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工作
一是重点审核评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是否符合扶贫纲要要求。
二是重点检查财政、扶贫、发改部门是否建立了扶贫项目库,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立项;是否按计划下达计划、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落实到贫困乡镇、村、户。
三是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次申报资金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是否存在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
一是重点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扶贫开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是否存在通过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进行虚假投资的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是否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有无财政滞留、克扣和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重点检查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和报账核算制度,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达项目。
第三,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
一是重点检查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的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截留、转移、转借、挪用、虚报、贪污、铺张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使用,是否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等费用。
二是重点看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逐级落实到村到户;项目计划审批和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更计划、扩大(缩小)范围、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报告完成计划的真实性,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政策落实到户的审计调查,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将非配套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等问题。
第四,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效益。
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以乡镇为单位,调查项目规划的合理性,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项目立项不准、责任界定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
五、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和使用。
一是重点审查扶贫贴息贷款项目是否符合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要求;农业银行是否按规定将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支持重点贫困地区;不存在擅自改变贷款投向、还贷方式、转贷方式、扶富不扶贫、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多收利息、代扣利息或存款、弄虚作假骗取贷款和贴息等行为。
二是重点审查扶贫贷款特别是小额信贷的计划执行、贷款质量和回收情况;扶贫贷款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