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知识包括哪些?

在众多语文教育研究者的推动下,“语文知识”的讨论再次浮出水面。这会让语文教育的研究更加深入。但同样的危机潜伏其间,如果做得不好,可能还停留在“要”与“不要”的斗争中,或者只是做一些分类的表面描述,满足于得出一些笼统的结论。“中国知识”的讨论可能比目前一些学者感觉的更广、更深、更复杂。

本文讲述我近年来对“语文知识”的思考,希望对如何讨论“语文知识”有所启发。如果我说错了,请批评指教。

首先,明确“中国知识”的概念

讨论“中国知识”的问题,首先要界定“中国知识”的概念,认清自己在说什么。这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看:

从“中国知识”的范围来说。语文知识是关于语言和言语、文章和文学的知识,主体是听、说、读、写的事实、概念、原理、技巧、策略和态度。

从“语文知识”的存在状态来看,语文知识包括“语感”(隐性知识)和“语言知识”(显性知识)。但与“语感”相比,语文知识指的是“语感”,即“以系统的方式在个体之间传递的更正式、更规范的知识”。

从“语文知识”在语文教育范畴中的现实意义来看,我们说的“语文知识”,其实是指“学校语文知识”,它构成了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内容。

从“语文知识”学习的角度。语文知识的学习,很大程度上就是把已经纳入语文课程和教学的“人的知识”(语言知识)转化为学生的“个人知识”。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这种转变是由认知主体主动建构的,是通过新旧经验的互动来实现的。从学习的结果来看,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掌握可以是一种语感状态,也可以是一种语感状态。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我们尝试对“中国知识”做一个大概的描述:

宽体:语文知识是(1)应该或者已经纳入语文课程和教学。(2)关于语言和言语、文章和文学的听、说、读、写的事实、概念、原则、技巧、策略和态度。(3)它有两种状态:语感和语感。

狭义形式:语文知识是(1)应该或已经纳入语文课程和教学。(2)关于语言和言语、文章和文学的听、说、读、写的事实、概念、原则、技巧、策略和态度。(3)在课程层面,只包括与语感相对立的语感;虽然从学习的结果来看,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掌握可以处于语言知识或语感的状态。

通常我们用一种狭义的语文知识描述,称之为“学校语文知识”。

第二,确定讨论的层次

讨论“学校语文知识”要区分讨论层次,要确定我们讨论“语文知识”的范围。该级别可以大致划分如下:

语文课程目标的层次。语文课程目标面临“是什么”的问题:国家期望学生具备的适应现代社会和学生个体发展的语文素养是什么?主要包括人文素质和语文能力两个方面。

语文课程内容的层次。语文课程的内容面临着“教什么”的问题:为了有效地实现语文课程标准所设定的语文素养目标,应该教什么?从广义上讲,一个是构成文学文化经典(定本文章)及其阐释,一个是包括事实、概念、原理、技巧、策略、态度在内的“中国知识”。

语文教材的内容层次。语文教材的内容面临着“教什么”的问题: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好地掌握既定的课程内容,“教什么”?用什么资源来呈现课程内容?

语文教学内容的层次。语文教学的内容同时面临两个问题:第一,针对这一类学生乃至特定情境下的这一群体、这一学生,为了使他们或他(她)更有效地实现既定的课程目标,“你究竟需要教什么”?第二,为了让这一类学生,甚至是特定情境下的这个群体、这个学生更好地掌握既定的课程内容,“教什么最好?”如果把这两个问题反映到课堂教学实践中,就是“教师究竟在教什么”和“他们究竟在用什么来教”?如果落实到学生的学习中,我们可以重点关注一个问题,就是学生到底在学什么?

第三,确定所要讨论问题的内涵

语文课程标准的主体是目标,尤其是阶段目标。一方面,不同于以往的《语文教学大纲》,课程目标是描述学生的学习成果,而不是对教学内容(如“语文知识”)做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课程目标包含并指导着教学内容和中小学生需要学习和掌握的“语文知识”。目标是什么,当然可以讨论;但是,在目标既定的前提下,语文课程目标研究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使目标表达清楚,使大家对目标的内涵有一致的理解。

在这个层面上,对“中国知识”问题的讨论,应该是对其具体“所指”的讨论,即通过对表述对象所用概念的界定,来界定所涉及的“中国知识”的含义。比如:“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欣赏和推敲重要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什么是“关键词”?什么是“在语言环境中”?什么是“意义与功能”?什么是“理解”?什么是“狐臭”?什么是“审查”?你说的“理清思路”是什么意思?甚至什么是“通读课文”?再比如:“阅读简单的议论文,从材料(真相、事实、数据、图表等)中区分观点。),找到观点和材料的联系,通过自己的思考做出判断。”什么是「简单议论文」?什么是“观点”?「观念与材料的联系」是什么意思?议论文阅读中的“思考”是什么?什么是“判断”和“判断”什么?什么是“差异化”?议论文阅读中的“发现”是什么?甚至什么是“读议论文”?

在我看来,所有这些概念都需要解释和定义,而对上述定义含义的讨论目前还没有系统地展开。纵观标准的解读文章,几乎都是在讨论“学习期目标”之前或之后的文字,很少对学习期本身的具体目标进行分析说明。解释的人多是自己的想法向标准的投射,似乎说的未必是标准的这一条的意思。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像一部法律出台,意义重大,理念先进,宣传铺天盖地,却忽略了具体的法律。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理解,随心所欲地实施。这样一来,那些伟大的意义和新的思想就很容易被篡改,成为歪门邪道。

在语文课程内容层面,我们要讨论的是实现目标的课程内容的具体构成。对“语文知识”的讨论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已经纳入语文课程的“学校语文知识”进行考察。第二,发展应该纳入语文课程的“语文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