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如何充分发挥政治工作在基层部队岗位建设中的作用。

第一篇文章

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调查报告

政治工作是公安边防部队的生命线,政治工作的效率是政治工作的生命力。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直接关系到公安边防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关系到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的威信和形象,关系到基层政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因此,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研究,帮助人们走出实际工作中的各种误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但调查表明,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误区,极大地阻碍了政治工作的开展和实效,必须加以解决。

第一,当前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价的误区。

(一)评价标准存在误区

首先是基于评估结果。也就是说,单纯以政治工作考核成绩的高低来判断一个单位政治工作的优劣。二是以自己的工作量为标准。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是以多少活动、谈话、简报、上级转发的文章、写的经验、做的读书笔记来判断的。把政治工作的过程看作政治工作的效益。三是以完成任务为标准。即单纯把完成军事训练、执法等任务作为政治工作“好”和“有效”的标准。如果任务完成得好,都是政治工作的功劳。任务没完成好,就判定政治工作没做好。四是以领导的言行为标准。即把一个领导对本单位政治工作的主观认识作为衡量政治工作成效的尺度。于是就出现了“楚王细腰饿死宫中”的现象。当然,上述标准从某个角度反映了某个方面或某个单位政治工作的某些方面,但并不全面,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二)认知评价对象存在误区

首先是光环效应。也就是说,负责评价的工作人员只凭评价对象过去形成的感觉来判断。考核基层时,我习惯戴“有色眼镜”。基于我的主观印象,“一个好一个好,一个坏一个坏”。二是第一印象。考官往往根据自己对被考核对象的第一感觉做出判断,“跟着感觉走”。这种情况容易扭曲结果。三是线索偏差。一般来说,线索偏差是指某些人或单位经常伪装一些假象来掩盖自己的真实情况。我在研究中遇到过这种现象。比如,某支队在对一次专题教育进行评估前,对一个中队进行暗访,发现单位领导对教育活动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几天后,支队组织考核组进行检查,却发现所有记录,包括教官的教案、官兵的笔记都一应俱全,各种登记台帐都“做”得完好无损。这些情况如果没有及时把握,很容易被假象迷惑。第四是刻板印象。意思是用旧的视角看人,按旧的经验办事,不现实地评价人。比如,某支队对基层单位政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时,上级登记的某个先进单位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排在第一位,但在报送先进单位时,还是被报为先进典型并得到了批准。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同样的事情做好了也做不好,同样的事情做了也不做”,“甘为牛马,扬骗子为马”等牢骚和顺口溜传遍了全军,对部队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坚持评价原则存在误区

主要表现为“四轻四重”倾向。第一,重视有形利益多于无形利益。在实际工作中,考官更感兴趣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比如各种登记台账,而基本忽略了不易察觉的无形产品,比如官兵的思想反映和精神状态。比如对官兵的思想启蒙、精神震撼、精神洗礼都没有仔细考察。二是强调直接效益,忽视间接效益。比如组织官兵参加义务植树,只关注种了多少树,却忽略了组织植树活动培养官兵精神文明的间接效益。第三,强调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比如派出所开展一次整顿作风的教育活动,只看到现在部队的实际变化,对以后的影响不算。四是强调局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就是领导只关注一个先进单位或者一个心里有个数的单位的评价结果,对部队的整体效果想的不多,只求过得去,不求太辛苦。

(D)评价结果的反馈存在误解。

一是不敢向主管领导或部门反馈,怕被批评,尤其是被考核对象工作存在问题或瑕疵时。我担心领导让他们承担引导不力的责任,有报喜不报忧的倾向。二是不想把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的群众。他们认为主动反馈有失领导机关的身份,宁愿让考评结果睡在档案柜里,也不愿主动反馈给被考评单位的群众。三、反馈方式简单粗暴,态度不够端正,居高临下,说话带有训斥的口气。

二、纠正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工效益评估误区的主要对策

评价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必须了解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隐性与显性的统一;第二,即时性和渐进性的统一;第三,局部性和整体性的统一;第四,直接与间接的统一。这就决定了在评估一个单位政治工作成效时,要充分按照四个方面的特点开展评估工作,即必须确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坚持正确的评估原则,采用正确的评估方法,建立稳定的评估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纠正工作中的误解和偏差。

(一)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

军队政治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履行军队职能的根本保证。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的效率必须建立在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这就是战斗力的标准。因为战斗力标准是一个综合指标,用战斗力标准衡量政治工作的效益,主要是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融合程度、工作任务履行情况三个指标的有机结合。因此,在考察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时,必须坚持以下标准:

1.基层官兵政治思想素质过硬。(1)政治信念坚定。是检验和评价官兵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的坚定信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对新世纪新阶段公安边防部队发展方向的把握,对国际国内形势的认识,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的自觉遵守,对错误思想和行为的态度。(2)思想素质过硬。要通过考察官兵个人理想目标和人生追求是否适应社会需要,服务态度是否端正,能否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对待荣誉和先进人物的态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自觉遵守军纪的情况,来评价基层政治工作的成效。而不是只看能不能背政治理论文章,搞过多少活动,写过多少经验之类的表面东西。(3)高尚的道德情操。包括官兵人际关系、遵守社会公德、生活和精神追求、个人价值选择、苦涩乐观、荣辱观、美丑观、婚恋观、团结互助等。,看官兵的情操是否高尚。这方面在评价中往往容易被忽略。

