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主要工作

2021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国人大历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案件28720件,制定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和执行案件301.4万件,结案金额8.3万亿元。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5438+25.6万件,判处罪犯65438+765438+50万人。八类重大刑事案件保持较低水平,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重稳步下降。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和制度安全。李亨利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依法定罪判刑。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刑事案件9.2万件,维护互联网安全。严惩危害生物安全犯罪,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会同公安部出台惩治涉枪涉爆犯罪意见,审结相关案件998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万件,严厉打击走私、制毒等源头犯罪。541拐卖妇女儿童刑事案件审结。审结袭警刑事案件4586件。严惩伤害医生的暴力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人民法院准确执行死刑政策。对严重危害公众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伤害妇女、儿童、老人等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犯罪,人民法院要依法判处和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Hell to pay犯下了故意隐瞒高危地区行程、非法接收发热病人、伪造贩卖核酸检测报告、“偷渡参与疫情人员”等罪行。会同海关总署出台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的意见,严惩走私冻品犯罪,防范疫情扩散风险。

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加快结案,审结刑事案件3409件18360人。推进黑钱清算,财产刑执行到位,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推进专项整治,发出3816相关司法建议。巩固整治“村霸”、“沙霸”、“菜霸”、“路霸”成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3万件2.7万人,审判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彰显了党中央整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对行贿受贿一并查处,依法追缴行贿受贿非法所得,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596.6亿元。海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潜逃境外的和张的巨额违法所得。逃离腐败的罪犯虽然远在天边,却受到了惩罚,人财两空。

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引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会同农业农村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破坏种质资源等危害种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非法占用耕地案件7251件,涉及耕地31.2万亩。依法惩治农村占用耕地犯罪,保护耕地红线。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污染、非法开采黑土犯罪。

守住民生安全底线。审结重大事故等刑事案件2031起,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依法严惩制售“病死猪肉”、“毒草莓”、“毒口罩”等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严惩医保诈骗犯罪,依法严惩幕后组织者和职业诈骗者,守住人民群众的“医药费”和“保命钱”。审结高空抛物、盗窃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高空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大大减少,人们头顶上和脚下的安全更有保障。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起,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9万件14.9万人,对“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实施刑罚。严惩“以房养老”、“投资养老”、保健品、兼职刷单、套路贷、校园贷、美容贷等诈骗犯罪。,助力打好反诈骗人民战争,维护人民财产安全。

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而紧迫。认真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依法严惩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业“内鬼”。严惩利用恶意程序、“钓鱼”诈骗等形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件,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严惩通过非法入侵监控系统出售幼儿园、养老院实时监控数据的犯罪分子。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台人脸识别的司法解释,制止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让大众不再为自己的“脸”担忧。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明确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范围,保护公众重要生物特征信息的安全。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护。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的原则,依法宣告511公诉案件被告人、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无罪者无罪。会同司法部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全国律协召开座谈会,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律师服务平台为33万名律师提供在线立案服务244万次,案件排期回避提醒40万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出台。为4万人提供了司法援助,提供了9.2亿元。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该严则严。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侵害人民利益的人,要依法下地狱受惩罚。

第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发展新格局,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各级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654.38+08.3%和654.38+02%。

继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用工、购销合同、店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情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出台20条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措施,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过度查封扣押等问题。天津、江苏、河南、重庆等地法院。用“滚动解封”防止大额资金冻结对中小企业资金链的影响。辽宁法院利用海事强制令帮助上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通关问题,减少疫情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服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内外资、大中小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审理国资国企案件,助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国企三年改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再审纠正涉企刑事错案30件39人,坚决防止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发布17起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依法打破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对民营企业设置的门槛,清理民营企业积压。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地法院。已建立企业相关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审结行政许可和行政协议案件265438万余件。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贵州等地法院。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河北、江西、山东、陕西、甘肃等地法院,强化行政争议的实体解决,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同比增长161%,保护了创新,鼓励了创造。审理5G通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科技案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保护。明确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判断标准,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对于对科研人员尽了勤勉义务,但在技术路线选择上出现失误的,要合理界定其法律责任,营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良好环境。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的问题。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895起案件判给侵权人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通过一审判决与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防止权利人胜诉失市。支持施虐者合理费用的诉求,对阻碍创新的恶意诉讼说“不”。中国已成为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审判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和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探索数据权益保护规则,服务数字经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审理平台“二选一”、刷单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惩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审理“现代中国奶茶店”奶茶诉“茶色”不正当竞争案,对品牌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制裁。明确“青椒”等“碰瓷维权”不受保护,驳回相关诉讼请求。

