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腾讯涉嫌反垄断法的论文应该写哪些方面?

中国法院网:QQ与360之争引发的法律思考

没有健全的反垄断法,互联网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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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任何一个商人都不会拿自己客户的利益开玩笑,更不会为了所谓的竞争而牺牲大众的利益,因为他们都知道,客户是支撑他生存发展的父母!”因为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是诚信道德经济,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尤其是腾讯这样的大企业,承担着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我相信马明白这个道理。我相信他的商业头脑和智商应该不低。腾讯不会绑架几亿网民进行自我毁灭。他也不会拿腾讯和自己的利益开玩笑。他这样做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这是他在现有法律背景下的商业决策之一。当然,这个决定是否正确,还需要市场的检验和判断。如果一个重大的商业决策不好,那就是有风险的。因此,在这样做之前,做好业务风险和诉讼风险的评估是常识。一旦出现失误,可能会给企业利益带来损害,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当然,如果腾讯一定要自杀,那也是他的权利,因为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禁止自杀,只有他杀,自杀是人的自由。因此,笔者仅从法律层面对这一争议进行理性分析:

首先,如果腾讯与亿万网民有合同,为网民提供无条件免费的QQ服务,并不能阻止QQ用户使用“扣扣保镖”。如果有,腾讯不能在没有网民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为此设置条件,否则就是违约。也就是说,腾讯强迫网民在使用QQ和360“扣扣保镖”之间进行排他性选择,属于违约行为,是绑架和强迫网民的行为;如果不是,腾讯设置用户卸载“扣扣保镖”使用QQ的强制条件是法律不禁止(除非我国反垄断法中有禁止性规定,根据笔者的无知,并不是),那么法律不禁止的经营活动是可行的,也就是说是合法的。进一步解释:假设有一天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情况发生了变化,腾讯运营QQ工具不能盈利,亏损。腾讯告诉网民取消腾讯的QQ即时通讯服务,这也是腾讯的商业自由。我应该离开总部吗?我们不能要求腾讯亏本经营,直到他资不抵债,不能申请破产死亡。马还得继续为亿万网民永远提供免费的QQ服务。据说QQ是国外的即时通讯软件ICQ复制模仿的。当时ICQ也有很多用户。现在ICQ退出死了,他的用户就不能再用ICQ了。ICQ网友不能说你死不了。您的去世给我的聊天带来了不便,侵犯了我的用户权益。现在QQ并没有死,只是因为商战,给网民设置了一个不能使用“扣扣保镖”的条件,因为腾讯也有自己的软件“QQ医生”和“QQ管家”,可以清理冗长的垃圾文件,防止QQ设置被恶意修改。

其次,“扣扣保镖”和“QQ管家”都要扫描用户的硬盘和隐私。为了实现“QQ医生”或“QQ管家”的上述功能,“QQ保镖”还必须扫描用户的硬盘,那么谁能保证“QQ保镖”和360杀毒不会扫描QQ用户的硬盘和隐私呢?为了杀毒,杀毒,特洛伊杀马,特洛伊防马,扫描网民硬盘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木马和病毒太多了,几乎无处不在。如果我们要使用网络和QQ,就必须接受被扫描的现实,否则我们的系统随时会面临被病毒攻击的风险,导致系统崩溃,无法上网。我们的QQ账号和照片、日记、好友、其他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也可能随时可用。如果我们害怕扫描,我们不得不停止上网。

再次,扫描用户的硬盘和隐私,不同于泄露和出售用户的隐私。如果腾讯扫描QQ用户隐私并泄露,或者用来卖钱,如果有证据的话,就是侵犯他人隐私。被侵权的网民可以对腾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因侵犯网民隐私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我们的手机号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知道的,不能说他们不应该知道吧?但是如果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或者他们的工作人员泄露了我们的手机号码和通讯记录并出售牟利,那就构成对我们的侵权,我们可以起诉他们。

