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跪求中央电大10秋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线作业答案。
作业1学生自己完成的,不写小论文的零分。
家庭作业2
3月28日,1993,李、关在河边钓鱼,后两人回家。走了不多远,李改变主意,对关说:"不如到大江里去钓鱼。"关答应了,二人折回河中。经过一片树林时,两人进入了游戏。在玩的时候,两个人都抽着烟,打着火柴。走出树林时,关看见树林边有一堆干草,便划了根火柴点燃了。火焰迅速上升,蔓延到树林里。两人赶忙去打,但由于火势越来越大,没能扑灭。他们慌了,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镇人民政府为原告,于1993年4月3日以李某、关某放火焚烧50亩森林,造成经济损失4000元为由,作出处罚决定:罚款关某500元,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责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65433元。李不服处罚决定,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本案中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谁?
乡镇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属于授权组织,授权组织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具体行政权力,属于行政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可以独立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2.5月1996,吴某从常德到韶关出差。第二天凌晨2点,吴某去了他在韶关的姑姑家。她姑姑的房子和王的住处是相邻的两栋楼。吴在黑暗中把第五栋楼误认为第四栋楼。上楼来到王家门口,用姑姑给的钥匙开了约三分钟的门,但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和他的妻子被开门声惊醒了。他们以为有小偷,就拿了一把三角刮刀来开门。吴听到房间里的动静后没有出声。当刘打开门时,他发现吴站在门口,穿着一件外套,手里拿着一个长纸条。(其实是报纸。)用三棱刮刀刺向吴,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到医院治疗,花了996元医药费。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为轻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去医院向吴道歉。经调查取证和询问当事人,九公里派出所于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对刘殴打他人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刘赔偿1000元,支付医疗费996元。刘不服上述两份裁定,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经复议,韶关市公安局作出裁定,维持九公里派出所原裁定。刘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称自己并非故意殴打他人,也有错误开门。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他认为吴某是小偷,是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而不是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失公允。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经审理,法院认为,吴某在半夜摇了原告的门,当他听到屋里有动静时,没有按正确的方式叫门。原告在极度的心理紧张状态下,用自卫工具刀误伤了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对象,被告对其处罚不当。故决定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赔偿损失,承担医疗费用。
问题:用你所学分析一下本案中派出所的行政主体资格。
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资格。警察局有权警告。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给予警告和处罚。派出所可以独立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主体资格。
9月,田被北京科技大学录取,并获得学士学位。1996年2月29日,田在参加电磁学补考时,被发现在笔记上写有电磁公式。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决定对田作退学处理。4月10,填写学籍变更通知书。然而,北京科技大学并未直接宣布处分并向田送达《学籍变更通知书》,也未在办理退学手续。作为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生,田继续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学习和其他活动。北京科技大学还收取田每年缴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注册,发放大学生补贴,安排他参加毕业设计。在北京科技大学四年的学习中,田取得了全部合格的成绩,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毕业论文。1998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已被退学,学籍已被注销,不符合大学生毕业条件。他拒绝阿贝尔·塔马塔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了毕业派遣手续。田不服,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并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颁发毕业证,在60日内召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田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查,在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4月26日,1999,北京一中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问题:北京科技大学1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院责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具有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违反行政权?
