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明的成就

一、论文类别:

1,2010年8月,《刑事鉴定结论受理规则及其完善》在人民论坛(8月中旬)发布。

2.2010年4月,《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论证》发表在《北法》上。

3.2009年6月5438+10月《论推定规则适用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与何家宏教授商榷》发表在《证据学》上。

4.2009年5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提交论文《论举证责任倒置与推定的关系——兼论推定的类型化》,载于研讨会论文集。5.2009年5月,《关于减少赔偿案件录音证据的采纳——以比较法为参照》发表在《中国诉讼法解释》上。

6.2007年7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首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提交《如何选择不同的鉴定结论——以黄靖案为例》,载于研讨会论文集。

7.2007年6月,上海律师发表《偷拍合法吗?》。

8.5438年6月+2006年10月翻译了《陪审团制度与辩诉交易——一部真实的历史》的部分章节,由中国检察出版社于2006年6月5438+10月出版。

9.2005年提交论文《证据法的认识论基础》《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2004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

10.2004年提交论文《证据法的价值论基础——诉讼法学理论与实践》(2005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9月。

11,2002年2月,12,发表《成功范式的新视角——简评波斯纳<证据法的经济分析>:》.

二、本人主持或参与过的科研项目:

1,2009年至今,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宏教授主持的“刑事审判制度实证研究”。

2.2008-2009年主持上海政法学院三个重点学科共同资助的项目《证据法经典案例评析》,已完成。

3.2007-2008年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宏,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证据的审查确认规则》,撰写了民事书证规则一章。

4.2006-2008年主持上海市教委资助项目《民事书证制度研究》,已完成。

5.2006年参与上海政法学院李锐副教授主持的“中国先进文化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验研究”子课题——“上海大学生法律观念调查研究”。

6.2005年参加上海政法学院唐晓天教授主持的“刑事诉讼研究的新视角”项目,撰写了部分章节。

7.2003-2004年参加何家宏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项目《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研究》,撰写《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研究》部分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