第四,“扣扣保镖”向QQ用户提供的拦截过滤QQ软件广告、删除QQ插件的“自主选择”功能,严重侵犯了腾讯的商业权益和商业利益。腾讯和360都是商人,都是做生意的公司。腾讯为网民提供一系列基于QQ即时通讯服务的服务,主要是免费的,这不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而是一项盈利事业。如何盈利就是广告收入,包括各种形式的广告链接,从而向广告主收取广告费,这和电视台插播广告是一样的。如果电视观众不想看广告,只能看没有广告的付费电视或者自费买DVD。所以腾讯也有收费服务。不想看腾讯QQ的广告,就要花钱从他那里买各种“红橙黄绿蓝紫”的钻石。360今年推出免费杀毒,击退各类付费杀毒软件。360没有学雷锋,“全心全意为网民服务”。他占领个人用户杀毒软件市场后,靠广告赚钱,改变了赚钱方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360也不是在做社会公益事业。不然360公司全家吃什么?360提供QQ广告过滤软件供QQ用户“选择使用”,实际上是在逼迫腾讯退出即时聊天市场,这和360逼迫其他付费杀毒软件退出个人杀毒软件市场是一样的。作为一个QQ用户,能有过滤QQ广告的软件,我当然会用,因为方便,而且相当于免费享受了之前的“红黄绿蓝紫”钻石待遇。多好啊!-每个人都很贪婪。如果有免费的午餐,谁不想吃呢?但就这样,我们被360引诱,不自觉地“合谋”阻止QQ发布广告赚钱。360成功利用我们打破了腾讯的财路:只允许用户提供服务,不允许他靠广告赚钱!腾讯的商业利益将被剥夺和损失,360将构成严重侵权。腾讯只能被迫反击,没有出路。

第五,免费QQ用户过滤QQ广告也构成对腾讯的侵权。市场上没有真正免费的服务,除非是慈善,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者是政府的社保服务(也是纳税人买单)。商人和商业公司做慈善,只是一种回馈社会、回报利润的方式。前提是他要利润,要剩余财产。我没见过哪个商人和公司做慈善是为了让自己破产,捐出自己所有的钱和财产,因为这是违背人性的。比尔·盖茨捐了几百亿,但他没有捐出所有。他还能保证自己现有的生活质量不会下降。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绝对的“裸捐”——捐给自己不穿衣服,捐给老婆孩子员工不吃饭,捐给自己不发工资。为什么要捐?这与社会、企业文化、法律制度设计、个人道德价值取向有关:我只需要花那么多钱。相对于我的心理和精神需求,我愿意捐出去换取精神上的收获和平衡。即使雷锋做好事,他也觉得很快乐,没有人强迫他这样做。几年前,欧盟起诉微软垄断,要求拆分微软。比尔盖茨没说,那我们分头行动吧。反正我钱多的花不完——市场不是这样的逻辑。比尔·盖茨要对自己的名誉、地位和员工利益负责,所以他花钱请了律师应诉,最后赢了——不然他现在会有那么多钱捐吗?捐赠是大公司、大企业的大老板主动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不是法律责任,不捐也是可以的。“强迫捐赠”和“被捐赠”都不是捐赠,否则就不是一个有自主权和契约自由的自由社会。而且,捐款的前提是赚钱,不赚钱,去哪里捐款?——除非你立即死亡,捐献器官!所以,在不阻止QQ广告弹出的情况下,免费使用QQ,也是我们对腾讯的义务和责任。否则,我们将为收费的“红橙黄绿蓝紫”钻石QQ买单,因为我们不能剥夺腾讯获得广告收入合法商业利益的机会;不能说上亿使用QQ的网民的利益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就可以代表国家和人民剥夺腾讯的法人利益和马的个人利益。为了保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我们也应该保护腾讯和马的个人利益。如果说腾讯的企业利益、马的个人利益可以被360“代表”亿万网民“代表”和剥夺,那么我们每一个网民的个人利益也可以以国家和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名义被剥夺和代表。这就是失去嘴唇和牙齿的逻辑。

