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品位及伴生矿、矿山固体废物和尾矿综合开发利用论文

矿产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目前,我国已发现171种矿产。可分为四大类:能源矿产(如煤炭、石油、地热)、金属矿产(如铁、锰、铜)、非金属矿产(如金刚石、石灰石、粘土)、水汽矿产(如地下水、矿泉水、二氧化碳气体)。已开发建立矿山8000余座,累计尾矿量59654.38+0.7亿吨。大量的尾矿不仅占用土地,如何开发利用这些沉睡多年的数量惊人的尾矿,真正实现“无尾矿、无废物、无污染”的现代化生产,推进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和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1.尾矿的负面影响及其可利用价值(1)。尾矿造成的负面影响1。矿山尾矿直接造成环境污染。尾矿对地面环境的污染表现在很多方面:一是原矿直接携带超标的污染物,如放射性元素等有害成分;其次,选矿使用的化学品残留在尾矿中,与一些成分发生反应,产生新的污染源;第三,在地表堆积条件下,尾矿发生氧化、水解、风化等表生变化,使原本无污染的成分转化为污染成分,如有色金属矿山常见的一些重硫化物;第四,流经尾矿库的地表水溶解了一些有害成分,并通过与尾矿的相互作用带走,造成大面积污染;第五,由于金属矿山尾矿颗粒极细,排出的尾矿容易被风携带造成污染;第六,一些矿山尾矿直接排入湖泊和河流,污染水体,堵塞河流,造成巨大灾害。2.矿山尾矿破坏生态环境。据笔者了解,这些尾矿,包括废石、废渣,占用了大量的土地。由于锰矿、金矿、钛砂矿、花岗岩、石灰石、大理石的大规模开采,加速了水土流失和植物破坏,导致山塘、水库大量泥沙淤积,河床上涨,“青山头”变成了“白山头”。3.矿山尾矿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尾矿堆积容易发生流、塌、滑坡,特别是坝高超过百米的大型尾矿库。4.尾矿的推送造成了矿产资源的严重浪费。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大部分矿山的矿石品位较低,且多为多组分,嵌布粒度较细。此外,选矿工艺和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选矿回收率低。这样一来,大量可选的有用成分势必长期丢弃在尾矿中。因此,尾矿中浪费的有用资源是相当可观的,尤其是一些老尾矿,由于当时的制约,已经成为“老尾矿富”。5.尾矿的堆积给国有企业造成了经济负担。由于尾矿堆存,需要对尾矿库进行维护,进行日常管理,对突发原因造成的农田破坏或环境破坏进行赔偿,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有关专家估算,如果尾矿堆存成本和处理成本按每1吨3元以上计算,每年将花费一笔巨款。(2)矿山尾矿的可利用价值为1,主要矿物仍储存在尾矿中。如某金矿选矿厂每年排出的尾矿金品位为0.8 ~ 1.2g/吨,因此每年黄金损失在2.3吨以上。2.伴生矿产储量大,价值高。中国金属矿产的一大特点是单一矿产少,综合矿产多。天然矿物基本上是与各种矿物共生和伴生的。过去,由于“单一开发,丢弃他人”的开采利用模式,大量* * *及伴生矿产资源无法回收并储存在尾矿中。所需矿物被选出后,其余的被排放到地表形成砂状堆积,而剩余的金属矿物组合相对丰富,矿石品位得到提高,因此被称为“人工矿床”,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如果借助选矿技术的新发展来回收这些金属,那不亚于建一座新矿。3.尾矿中脉石矿物的价值不可低估。金属矿山尾矿中的大量钻屑和非金属矿物是废物吗?你可以肯定的说:不会的,非金属矿物和煤尾矿、煤矸石等围岩也是有用的物质,是被挖掘到地下堆积在一起的财富。如北京科技大学利用某铁矿细尾矿制作免烧砖和建筑装饰材料,已制成机械压制浇注表面金属化和涂层的装饰砖、墙体砌块和铺路砖,并用于相关工程。二、尾矿利用和矿山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综合利用率低。目前我国大部分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一般在30% ~ 50%左右,个别开采的回收率不到10%,资源浪费很大。许多采矿企业未能回收所生产的或与之相关的有用元素。2.高附加值产品少,缺乏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国尾矿的工业应用大多停留在尾矿中有价元素的回收上,高品位、高附加值的尾矿产品很少。例如,广西尾矿的应用是回收有价元素,并作为代砂和水泥原料直接出售。3.废弃矿山较多,矿区生态恢复重建工作处于分散状态。中国有8000多家国有矿山企业和23万多家个体矿山企业。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也处于快速上升期。据不完全统计,矿区直接占用和破坏的土地面积达300多万公顷,其中林地直接占用和破坏的面积达50多万公顷,导致森林和林地退化。根据预测,中国的矿业生产将继续呈扩大趋势,矿业造成的生态破坏也越来越大。4.投资和国家支持不足。长期以来,尾矿利用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在资金上得不到保障,投入严重不足,债务较多。目前很多地区没有专项资金支持资源综合利用,融资渠道没有解决。而且矿业效益差,很难为尾矿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筹集资金。5.资源环境意识差,增长方式粗放,是造成环境问题和尾矿资源利用率低的根本原因。人口多、资源少、环境容量小、生态脆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基于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快速增长使得资源不可持续,环境不堪重负。我国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和资源消耗水平明显高于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是国外先进水平的10倍,我国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氧化物是发达国家的8-9倍。同时,也存在一些制约尾矿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观因素:一是一些地方未能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等同于简单的经济增长,有的以资源、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高消耗为代价,追求不可持续的发展;二是环境法律制度和矿业法律制度不到位,惩治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手段不力,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三是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机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不力,环境科学和冶金技术落后;四是资源利用法律法规落后,尾矿利用基础管理薄弱,缺乏尾矿利用基础信息。三。加强尾矿综合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的对策与建议尾矿是矿山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罪魁祸首,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只有将尾矿整体利用,既不会浪费尾矿中的有用资源,又能恢复尾矿库原有的生态风貌,使矿区的环境治理得以持续,进入良性循环,实现尾矿利用、产业化和环境和谐的双赢。要把尾矿的综合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以最小的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资源经济效益和环保社会效益。结合我国尾矿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实际,实现双赢,把尾矿从危害环境的废物变成利国利民的财富。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要纠正“一次性”的资源消耗观念,真正树立科学的资源观,自觉建立“错位资源——尾矿”的开发利用。过去,在矿产资源的利用中,经过一次消耗后,许多有用的物质作为“废物”被丢弃,形成了大量的尾矿。其实就是用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思想来看待尾矿。尾矿不仅是过去发展水平低的表现和后果,也是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源头,是待利用的宝贵资源和下一个作业环节的原料库。