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对待。审结破产案件654.38+0.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促进了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中“积极救助”和“及时清算”的功能,同时坚决防止以破产为名逃废债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推动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深圳市个人破产条例》第一案裁定生效,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重新开始,个人破产制度实践迈出重要一步。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使745户困难企业获得新生,35万多名职工实现就业。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刑事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654.38+0.553万件,依法处理涉及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民间投资基金等纠纷,有力促进了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依法妥善处理康美医药案,严惩证券犯罪,支持债务危机企业重组再生。依法否定专业借贷、高息借贷、变相高息等行为的有效性,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建设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25条措施保障“北交所”服务全国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进一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旗帜鲜明地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迹。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将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保护融为一体。江苏法院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推进河道整治和文化遗产保护。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和历史文化街区设立巡回法庭,保护文化遗产。贵州法院发布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保护乡愁记忆。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贯彻“保护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浙江安吉法院“森林法官”守护森林竹海,践行“两山”理念。青海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院联动,保护“中华水塔”。推行谁污染谁破坏谁赔偿制度,探索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江苏、江西等法院委托第三方监管,确保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出台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意见,保护两岸一江碧水青山。山东法院和执法部门共同努力,控制油、泥、沙和原油污染,保护黄河三角洲。湖北法院依法保障国家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机构建设,广东法院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结算案件,福建法院推广“碳汇”认缴等替代修复方式,帮助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依法碳中和。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组织了世界环境正义会议,并通过了《昆明宣言》,以促进国际社会对* * * *建设地球生命的理解。

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意见,京津冀法院围绕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冬奥会相关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解决京张高铁项目相关纠纷,助力办好一届简单、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和残奥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推动实施跨区域联动、全区信息共享、服务标准协调,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浦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出建设金融试验创新试验区等21措施。完善和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措施。完善支持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的司法政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出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重庆、四川两地法院围绕知识产权、环境资源、跨域诉讼服务等司法合作唱响“双城记”。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法院精准服务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高水平服务对外开放。一审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1万件,海事案件1万件。贯彻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海南法院审理南海外籍渔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对我管辖海域实施有效司法控制。广西法院高效办理了外籍货船“阿力肯”号诉前保全案件,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涉外仲裁变更为我法院管辖。随着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管辖。贸易法委员会法律案例数据库载有关于涉及疫情的涉外商事和海事案件的指南,并已纳入中国的36个司法案例。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泉州)和山东青岛上合组织国家地区法院法官论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院建设,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同体。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推动设立“退役军人调解室”,积极开辟退役军人诉讼绿色通道。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军事法院发挥涉军维权服务平台作用,维护官兵权益。推进军事行政审判审判,促进军政民团结。审理侵害英雄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的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巍然屹立。

第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牢记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有效执行民法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公民权利的保护带入了法典时代。适用民法典审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一案”。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件,保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促进邻里团结和谐。试行善意分享减轻责任、鼓励互助、增进社会互信的案例。审理了多起居住权案件,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居住和住房需求,驳回了“逼老人”等不合理的居住权要求。及时发布侵害人格权的禁令,为保护生命健康、名誉荣誉、个人隐私等提供预防和救济。民法典实施一年多以来,走进了千家万户,走进了人心。司法案例让民法典的条文更加生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保障,是日常生活的法律百科全书。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审判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审理侵犯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件,坚决维护* * *和国家功勋尊严。审理女孩因热心帮助而导致的伤害案件,判决她不承担善意帮助他人的责任。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一案,驳回不合理赔偿要求。审理逃逸坠楼的医院号贩子索赔,判决追踪者无责。在高铁欺凌案的审理中,判决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曝光无需负责。对长期占用已售房屋、耍花招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绝不让“留而不决”者有机可乘。通过一系列的司法判决,鼓励崇尚英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和舆论监督,绝不屈服于恶霸、放纵陋习,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654.38+0.54万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新型就业方式纠纷司法政策,依法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会同中国残联发布保护残疾人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规范商品直播和外卖餐饮,依法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遏制利用“依法拍卖房屋”、“借名购房”规避限购行为,绝不允许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楼市调控、损害人民群众住房权益。

