职称更公平。
随着经济多元化的发展,新兴经济领域的人才职称评定问题逐渐显现。过去27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多是针对体制内的人,非公部门的私企、中小企业等人才的职称评定存在机制不畅的问题。
?以演员为例,国家话剧院的演员职称评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但是有的?北漂?演员,一些小剧场或者工作室的演员,如果按照以前的体制,他们的职称评定是个难题。?余家栋说,?这次职称改革将打破体制内外的界限。只要是专业人士,就有评定职称的权利。?
《意见》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民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中享受同等待遇。
?评价范围扩大,评价主体多元化。一些行业组织和协会,以及专门的评审机构,经政府授权后,可以提供职称评审服务。但评价权力已经分散,评价主体多元化。这还要用好的职称来评价吗?指挥棒?,想不出如何指挥。?吴江说。
加强职称评审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将成为此次职称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评价权下放并不意味着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放弃,评价范围的扩大和多样化也不意味着职称评审可以随便做。
因此,《意见》提出了多项加强评审监管的措施,如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人员和人员范围,严格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完善评标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建立职称评审的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抽查检验制度,建立评审和投诉机制,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过去政府部门习惯于审批,现在要加强事后监管,这既是角色转变,也是对政府部门的新挑战。?余家栋说,?我们需要逐步学习和适应这种角色转变,加强制度建设,让职称评审更加公平公正,成为衡量人才的准确标尺,成为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的催化剂。?
余家栋表示,主管部门还将出台一批职称改革配套细则,具体指导改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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