3为什么驳回原告田的赔偿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答: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宣布处分决定,没有向其送达学籍变更通知书,也没有在办理退学手续。处分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每年收取田的教育费,说明田还是一名成绩合格、毕业条件合格的大学生。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派遣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应当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不存在违反行政权力的情况。《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判处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颁发毕业证书、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行政权力。
行政赔偿请求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即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本案未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故驳回田的赔偿请求。
家庭作业3
填空
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根据行政机关管辖区域的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一个机关的民事行为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垂直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和补偿特征的行为一般为(民事行为)。
从法律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两个原则:(民主原则)和(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行政侵权)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中有不同的称谓。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2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将调解作为必要的审判程序和结案方式。但诉讼(行政赔偿)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变更判决)。
二选一问题
1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AB)。
a行政相对人必不可少,B必须有一方作为行政主体。
c、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2 .下列各项中,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d公安局法制处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b行政复议权
行政指导d行政管辖权
甲乙双方的违法事实和情节是一样的,但公安机关拘留甲方,罚款50元,明显有失公允。这种行为属于(BD)。
a不同的情况,同样的惩罚b相同的情况,不同的惩罚。
违反公平程序。
5李是县办公室保卫干部,借调到县公安局,在执行借调任务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甲县公安局乙县办公室
c县人民政府d县人事部门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
c公安机关的所在地d原告的选择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基于亲权或监护权,故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位。
a与被告相似,B与原告相似。
c核心d主导
8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包括(ABD)。
原告乙被告
代理人c,第三方d
9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BC)。
甲人民法院乙诉讼参与人
c诉讼参与人d人民检察院
10本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一)。
当事人不得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
乙方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d .如当事人不服,有权在收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名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
书的第8页
2资质许可
书的第90页
3.基本行政行为
书的第70页
4管理不当
书中第195页
四个简答题
行政法法律渊源的形式简述
书中第10页
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点
书的第88页
3 .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书中第184页
五道作文题
1讨论行政主体的特征。
书的第24页
2 .讨论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书的第249页
六个案例研究
2000年4月29日,在某县某考场,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抄袭自己的材料。监考老师提醒他不要抄袭。考生继续抄袭,监考老师没收了他的材料。但该考生很快又拿出一份资料,监考老师在多次提醒无效后没收了她的资料,并当场告诉她:“你的考试将按零分处理”,该考生没有异议。考虑到考生只需要两个学生就可以拿到自己专业的毕业证。因此,经审查,县自习室决定将该考生的“夹带信息”仅登记在待报考场登记表上,并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所考科目为零分。该考生不服处罚决定。6月6日,他向县政府写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监考老师被诬告,成绩应算作合格。要求自习室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经调查,现政府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作弊等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处罚权应属于省考委,不能认定县自考办对报考人员作零分处理的决定。据此,县政府撤销现自考办的决定,并报请市自考办作出决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参考细则》的有关规定,该考生考试成绩计入零分,暂停考试两年。候选人仍然拒绝接受这个决定。7月21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9月23日,某市政府法制办经合议庭讨论,作出撤销某市自习室的决定。
问:根据所学知识,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应该是哪个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作出对考生的处分决定。考生可向市人民政府或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家庭作业4
填空
1行政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岗位的产生主要有四个程序:(选拔)(任命)(调动)(任命)。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
从法律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5 .行政合同主要采用招标(拍卖)(邀约)(直接谈判)方式订立。
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三种方式。
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关管辖。
申请处分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二选一问题
1以下是行政行为(C)。
某县民政局修建办公楼的行为
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
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规建筑公司。
d某县民政局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公司进行奖励。
2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
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
外部行政关系
3在以下四个选项中,效力从高到低的顺序是(ACBD)。
a法律b地方法规
c .行政条例d .条例
4(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BD)等几种形式。
甲判决完全撤销,乙判决部分撤销。
c判决撤销违法主体资格D判决撤销并指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a)。
a不停止执行裁定b停止执行裁定。
裁决是否执行由当事人决定。中止裁决的执行。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
甲委托诉讼代理人乙撤诉。
c申请回避D的上诉。
8 .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是被告。
甲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乙复议机关
c申请回避D的上诉。
9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并入另一行政机关,属于(a)。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化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化
c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化D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于(b)。
创造性立法b授权立法
c .实施条例、立法,d .权威立法
三名词解释
1国家行政机关
书的第30页
2.行政许可
第88页
3行政处罚
第150页
4行政诉讼
第265页
四个简答题
1个人行为和器官行为划分标准简介
第50页
2简述委托组织和授权组织的区别
第58页
3 .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第295页
五道作文题
1论行政行为的法律要件
第75页
2 .关于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第196-197页
六个案例研究
一年前,一个人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了一家烟酒副食商店。一天早上,某甲刚开门,工商所的一个工作人员王就进来了,说要买一条高档烟。这人接过烟,某甲要他付钱,王拒绝了。为此,两人撕扯起来,最后双方都受了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事后,工商所负责人主持调解,要求王支付一根烟的费用,医药费另行承担。他们让于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于某认为工商所偏袒王,没有签字。谁知道这个事情拖了两个月,A去了工商所,但是他们没有回避,也就是说没有协商好,A也不知道怎么办。
问:根据你所了解到的情况,本案中的某人是否可以在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A:工商所的王到A的烟酒副食门市部买烟,没付钱就和A打起来了。王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而是以他个人的名义。王的行为与履行职务无关。王某不支付香烟款与甲发生冲突,但民事纠纷与王某单位无关。所以这个案子是民事案件。他们不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也不属于行政案件,所以不能在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注: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互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