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的提交

:将稿件寄到报社编辑部或出版社。

投稿是作者将未发表的具有著作权的作品向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出版社投稿,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和媒体出版部门来说,因为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这种关系的前提;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提交的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为了形成最终的法律关系,需要满足服从→愿意接受→遵守事先约定的要求。

投稿是作者将未发表的具有著作权的作品向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出版社投稿,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和媒体出版部门来说,因为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这种关系的前提;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提交的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最终法律习惯的形成还是需要满足服从→愿意接受→尊重在先约定的要求。首先要有一个能打动编辑和读者的好标题,以及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样张、市场调研观点。如果我们能邀请一位著名作家写书评,我们将更有把握出版这本书。

从发现公告栏功能到将博客、电子商务、维基百科、威客、搜索引擎分开,2007年,我们逐渐意识到互联网正在向与人脑结构高度相似的方向发展。

包括互联网虚拟神经元、运动系统、视觉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记忆系统和感觉系统。而且,互联网的演进也将对神经学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自2007年以来,我们已经就这一发现撰写了近5篇论文,并提交给了几家科学期刊。

虽然我们的研究成果正式发表在2007年6月5438+2月的ISKSS journal、2008年3月的Internet Weekly、2008年9月的在线科学论文和2009年3月的《人体工程学》杂志上,但论文也经历了多次退稿的失败。我还是很感谢各个期刊的编辑和审稿人的工作,让我看到了自己工作的不足。他们的建议对论文的持续改进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1。2008年3月,《从人脑的结构机制看互联网的进化》发表在《中国科学杂志》上。《科学通报》投稿被拒,因为不符合期刊内容要求。

2。2008年5月,英文版《从人脑的结构机制看互联网的进化》被拒绝向《自然神经病学》杂志投稿,原因是不符合期刊内容要求,建议向其他期刊投稿。

3。2008年8月,英文版《从人脑的结构机制看互联网的进化》被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u\u Computer Science Bulletin拒绝。一个原因是英文版很差,另一个原因是评论者不同意互联网演变成虚拟大脑的普遍观点。有人建议,自然进化的科学家应该多讨论一下。

4。5438年6月至2008年10月,向《中国科学期刊·F辑:情报学》投稿,因有创新性,但不符合期刊内容风格,被拒绝。建议给其他期刊投稿。

5。5438年6月至2008年10月,《互联网进化七定律对计算机研发的贡献》因不符合期刊内容风格而被拒绝。

6。5438年6月至2008年10月,向《软件》杂志投稿《互联网进化七定律》被拒,原因是与杂志的范围和宗旨不符,建议转投其他杂志。

7。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向《智能系统杂志》投稿《互联网进化七定律》被拒绝,原因是同行评议失败。

互联网进化论和互联网虚拟大脑的核心观点是:

1。互联网不仅仅是数百万个网络和服务器的集合,更是人脑和机器互联的网络。

2。互联网正在形成一个互联网虚拟大脑,与人脑高度相似。

3。互联网虚拟大脑还有“神经元、视觉系统、听觉系统、感觉系统、运动系统、记忆系统、大脑皮层、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纤维、自主神经系统”等等。

4。人脑的功能会在互联网中形成脑映射,形成互联网神经元。

5。“互联网神经元”将通过互联网神经纤维与各种系统或其他神经元发生关系。

6。互联网的进化结构将对人类神经病学的研究产生启发性的影响。通过对比互联网的结构,神经科学家可能会发现,人脑中也有地址编码系统和搜索引擎系统。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归作者所有。

2.所有投稿期刊及其相关合作机构(包括网站、出版物、移动网络等。)有使用权。网上虚拟投稿:在网上发布、传递帖子、文章等信息,达到* * *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