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筹划论文提纲怎么写?

企业所得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一)案例税收筹划方法所谓税收筹划方法,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具体的涉税案例,运用税收筹划原理,降低税收负担或将税收负担调整到理想状态的过程。

包括以下几点:1、所得税筹划,即通过对获取收入的方式、时间和计算方法的选择和控制,以达到节税筹划的目的。

比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委托销售商品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为了实现合理的纳税期限,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可以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在不同时期确认收入,实现延期纳税,降低筹资成本,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

2、成本计划,即基于税法对成本费用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的情况选择一种有利的计划方式。

如存货核算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因此,当企业在通货膨胀期间注册成立或其会计政策变更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时,可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成本;当价格变动不规则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计算成本,可增加企业成本,减少所得税。

同样,折旧方法的选择也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为了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企业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行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这样就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企业无形中增加了收入。

3、损益抵销规划,是允许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用某一年的亏损来抵销下一年的盈余,以减少下一年的应纳税额。

4.租赁规划。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租赁也是企业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

在关联方适用税率不同的情况下,让利润流向税率较低的一方更有效。

5.融资规划,主要包括融资渠道规划和偿债规划。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自筹资金中承担的税负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在拆借融资中承担的税负重于企业在内部融资中承担的税负。

一般来说,内部集资和企业间借款是最好的,特别是当企业间存在税率差异时,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最差。

原因是内部集资和企业间借贷涉及的部门和机构比较多,容易分散企业的利润。

6.投资规划中,税收负担的权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纳税人即投资者在规划新的投资时,应以投资净收益最大化为目的,从投资行业、投资方式、企业组织形式等方面做出最佳选择。

(二)政策利用规划法1。投资地点:企业可根据国家对不同地区有不同优惠条件的规定,选择不同地点投资,享受低税负的优惠条件。

比如国家规定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可以选择低税收地区,获得税收优惠。

2.投资行业:税法规定在西部设立的国家鼓励类企业,在20065,438+0 ~ 2065,438+00期间减按65,438+0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西部新设立的基础设施行业,主营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可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待遇。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不同行业,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3.人员构成:现行税法对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有一些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合理运用。

4.减免税优惠:国家对很多行业给予减免税优惠,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5.准确设置会计科目,充分运用会计政策。

如果企业对属实的毁损进行纳税筹划,对限额内的部分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将资产转为坏账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此外,还有会议费和招待费、广告费和宣传费等。,如果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努力缴纳,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增加成本,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资产重组规划法1。分企业合理避税:利用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税率不同的政策对企业进行分割,实现合理避税。

例如,某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应纳所得税为36300元。

此时,如果企业分为两个企业,分立后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400元;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1.600元,两家企业缴纳的税款为2.7万元。

分离后,与分离前相比,企业节省的所得税为9300元(36300-27000元)。

2.企业合并合理避税:若A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54.38+0万元,B企业累计亏损为965.438+0万元,合并前A企业和B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分别为33万元和0万元。

现在企业A与企业B合并,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盈利企业与亏损企业合并的累计亏损企业,可以用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冲减盈利企业的利润。合并后,甲、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2.43万元,比合并前减少30.57万元。

可见,选择一个合适的企业并购,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筹划不仅是纳税人努力实践的工作,也是税务机关积极探索的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纳税人减轻税负,也有利于国家完善政策法规。

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将不断深化、丰富和进步。

“两免三减”优惠政策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政策通常被称为“两免三减”)。

正确理解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