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和现代文论的结合点在哪里?

中国古代文论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精神价值的深度发掘中国古代文论形而上的人文意蕴,是一种必然要求和趋势。所谓精神价值,一般来说,是指人的精神创造所体现的价值。中国古代文论作为中国古代精神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精神意蕴和价值功能。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性很强的价值论文化,它的文化基础是从世俗生活的角度构建的。本成果所讨论的文学理论的精神价值,主要是指文学批评作品中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具体包括文艺审美活动中的精神作用,批评标准中的精神尺度,文艺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意义。

中国古代文论本身就是一种精神产品,是人们对文学现象的自觉反映和总结。如果把中国古代文论视为中国文化的一个分支,其精神价值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那么它就涉及到中国古代文论的深层精神本体,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灵魂。中国文化的核心是生命价值观,体现在对伦理道德和精神信仰的重视。“形而上指道,形而下指器”。道是形而上的精神价值,形而下是指具体的应用。技术层面被视为器的范畴,道与器的关系非常明确。越是优秀的文艺理论家,这种意识就越强烈。在中国古代文论中,那些有形的范畴和概念都是建立在这种价值理论之上的。观念论、技术论、价值论三者完全不分,相互渗透,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文论与西方文论区别的重要标志。中国传统文化,包括中国古代文论,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论文化,注重精神意蕴的导向作用和人文意识的建构。

文学理论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体现。人们可以从各种角度接近和窥探。方法论上,有一种来自文学的研究和鉴赏;还有一种基于中国传统《庄子·玄鉴》的直觉,和一种得意忘形的把握,以及禅宗不立于文字,直指真心的领悟。后者更有助于文学理论精神价值的建构。从人类学的角度进行哲学思考,虽然不谈文学现象,甚至似乎是反文学的,但由于它从生命忧患的深度出发,触及了文学作为人学的精神价值论,即人的存在基础、人的精神痛苦和解放等。因此,它对中国古代文论的影响和贡献,可以更好地把握文学理论的本质,即文学理论是一种形而上的人文意蕴。没有形而上的精神价值,这种文学理论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理论,而是写作教材和文献整理。在中国历史上,它对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价值和意蕴产生了直接而巨大的影响,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这些思想人物,老子、庄子、禅宗,看似不谈文艺,甚至反对美国文学。但由于他们的思想触及到了人类文明和人性异化的深层问题,以及生命自由和思想解放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中国古代文论的影响远比某些具体的诗歌文体和技巧更为深远。这既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发人深省的问题。因此,从中国古代文论诞生和发展的文化土壤来看,中国古代文论就其精神价值的特征和属性而言,更接近于哲学的文论,而不是文学的文学的文论。文学批评是其表层的形而上学装置,哲学批评是其深层的精神奥秘。哲学文论之所以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灵魂,是因为它包含了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即以深厚的人文精神和情怀对待文学活动,思考文学问题,回应特定时代文学所面临的人生和精神解放问题。先秦魏晋南北朝和明代中后期的文论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独树一帜,正是基于这种人文思想和精神意蕴。

