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面陈述在先专利是否正确?

不正确。

至少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专利申请在先,论文发表在后,这是权宜之计。

世界上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美国《科学》杂志于8月11,2065438发表了一篇题为《双重前沿:专利发明与在先科学进展》的文章。因为人们不知道前沿科学的进步对市场发明的支持有多大,通过对比480万项美国专利和3200万篇科学论文,作者发现大多数学术论文都会导致后续的专利发明,而专利可以追溯到相应的论文。其中,生物医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密切相关。可见,专利技术发明与科学论文的发表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个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应该如何处理专利申请和科学论文发表的关系?笔者曾经接触过一个教授,想为大学多年的研究成果在中国申请专利。技术方案很先进,效果很好。他已经联系企业准备量产。为了在与企业的合作中抢占先机,使自己的智力成果得到合理的收益并得到司法保护,也为了使产品在国内市场获得技术垄断优势,他想用这项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但在接触过程中,我遗憾地发现,他早前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详细披露了这一设备设计的原理、结构和构造,直接破坏了他想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使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如果比他自己发表的论文更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就需要在论文披露的设计中加入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但是,这篇论文已经非常详细地披露了设备设计的每一个细节,几乎不可能添加任何技术特征。即使勉强写成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很难获得授权。由于发表论文或先申请专利的错误安排,这样好的技术创意因为发明人自身的原因很难申请专利,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在产业化转化过程中遇到了可以避免的法律问题,确实值得科研人员借鉴。因此,研究人员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专利申请前发表论文对专利申请有负面影响,申请专利不影响申请后发表论文。考虑到专利的新颖性,要慎重选择论文的发表时间,保证论文的发表时间要在专利申请之后,至少要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先申请专利。后期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因为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不会受到影响,科研论文的成果会受到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双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