尾矿资源的回收利用、库区的治理和矿区自然环境的恢复,为该地区劳动力的就业、城市化和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端正“一次性”的消费观,树立科学的资源观,正确对待尾矿,使尾矿的开发利用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2)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的科技研究,使尾矿的开发利用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上。1.尾矿中多种物质的分离技术。这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包括提高目标矿物及伴生金属和非金属矿物的分离提取技术,提高脉石和围岩中非金属矿粉的分级、分级和分离技术,提高分装和包装技术,以及相关的经济分析。2.尾矿中各种物质的应用技术。总的来说,各种金属矿物和其他原始目标矿物的利用是没有问题的。最大的困难是大量非金属矿物粉末在矸石和围岩中的应用和定位。在总结吸收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分别探索各类矿粉的应用技术和市场前景,争取高附加值、无污染的最佳效果。3.尾矿矿区环境恢复与治理技术。治理和恢复尾矿矿区的自然环境是实施循环经济的基本目的之一。尾矿库多年来占用了大面积的土地和山体,尾矿中大量的固、液、气态物质对底部、土壤及周边造成了极大的侵蚀和破坏。为了恢复硅尾矿清除后库区的原貌,需要进行消除污染、净化地下水系统、改良土壤、复垦土地和种植的探索和试验。以草种树,或建山塘水库,人畜饮水,养鱼养鸭。以及恢复青山绿水生态环境的其他技术和工程实践问题。(三)、认真做好尾矿资源与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摸清尾矿的“家底”,是任何尾矿开发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工作。根据循环经济和资源充分利用的要求,尾矿作为特殊的调查对象,首先要对所有尾矿矿物进行物理化学定性和定量分析,包括赋存状态、分布、可选性和经济评价。其次,要对尾矿中的同、液态、气态物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为后续的环境治理提供依据。(四)、建立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尾矿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并不容易,因为问题多,情况复杂。要运用综合手段开展试验研究,从技术可行性、市场需求、劳动组织、经济成本等方面开展工程试验,建立一批示范项目,不断总结探索取得进展,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面要给予重视和支持,促使其取得成功。(五)完善法制,提高资源环境保护意识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些矿产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形成完整的体系。同时,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意识。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矿领导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必须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没有环保措施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资源开发项目决不能复工,现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也必须整改或关停并转。提高全民的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把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6)建立尾矿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地区、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尾矿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生产试验实践,并将其作为环保项目给予减税或免税等优惠政策;但对不实行尾矿整体利用,以各种借口变相分割尾矿资源,重复低水平、高污染、浪费资源的老路的企业,或阻碍综合利用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制止和处罚。有必要研究和探索有效的经济手段,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和尾矿开发利用。一是研究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尾矿利用的税收、价格、信贷政策,鼓励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尾矿综合利用,推动实施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二是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解决上游对下游、发达地区对保护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受益群体对受损人群、自然保护区内外的补偿问题。矿产资源开发和尾矿利用应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有效防止生态破坏。建议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的矿山环保经验,建立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矿山企业提前缴纳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污染治理或其他生态保护费用。只要矿山企业开展了这项工作,就可以根据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分批向矿山企业返还保证金。矿山企业未按环境保护要求履行义务的,政府可以指派其他单位组织使用保证金,代矿山企业完成环境保护任务。(七)加强矿山资源与环境管理1,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制度,引进技术加强“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充分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渣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2.强化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和过程上减少新项目带来的环境问题。严格新建矿山条件,坚持矿山建设和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三同时”制度,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实现“三废”达标排放。3.建立严格的产业淘汰制度,强制淘汰规模不经济、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线。4、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严禁乱采、滥选、滥冶,做到科学开采。5.对于历史原因污染的矿山,由政府出面协调,各方面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尽快还清环保欠账。(八)加强领导和宏观调控在尾矿开发和环境保护中,往往涉及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各方利益被矿产、山地、森林、水源、环境、就业、辅助材料、运输等各方面的权力差异操纵,市场经济管制失效、恶性竞争在所难免。因此,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及时引导,化解内部矛盾,处理好效益与公平的关系,兼顾各方利益,维护正常的尾矿开发秩序和环境保护,防止和及时制止乱采滥挖、破坏环境的行为,防止和纠正简单回收不综合回收的现象,促进尾矿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协调,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