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色彩的记叙文或议论文。

昨天下雨了。

一辆两元的高级车从桥边经过。以白色和灰色为建筑主色调的建筑构成了一个城市的色彩。这是我收起雨伞,在座位上瘫了十分钟后唯一能想到的。旁边的女生穿了一条淡绿色的裙子,一双线条极其简洁的凉鞋,看起来特别冷。我把白大褂搭在黑色半袖上,形成强烈的对比。

广州的底色是灰色的,不管表面颜色多鲜艳。就像一只苍白的手。一次美甲后,它画出精致的图案,举起满满一杯红酒,足以诱惑很多人。但如果去掉颜色,就只是一只简单的手,控制着手掌大小、缺乏魅力的东西。我被告知去北京,完成我的研究生课程,并尝试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和工作。北京的颜色有点红。据说一块砖头掉下来砸死了五个人,两个医生,三个研究生。在那个地方住了两个月,没有亲切感。连续不断的节奏,到处飞的北京电影,让人紧张。

在网上撕开生活的内幕给人看。不管陌生与否。

万说这需要勇气。

指尖有烟味。中午三个人一起去吃饭,喝酒,抽烟,无拘无束的聊天。坐在东北人的炕上,盘腿或跪着,喝一斤米酒似乎很high。我对香烟动不了真情,甚至每次经历香烟烟雾都会厌倦牙缝里的尼古丁味。祥子说他要亲自给我们包饺子,在他满是酒瓶的家里。我仍然怀念他的斑点狗。去年,他穿上毛衣,给小狗拍了张照片。我笑了,觉得那个穿毛衣的小家伙真可爱。但是祥子说他已经把斑点狗送人了。我问他,真的愿意吗?冰傻乎乎地笑我:把喜欢的东西给你爱的人,你就舍得了。

可能是有联系吧,和我亲近的人都说会来看我。他们认为我过得不好。但我觉得我其实没事。真的,我不骗你。

张说,一年半的工作被领导滥用,我失去了理智和脾气。以前是,现在不行了。慢慢找到“人品”二字,重新戴上黑玫瑰戒指。不属于红玫瑰的女人,娇艳欲滴,用一根刺刺穿男人的心。黑玫瑰的比喻更贴切,凋谢或褪色都无所谓。它是一种坚韧顽强的花。沉默在红色的海洋里通常是默默无闻的,但当它开放的时候就足以成为红色里的另类视点。

他们说他们喜欢我的手。张劝我好好照顾它。祥子说,你帮我修电脑的时候手在键盘上跳。我觉得它真的很漂亮。我记得我是从手蜕皮开始写这种日记体散文的。没人知道它在经历了每年夏天的丑陋蜕变后,还有这个温暖的冬天。不过,这也是第一次从hands那里得到美好的体验:不停地变化,永不停止。

在一个孩子的笔记本上看到了《东京爱情故事》里的经典台词,是我喜欢的那种对话。万智:嘿,我一直不明白这么大的袋子里装的是什么。李想:爱和希望!李湘是我一直喜欢的女人,但日剧里绝对不会有第二个李湘。我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摸过自己买的整套VCD,感觉很幸福。有时候我只想做一个像李想一样简单直接的男生。但是可以吗?

Christine在MV中翻唱朴树的《那些花》:有些故事还没讲完就算了!那些感情在岁月里已经难辨真假,现在这里已经没有花了,但好在你曾经有过你的春秋和冬夏。都老了吗?他们在哪里?于是我们分道扬镳。啦啦啦啦,想她了。啦啦啦啦,她还在开车吗?啦啦啦啦,走!它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世界各地。

从凌晨到两点半一直在折腾我博客的模板设置。有花和植物,明亮的绿色背景,和一些小图片。如果时间带走了生活中的春秋冬夏,如果复杂带走了这个城市的新鲜与美好,那么我想在网络中找到它们,继续。

张爱玲在《谈音乐》中写过这样一句话:色彩之类的东西,只有没有色彩的时候才是悲惨的;任何被关注的人,总是让人欣慰,让世界看起来更真实。其实我知道,即使城市只是灰色,也能让世界看起来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