中国古代文论精神价值的生成,是中国古代人类与天地相处,希望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求生存发展的原始心态。先民对自然的心态是复杂的。他们对大自然有亲和力,因为大自然是他们的衣食来源,同时他们又害怕大自然频繁的灾难。这种深深的焦虑情结是生存本能所促使的。从生命的角度理解对象的本质,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建构其精神价值观的支点。有人把中国人的理性称为实用理性和实践理性,也是这个道理。天人不分、物我一体的思维,使得中国古代人的精神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泛神论特征。这种精神价值观与人们的审美心态不谋而合。中国的古代先民从很早的时候就形成了精神与现象世界相混的文化特征。中国古代人认为精神是原始生命力的一种形式,是宇宙普遍存在的基础。之所以叫灵,是因为它清气,在天空中飞翔,人的灵识就是清气的礼物。将精神视为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世界的存在,这种思维方式明显具有原始思维的特征。但是,它有其发人深省的地方。老庄以及后来的思想家都看到了精神价值的泛化和非主体性,这种泛化和非主体性是在审美和文学自由的境界中实现的。所以在《庄子》中,精神自由、超越主客、物我合一,多表现为具体的寓言等具象隐喻。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精神价值是建立在人们感受精神价值的特殊方式之上的。中国古代哲学家主张将精神活动融于经验而非思辨之中。体验而非揣测精神与中国人自然化精神的价值观是一致的。诗性智慧的概念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国古代人主客一体的体验方式,这种体验方式本质上是审美的,而不是思辨的。中国的传统文化把审美和文学艺术视为天人之间的桥梁,审美和文学创作渗透的是天人合一的体验而不是静观的知识。这种审美体验是情感和认知的结合,不同于宗教,具有宗教般的超越意识。西方哲学以认知或超验宗教世界为特征,两者都以主客二分为特征。西方的人生价值是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对立和斗争之上的,而中国古代的美学和哲学则主张人的价值应该建立在人与自然的统一之上。这就决定了中国文化可以不用宗教来解决精神信仰问题;而主客二分的西方文化,依靠宗教沟通物理世界和现象世界,人格依靠宗教精神的幻象实现统一和谐。中国传统美学像宗教一样具有沟通现象和实体的功能。蔡元培近代以美育代宗教的理论,也是基于他对中国文化特点的认识。中国文化的这些基本精神价值,如尊重美德、天人合一、刚健独立,都是通过体验的方式表达出来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文化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而非宗教。

与这种以情感体验为基础对待精神把握的文化心理相一致的,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思维方式,也反映了我们祖先对象化而非抽象精神问题的民族文化心理特征。中国古人从来不主张把精神和具体分开。相反,他们认为涉及精神本体和具体事物的范畴,如有与无、本与末、一与多,是对立统一的。这一点从最早的“言意之辨”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后来的意象论、意境论,一般都是建立在这个精神现象学的基础上,适当借鉴了佛教的理论。它奠定了中国古代文论和美学中创作的美学原则,也是中国古代文论处理精神和形象问题的基本尺度。

中国古代文论精神价值的人性化和人格化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又一重要特征。由于中华民族特定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其宗教精神较少,民族精神开朗世俗。《周易》中的“乐而知命”典型地表达了中国人乐而知命、安于现状的心态。因此,从这种人生观来看,他们对精神的理解直接关系到他们无忧无虑地愉快地认识生活。他们也会在最艰难的时候追求解脱,而不是在宗教精神上寻求超越。在中国历史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精神虽然促进了士人精神和文艺的发展,但从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来看,这只是很短的时间,并不代表中华民族的全部生活观念。基于这种文化心理,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价值观紧贴现实生活,注重人格境界与审美精神的沟通。这种精神价值观固然有其积极作用,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文艺精神往往过于世俗,宗教超越精神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与整个中国文化精神是一致的。表现出文化传统的连续性。历史上,每当中华文化断裂,作为文化传承者,都表现出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精神是推动中国古代文论精神前进的动力。从中国古代文论的形成和发展来看,中国古代文论家首先是充满人文焦虑的思想家。他们常常站在时代的前沿和人生的巅峰去考察文学现象,回应文学和文化建设中的严峻问题,建构自己的文学思想和美学理论。中国现代文论的兴起,是伴随着当时的启蒙思潮。它既受到西方启蒙理论的影响,又继承和改造了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价值。涌现出梁启超、鲁迅、王国维、宗白华、朱光潜等一大批大师。他们的成功实践也说明,中国古代文论的生命力并没有枯竭,即使在现代社会,其精神价值也是可以被激活并发挥其巨大作用的。因此,发掘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价值,既要通过细致的研究揭示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内核,又要根据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文论的需要,对古代文论的精神取向进行鉴别和价值判断,从而去粗取精,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