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22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年天津市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函[2022]449号)、《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函[2020]10号)、《市人
一、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安排,2022年职称评审将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其网址为http://111 . 33 . 175.202:8081。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将无纸化,申报者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和用人单位、业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2022年6月8日-6月65438+10月065438+10月65438+8月08。
(2)评委会在线评审:11 10月-11 2022年10月(公休日不评审)。
(3)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关注天津会计网通知。
(4)组织专家评审时间:2022年2月65438+2月31日前。
(五)评审结果公示时间: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天津会计网站的通知。
(六)取得职称电子证书的时间: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评价方式:社会评价。
申请类别:“一般申请”或“例外申请”(包括学历、资历和单位规模,仅针对省级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生)。
申报级别:正高级。
申请资格名称:郑高级会计师。
(二)资格信息栏:上传副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文件名为姓名+年份,如“张三2012”。
(3)成绩专栏:上传论文。依次扫描杂志封面、目录、内容后,每篇论文都要保存为PDF文件,上传到申报系统。最多上传3篇论文,发布通知。
(4)继续教育:填写2065 438-2022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信息。
(五)考核:填写2017-2021的考核结果。
申请人必须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书、证明材料(上传时学历、资历、单位规模对照表必须放在正确的位置,纸张必须清晰),然后提交审核,确保真实、清晰、完整,以免因填写的信息不准确、上传的证明材料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结果。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六)评委会需要申报的材料栏:
1.上传单位规模控制确认表(天津会计网下载区下载)
2.省级(高端)领军毕业证书(非省级(高端)领军毕业生不上传)。
三。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方法
评审委员会为天津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未参加面试答辩的,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审。
四。高级会计师报告的范围和方法
(一)报名范围:在本市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定。公务员(含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申报方式:使用市人社局“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 . 33 . 175.202:8081/zcpsqd/home)。
动词 (verb的缩写)高级会计师的报告条件
(1)教育和资格要求
学历、资格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5年。
申请人的使用寿命应计算至2022年底。
(2)职业能力要求
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主持本单位生产经营决策,或者从事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审计、咨询服务的经历;能够系统地掌握和运用经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掌握工作规律;较强的科研能力,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具有创造性的会计相关研究成果,并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3)性能要求
在限额以上单位任职期间,应当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及以上条件:
1.组织指导地级以上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当规模的经济组织开展财务会计管理3年以上,在规范管理、参与决策、加强内部控制、化解风险、开源节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定。
2.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过财务会计相关领域的重大项目,承担过财务管理组织和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预算制度、资金控制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的建立或优化工作。、或主持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决策分析等工作。、解决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或核心业务、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地市级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部门)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形成改革成果报告,或制定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政策文件,推广后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4.在财务会计领域有重大突破性创新,并已付诸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中发挥关键作用,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认可。
5.在组织和带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重大审计、财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中,结合行业和业务特点,工作有创新和熟练,取得了行业公认的显著成绩;或负责审计两家以上上市公司或五家以上大中型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并遵循专业标准规范执业,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6.在省级以上批准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中,承担经济论证、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出重大贡献,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表彰的。?
7.具有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主持转化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在全国或全市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会计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奖。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会计相关专业研究课题1项(不少于1万字)。
(3)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会计相关专业领域原创作品1册,或独立撰写(或编辑)并公开发表会计相关专业领域教材、案例集1册(单篇作品承担5万字以上)。
(4)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官方期刊(ISSN、CN)发表2篇水平较高的会计相关专业论文(不少于3000字);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会计相关专业论文。
(5)主持完成入选的省级以上会计案例库(不少于1,000字)。
(6)近三年内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撰写论文或会计专题研究报告、专业研究报告、行业标准及制度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方案、成果转化报告、工作规划与发展报告、咨询报告、财务可行性报告等创造性成果2篇(须能代表本人会计实践,每篇不少于5000字)。
限额以上单位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企业申请人所属单位应为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为采取集中财务管理模式而专门设立的财务管理公司等机构视同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具体标准见《关于大中小企业统计划分的通知》(2017)(字[2017]第213号)。
2、院校申报人员单位应为三级医院、本科高等院校等具有相当规模的院校(总资产4亿元以上,年收入2亿元以上)。
3.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规模应满足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连续三年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以上的条件。
(4)例外情况
对本条第(一)项所要求的学历和资格不满意,或要求在规模以上单位任职,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工作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破例申报:
对本条第(一)项所要求的学历和资格不满意,或要求在规模以上单位任职,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工作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破例申报:
1.受聘于财政部会计专业委员会或会计咨询专家。
2.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相关的会计学科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并通过财政部或其他省部级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有较大价值。
3.主持编写财务会计案例,入选财政部案例库。
4.省级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生优先考虑评审。
5.符合本条第(三)项业绩要求的项目4项以上,并经3名高级会计师(或相关学科教授)推荐,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五)继续教育的要求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18天(144学时)。继续教育的完成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核实申请人继续教育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
(六)国家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生,毕业后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的,在年度职称评定中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高级会计师职称。
6.高级会计师的报告和推荐
(1)自行申报。(65438+10月8日-165438+10月18)
申请人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提交给用人单位。
(2)雇主的审查和建议。(65438+10月8日-165438+10月18)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包括岗位、学历、资格、高级和高级会计师申请条件对照表、业绩、论文等)进行审核。)由申请人根据评估政策和申请要求提交。由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领导、技术专家或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推荐委员会(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赞成票不足半数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
用人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明确起止日期、受理部门、受理方式和联系人。宣传材料应以图片形式保存备查,上传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并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由业务主管部门向会计委员会推荐。(65438+10月8日-165438+10月18)
业务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8前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提交给会计高正评委会,期满不再受理。
七、会计高,陪审团确认收据。
评委会通过申请资格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确认接收”。
八、高级会计师专家评审
(一)通过评审的条件
根据《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职称评审实行专家投票制。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审核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参加鉴定会议的鉴定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判定为通过,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判定为未通过。
(2)评价结果的公示
评定结束后,评定结果将在职称评定信息系统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经评审无异议通过者,由会计高正评委会报市人社局备案。请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九、高级会计师职称电子证书采集
通过职称评审的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2号)的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具体时间请关注测评系统。
如果今年的职称评审是在65438+2022年2月31之后完成的,则评审时间计算为65438+2022年2月31。
?十.其他事项
(1)评审费:免收职称评审费。
(2)咨询方法
1,审核政策咨询
(1)邮箱:【邮箱?受保护的];
(2)联系电话: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23292273?23292283
2、职称申报系统咨询
市人社局23269878 12333
天津市会计系列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本文来自天津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