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守护家庭幸福港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65,438+0,836,5438+0,000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与全国妇联共同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发布保护令3356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责令不赡养90岁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承担赡养和训诫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通过家事审判,维护和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办公室和6个巡回审判点,全国法院设立了265,438+0,865,438+0少年法庭。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和优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圆桌审判,封存犯罪记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部分家长家庭教育不当、履行监护义务拖拉、为子女责令“早婚”、发布家庭教育令剥夺虐童抚养权等行为进行训诫。四川法院成立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安徽法院会同妇联等部门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照料责任,增强其自我保护和家庭保护意识。审理短视频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案件,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全国法院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打造法治副院长品牌,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行为。陕西法院联合推出全媒体模拟审判栏目《红领巾法学院》,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8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互助案件8933件,审结涉侨案件4220件。加强与港澳规则和机制的衔接,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保障。与香港开展婚姻家庭判决的互认与执行、破产程序互认与协助试点。与澳门签署了相互协助和保留仲裁程序的安排。与中央台办建立网上诉讼调解对接,84名台胞担任调解员,发布维护台胞权益典型案例。举办两岸及港澳司法论坛,在甘肃敦煌举办中国司法研究论坛,深化中国司法文化研究。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 1号文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行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打通查人找事、财产变现、协调联动、精准处罚、打击拒载等堵点,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与自然资源部合作,提高土地封存和处置的效率。会同民航局,限高人员通过“黄牛”违规购票逃避执行。会同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质押股份的冻结。网上案件1971万件,网上拍卖成交4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和7.4%。开展资金物资集中清理、高效执行为民、涉民营问题攻坚等专项行动。65438+万元以下涉及民生、小微企业、小标的案件金额898.4亿元。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地法院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我国民事执行制度的优势不断显现,手段更加有力,执行机制和模式更加完善。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建立覆盖四级法院的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直通车”。任何探视都要有记录,任何信件都要有记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律师代表申诉、公开听证等方式。,解决信访案件3739件,帮助群众解决了“法律结”和“心结”。351安徽法院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破案。与2019相比,全国法院进京信访量分别下降2.3%和61.6%。2015以来,涉法涉诉进京信访年均下降5.5%和35%。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新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矛盾纠纷的具体表现。解决这些矛盾,既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公平正义的向往,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有矛盾就会有冲突,甚至是激烈的冲突。不能回避,不能推脱,不能怕困难,一定要无聊,一定要敢于承担责任。通过司法实践,以案例的形式化解矛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不仅要解决纠纷,而且要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首位,提供菜单式、集约化和一站式服务,包括调解、仲裁和审判。群众需要什么手段就努力提供什么手段,真正做到方便、快捷、不对接、线上线下联动。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集约化融合、在线化融合、普惠化等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菜单式”服务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使群众解决纠纷更加及时和方便。与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中国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1单位建立网上调解机制,6.3万个调解组织、26万名调解员进入调解平台,丰富了人民群众选择合适渠道解决纠纷的“菜单库”。覆盖城乡的跨域备案网点超过654.38+0.3万个,累计提供跨域备案服务654.38+0.4万个。90%的申请在30分钟内得到答复,司法服务送到了人们的家门口。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让“司法提速”,大幅降低群众、企业、国家的财务成本。以人民法院网上服务平台为主要入口,整合网上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10平台,实现网上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群众诉讼由原来的费时费力变为全程“掌上办理”。2021年,全国法院网上调解纠纷超过10万件,平均51件诉前成功解决。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处理时间为17天,比诉讼时间少39天。完善分审机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室,速裁案件8765438+50万件,平均审期32天,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3%。设立330个邮政集约化投递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主要城市法律文书“次日送达”。24小时服务,让群众“零时差”办理诉讼事务。739家法院推出了24小时诉讼服务。12368热线在诉讼中发挥“总客服”的作用,“一号总办”实质性处理诉讼事务,每天接待群众来电21000个,帮助解决7651000个诉求,群众满意度达96%。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法院“夜间法庭”,解决特大城市上班族的诉讼不便,让诉讼服务“不关门”。送法下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坚持和发展新时期“乔峰经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农村、进社区、进网格。8429个人民法院入驻,43033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宁夏宁敏法院积极服务东西部扶贫协作,多年扎根安置区,与走出大山的人们共享“山海情怀”。四川石榴籽调解室、云南金华调解室、西藏送法下乡、新疆冬季布拉调解室、兵团“农牧团场法官工作室”受到各族群众的欢迎。加强巡回审判,马背法庭、车载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厂矿林区,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督促履行。“马锡五审判模式”在新时代有了新的生命力。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联动资源最大、网上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