第六,网友被360绑架过两次。第一次被360绑架使用360的免费杀毒软件,这一次绑架非常隐蔽,并没有引起这么大的风波,因为那些卸载收费软件的厂商没有腾讯那么厉害,在互联网中也比较弱势,闹不了多大动静,没有“反绑架”能力。于是我们成功卸载了瑞星、金山等付费杀毒软件,安装使用了360免费杀毒软件。虽然一开始感觉很好,但是苦尽甘来之后感觉就像“翻身解放了”。但是当付费杀毒软件被击退后,现在必须看越来越多的360的广告;如果360现在不打广告,免费给我们杀毒,他也会破产。现在360举一反三,绑架我们用“扣扣保镖”不让我们看QQ广告。我们也觉得很好,觉得自己又“更解放”了,所以觉得360是亿万网民的救世主,但是腾讯强大到“反绑架”,所以我们很多人站在360这边,为360加油,又“心甘情愿”了。我们怎么能这么不理智呢?当QQ被击退后,360会推出(据说已经推出)IM即时聊天软件。如果推出,自然一开始击退QQ之前不会有弹窗广告,360也会让我们过上几天没有广告弹窗的安静幸福生活,因为360带杀毒软件的广告收入继续提供支持与腾讯竞争打消耗战,而腾讯QQ只有QQ广告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现在已经断绝了,没有粮草。腾讯不太可能开发免费杀毒软件来抢占360的市场和广告收入资源。三军未动,粮草断绝,毫无疑问会被打败——这是360的一厢情愿,也是它称霸互联网世界的“伟大天赋”:腾讯现在强大了,但360有统一互联网世界的可能。当QQ被击退,360统一了互联网个人杀毒和IM即时聊天市场,360的IM肯定会打广告,甚至更多...那时候我们只能任由360摆布,不知道360会对亿万网民做什么。也许组织一次“听证会”然后对我们即时聊天收费也不是不可以!因为360垄断市场后总想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垄断资本的本质和危害,与个人道德无关!于是我们不得不向它屈服,忍气吞声,于是亿万网民只能寄希望于“361”来拯救我们——亿万网民永远处于被拯救的弱势,无法真正站起来——这就是互联网社会的“周期律”。被360绑架后,广大网民集体无意识地跟着360在网上搞群众运动。最后的结果是,几亿网民永远过不了几天好日子,受害者永远是几亿网民。在网络上,网民永远不会成为神,永远不会有真正的声音,永远逃不过被网络大鳄和寡头控制和操纵的命运。

第七,不完善反垄断法,就不会有互联网的公平与和平。诚然,我们现在被腾讯这个在IM即时通讯市场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企业所压迫。很多软件公司利用自己在IM即时通讯市场的垄断和支配地位,被腾讯干掉了,比如很多游戏软件,联众。大家都知道自己的利益被垄断“山寨”大鳄腾讯吃掉了,退出了自己创造的市场,放弃了自己的利益。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在现有法律条件下,很难说马的腾讯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马确实是不道德的,但是在一个严重缺乏法律限制的互联网市场,竞争如此激烈,我们很难单独去批判马,因为在互联网这个无法无天的虚拟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肆无忌惮,肆无忌惮的。只有强者为王,失败者狂妄自大,没有公平正义可言。让我们冷静地考虑一下。那些被360、腾讯敲出市场的瑞星、金山、科牛、联众等公司及其员工,才是真正的互联网弱势群体。他们因为互联网的垄断放弃了所有的利益和市场。谁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如果仅仅因为这个纠纷就要腾讯和马为亿万网民承担道德责任,私底下是不公平的。腾讯是垄断,但是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垄断少吗?我们不是还在“享受”移动通信双向收费和石油公司的高油价吗?为什么要被360绑架和利用,为腾讯弹窗广告造成的不便为难腾讯和马花藤,充当360的炮灰和推手?这对我们来说甚至不是一笔小利润。我们还不能用QQ吗?为什么我们如此不友善?我们为什么不起来批评中国的网速只有国外的十分之几,给我们上网造成了多大的不便?!难道因为腾讯是中国几百家垄断特大企业中的“弱者”,我们就去“捡软柿子”吗?我们亿万网民的道德和公平意识在哪里?因此,中国的反垄断法不完善,这是此次争议的原因和关键点。在它完善之前,只要腾讯不违法,马就不道德,这是他的权利。他会丢面子,会珍惜自己的名誉和荣誉,这是他的自由。不道德是人的自由,只有触犯法律的人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反垄断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国家有关部门或者行业部门应当依据《反垄断法》对腾讯和360发起反垄断调查和诉讼。让我们回归理性,呼吁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和亿万网民合法权益的《反垄断法》尽快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