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的产权归谁?是学生的学校还是导师的学校?

给你正确的参考答案,希望有所帮助:

首先,贵校关于论文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法是合法的,这涉及到“职务发明”的界定。

我国专利法将发明分为两类: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下的发明创造,都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在执行与本单位交付的工作无关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的发明创造;?

(四)辞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承担的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情形以外的发明属于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个人。

根据上面的解释,你的研究生项目是在这所学校完成的,你&你的导师使用了这所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而这是你的学习&工作任务,所以知识产权应该属于学校。

去安慰你的导师。别人虽然离开了学校,但是项目是在原学校完成的,你不能把知识产权拿走。

我遇到过很多这样的权属纠纷。原学校不会轻易放弃权利,最后可能会打官司确定权利归属,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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