2.基层组织融合度很好。(1)党支部建设强。组织健全,落实党委(支部)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和坚持好党的民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内部团结,党委(支部)成员廉洁自律,作风端正,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良好。(2)干部素质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程度,干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干部的服务和工作责任程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情况,部队官兵关系等都处于良好状态。(3)群众组织充满活力。* * *青年团组织、军代表会议和军事委员会组织良好,经常开展活动,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两个群众组织的作用发挥良好。

3.基层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基层部队训练、执勤、作战成绩突出,官兵战术技术水平过硬,在参加抢险救灾、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福利建设活动中的表现和成绩显著。全面考察基层工作实绩,单纯以某项考核的实绩、对某个领导的评价、训练执勤等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政治工作的标准,是片面的、不可取的。

总之,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果的三个基本指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衡量任何单位、任何阶段政治工作的效果,一般都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忽视某一方面或片面强调某一方面,都会使政治工作的效果评价不准确。

(二)必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

要准确评价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系统分析方法。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政治工作的主体、客体、内容、方法和环境五个基本要素。政治工作的效益是系统中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系统整体性和相关性原理告诉我们,在评价基层政治工作效益时,既要把政治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分析,又要把政治工作的各种因素放在一起分析,不能孤立地关注某一个或某几个因素。有必要对政治工作的主体、客体、内容、方法和环境进行分析,找出它们在提升政治工作效益中的独特作用和相互制约。只有把政治工作的五个基本要素联系起来,综合分析考察,从各个角度进行效益评价,才能全面认识和把握政治工作的效益,并做出客观的评价。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走出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略或割裂其他方面联系的误区。

2.纵横比较法。运用比较法评估基层政治工作效益有三种基本形式。首先是纵向比较法。即对一个基层单位的政治工作进行历史比较,分析某一时期政治工作效益的发展变化。这种比较的目的是从历史的角度和时间的顺序来衡量一个单位政治工作效率提高的过程和程度。二是横向比较法。也就是单位之间的效益比较,而且是同一时间或者同一问题的比较。这种比较的目的是从横截面的角度来衡量基层单位提高政治工作效率的程度。三是纵横比较法。即把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某个单位同时进行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在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中综合评判政治工作的效益。三种形式各有优势,采取哪种形式取决于政治工作效益评价的实际需要。该方法有助于消除评价人员对评价对象的认知误区,如晕轮效应、第一印象、刻板印象、线索偏差等。

3.知行合一法则。政治工作中的“知”,主要是指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知。“行为”是指人的行为和行动,即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际活动。“知”与“行”的统一方法是一种统一考察“知”与“行”的方法。将“知”与“行”统一考试,可以有效解决只看考试成绩不看实际成绩的现象,走出简化评价标准的误区。

4.效益分析法。效益分析法在基层政治工作评价中的应用,就是分析政治工作中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效益是效果加收入与花费时间乘以投入强度的乘积之比。政工收入不仅与工作效果和收入有关,还与投入的时间和力量有关。效益评价方法的应用,对于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投入就是产出,工作量就是标准,领导的言行就是标准”,“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误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克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利器,是消除政治工作效益“无法评价”阴霾的清新剂。当然,在运用效益分析法时,要防止单纯为了追求效益而故意不投资或减少投资的倾向。此外,还有验收分析法、总分加法、加权平均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这里就不详述了。

(三)必须坚持正确的评价原则

1.坚持精神成果与物质成果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利益的直接性和间接性的统一决定的。精神成果主要表现在公安边防部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水平、精神面貌和组织水平上。物质成果表现在官兵的技术水平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坚持“两个成就”的统一,既要衡量精神指标,也要衡量物质指标。不能认为精神成就好,物质成就就一定好。同样,我们也不能认为好的军事就一定是好的政治思想。因此,要考核政治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的成效,就要把官兵的思想素质与驻地在军事训练、监护执勤、执法办案、参与“三个文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结合起来。

2.坚持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即时性和渐进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既要衡量政治工作的当前成果,也要衡量政治工作的长远收获。如果只看到眼前效果,忽视长远效果,就不能正确衡量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也会助长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

3.坚持个人效应与集体效应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地方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决定的。评价和衡量政治工作的效益,必须坚持个体效应和集体效应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政治工作效益的局部性和整体性的统一,要着眼于集体效应,从个体效应入手,把两种效应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察,防止以一概全或以偏概全。一方面,集体的有效性不能用来掩盖个人的无效性。另一方面,个人的无效不能用来否认集体的有效性。

4.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利益的隐性和显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在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中,应以定性分析为主要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量化,以保证政治工作效益计量的准确性。

(D)必须建立稳定的评估系统。

制度比意识更可靠。目前,除了建立和完善评价组织领导体系和评价总结体系外,还应完善以下两个体系:

1.建立效益评估结果反馈制度。政治工作效益评价的目的是改进和提高政治工作,调动政治工作主客体的积极性。因此,政治工作效益评价的结果不能仅仅作为数据保存在档案柜中或只有少数参与评价的人知道。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有关人员和单位反馈,让他们了解考核情况。坚持效益评价结果反馈制度,最重要的是反馈要及时。要制定具体的制度和规定,保证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意见。

2.建立评价结果与奖惩挂钩的制度。奖惩是评价政治工作效益的激励机制。职责明确,奖惩分明,是避免“多投入少产出”低效工作的重要原则。

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价是否与奖惩挂钩,直接影响其导向和效益发挥。实践证明,评价结果不与奖惩挂钩,差别很大。只有将考评与奖惩挂钩,才能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广大官兵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其权威性和约束力。否则,评价可能会走过场,失去应有的动力。在实际工作中,要把评选先进评价单位与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等密切相关的利益有效挂钩,切实发挥效益评价在边防基层政治工作中的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