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一项属于学术论文发表中一稿多投的行为?

在IEEE的官方页面上,一稿多投的定义很简单:文章需要未发表,不在评审状态。

多年来,IEEE多重出版政策已经为作者和出版志愿者建立了一个有用的标准。作者应该只提交既没有在其他地方发表过,也没有在另一个参考出版物上被评论过的原创作品。

其实所有作者都知道,同一个稿件不能在多个期刊发表,从婚姻的角度来说,是重婚罪。而且很容易被找回,后果很严重,所以真正做到的人很少。而一稿多投的担心就少了很多,因为如果两个甚至几个期刊相隔很远,编辑和审稿人不一样,发现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况且文章还没有发表。如果只雇佣一个期刊,就没有多稿的风险。在那种情况下,需要毕业论文或评职称时,作者往往会迫于现实压力,主动选择更多的论文。或者当第一篇投稿的期刊审核时间过长或失去联系时,作者将被迫选择向其他期刊投稿。

一般情况下,给一稿多投下定义是没有用的,因为很少看到同一篇稿子同时投给不同的期刊,所以道德自律更有必要约束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一个非常恶劣的学术和道德问题。IEEE官网也说得很简短:

多种出版物被认为是对资金和空间的浪费,不能给会员和图书馆带来订阅的全部价值,并导致引用和索引混乱。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否则应该避免。?

主要是浪费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一旦被多个期刊同时发表,会让人在引用文章时一头雾水。

一旦发现一稿多投,有的期刊会通知相关单位,除了文章肯定会被退稿。最终如何处理,每个单位可能不一样,但总会影响作者的诚信,阻碍以后文章的发表。作者不应该带着侥幸心理越界。如果发表期限有压力,他们应该早做打算,早投稿或者多花时间打磨文章,提高文章的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