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皮革化学与工程研究生专业怎么样?
本学科是上海市和全国重点学科,有50多年培养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历史。是中国最早从事应用化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地之一。皮革化学与工程是具有我校特色的从应用化学(精细化工)中独立出来的学科,既保持了原有学科的基础,又拓展了研究领域,依托应用化学的教学和科研优势。研究生导师组成员主要由具有应用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含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国内兄弟高校的皮革化学与工程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皮革工艺流程的研究。与国内同类学科相比,我校皮革化学与工程专业硕士主要以研究皮革用添加剂和专用化学品为主。
近年来,该学科在有机染料、有机颜料、日用化学品中间体、特种皮革助剂、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化妆品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目前从事有机硅和有机氟表面活性剂、皮革用功能染料、化妆品等的研发。,并已申请多项专利,科研成果转化显著。在国际学术期刊《染料与颜料》、《合成》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二、培养目标
皮革化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要以现代有机化学为基础,以现代精细化学品合成为核心,同时掌握物理化学、化学工程、高分子化学(物理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实验技术和方法及分析测试技术,熟悉应用化学特别是皮革化学与工程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具备独立从事精细化学品研究(特别是皮革化学品)、化工生产工艺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研究的能力;掌握英语或其他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英语或其他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英语或其他外语应用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研究生毕业后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胜任教学、科研、技术管理或市场营销工作,培养一批精通应用化学、具有皮革化学和工程研发能力的复合型高级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1.精细化学品化学与技术(天然和合成皮革助剂、天然和合成皮革染料、颜料、精细中间体、功能材料和绿色皮革化学品等)。).我院的传统专业是染料和中间体,对传统染料的研究已经形成了非常雄厚的学术基础。早在70年代,我们就与化工部、轻工业部合作开发了皮革用金属络合染料,至今仍在皮革市场销售。近年来,我校在有机光电功能材料、生物功能化合物、应用催化技术、光敏材料精细合成和医药中间体等方面具有优势和鲜明的研究特色。将这些先进的精细化学品具体化,研发出新一代先进的皮革专用化学品,引入皮革行业进行更新换代,提高皮革产品的附加值。
2 .日用化学品(化妆品、日用化工中间体、日用洗涤剂等。).
3.特种表面活性剂(有机硅和有机氟表面活性剂、生物表面活性剂等。).
4.轻工助剂(印染、纺织、造纸、食品等助剂。).
第四,学制和学分
教育系统是2。五年了。培养周期为2 ~ 5年,课程学习成绩有效期为5年。
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含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不低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中的专业选修课应不少于7学分,辅修课必须修满4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健身1学分。
3.计入总学分的所有课程,除外语为一学年(4个学习单元)完成外,其余课程均应在前三个学习单元完成。
动词 (verb的缩写)中期检查
期中考试在第二学期期末准备,第三学期初进行。期中考试的内容包括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和学风的综合评价,以及课程学习的成绩和学分。
不及物动词开题报告
硕士生首先要收集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在硕士生导师组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进行公开报告和答辩。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七。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论文内容
(1)总结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有待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实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对整理处理后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和讨论。
(3)总结归纳成果,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4)给出所有公式,计算程序的描述,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和引用文献。
(5)引用他人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他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2.基本要求
(1)硕士生首先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从事学位论文研究至少1年。
(3)论文必须由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4)论文要求概念清晰、论点正确、分析严谨、计算准确、数据可靠、文笔流畅、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硕士生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5)在论文工作开始时做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至少向导师组作一次中期进度报告,并接受导师组对论文工作的定期检查,其中论文字数不少于4万字。
(6)学位论文的具体格式必须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七)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学位申请和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暂行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