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财税分配”问题

1,中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原因是中国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的危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状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急剧下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国家启动了分税制改革。因此,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好处是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而奠定了财力分配的基本格局。中央税收占主导地位,便于国家集中财力,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稳定大局。同时也确立了地方政府在地方税收上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2.分税制改革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享有的税种,建立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由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收管理。税收已经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不同的税种组合和不同的税率组合,引导工商业投资和生产,调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

3.退税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中央政府对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专项补贴和照顾,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存在的问题:分税制改革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统一。中央政府过于强势,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及县级以下)税收收入不足,造成了很多衍生问题: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的财力,所以在税收之外开辟财源,其中收费(税收、利润、债务是四大财政收入)最多,而且大部分是预算外收入,所以现在没有监管。另外导致了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开始卖地,这是导致目前房价高的罪魁祸首。

5.改革:对症下药。一是调整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分配,确保事权和财权的统一;二是整顿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和取消预算外收入,尽量使所得税有法可依,透明清晰。

6.文件:关于分税制改革的专业文件很多。可以在网上搜,也可以在中国期刊网上搜。搜索的关键词是分税制改革和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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