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有效路径探讨
论文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性摘要:目前,我国大多数新建本科院校都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但由于模式过于统一、定位不清、制度本身设计存在缺陷等问题,本科生导师制的效果有限。新建本科院校只有结合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等因素,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本科生导师制类型和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性。?
随着学分制的普及,本科生导师制逐渐引入我国高校,有力地促进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观念的转变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作为一个?进口商品?在本土化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很多高校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自身的定位和条件,导致导师制的类型和模式不统一,导师的职责定位不明确。导师制由于缺乏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性很大,理论上和主观上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一些新建本科院校制度设计和执行上的缺陷,使得本科生导师制更加成功?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吗?什么事?鸡肋?。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只有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本科生导师制,才能提高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性。
一是关于新建本科院校导师制定位和类型选择的制度顶层设计
1.基于基本教学制度的本科生导师制定位
从我国本科生导师制的发展来看,无论是为了弥补前期学分制的不足,还是为了现在的学生和发展,本科生导师制的定位在?教学管理?还是?学生管理?事实上,它并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教学体系,更谈不上是一种基本的教学方法。可见,我国现行的本科生导师制从属于传统的培养模式,是在不改变以班级教学为主导的情况下,提高现有本科培养质量的措施,但并不占主导地位。因此,我国本科生导师制也强调其基本定位。辅助?其功能被淡化了,在大学整个教学体系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师生对此缺乏足够的概念认同和地位认同。
据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的定位观,导师制的定位要充分考虑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导师想扮演什么角色,即定位的本质是让导师制在大众心目中确定一个合理的位置,即导师制在大众心目中的地位。这种定位可以看作是对导师制现状的一种创造性改变,也可能只是某种意义上的一种修补,但实际上改变了导师制的定位:有时候只是一种摆设,但能在学校和大众心中获得有利地位,这本身就是导师制的一种成功定位。因此,有必要将本科生导师制确立为一项基本的教学制度,使其真正成为一种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师只有把导师的个别指导作为因材施教、培养个性的有效教学方法和手段,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才能让人在观念上认同本科生导师制。
2.?阶段性双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制的类型选择
目前,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一般有三种类型:按导师职责分,有专职导师制和特定任务型导师制,如导师制、思政导师制和管理辅助导师制;从学习时期看,有全程导师制和年级导师制;从指导学生的范围来说,有全导师制和优秀生导师制。
不同类型的导师制需要不同的条件。选择导师制类型的原则是:既要符合学校的定位,又要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师资力量。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选择不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导师制,可能达不到导师制的预期效果。现在很多新建本科院校都在实行?全日制、全日制、全日制导师制?,我觉得是一种?收益高低?系统。
一个是?全日制、全日制、全日制导师制?需要充足的导师资源作为后盾,否则为一年级到四年级的每一个学生提供导师,只会以增加导师数量为代价,教师过多必然影响指导效果。
第二是?全日制、全日制、全日制导师制?对导师的要求更高,导师的工作量更大,指导任务更重,包括新生入学指导到大四就业指导。而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师大多比较年轻,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相对不足。专任教师的职称相对较低,教学任务很重,又有科研压力,所以在全程指导学生方面必然力不从心。
笔者认为,对于新建本科院校,阶段性双导师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即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师资情况,由学院和社会共同引导学生。具体做法是:在大一、大二为学生提供校内导师,在大三、大四根据专业性质有选择地为学生提供校外导师。从新建本科院校师资力量来看,阶段性双导师制?可以有效缓解学校弱势教师的压力。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由于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全导师制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阶段性双导师制?由于实行分段指导,学校对教师的需求相对较小,更适合那些缺乏导师资源的高校。
大学一、二年级,配备校内导师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一二年级的过渡和适应对整个大学生活极其重要。第一年是大一新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的过渡期。大学生面临着一个全新的局面。他们要想适应大学学习方式,学会选课,了解专业,培养专业兴趣,迫切需要导师的指导。到了大学二年级,专业学习成了学生的主要学习任务,这个时候老师在专业学习上的指导就很重要了。
第二,经过两年的大学生活和学习,三四年级的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寻求帮助,更愿意通过同学、朋友和专业老师来解决问题。大三学生获得帮助的渠道和信息要少得多,给他们配备校内导师很有必要。
第三,相对于高年级的导师制,低年级的导师制可以适当放宽导师的职称和具体要求,只要责任心强,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了解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就可以胜任,对职称没有硬性要求。
从新建本科院校的定位来看,双导师制?充分体现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色。新建本科院校一般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其人才培养的显著特点是紧密结合地方行业需求,培养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口径宽,基础厚,实践创新强?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但在现实中,由于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的限制,以及教学内容的滞后性,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极大地影响了学生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然后领养?双导师制?然后才能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承担起与社会培养人才的任务,将社会需求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克服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的不足。
二、本科导师对新建本科院校导师制责任定位的指导是什么?
对于国内大多数新建高校来说,师资队伍整体情况有限?全日制导师制因此,新建本科院校要确定科学合理的本科生导师职责,必须区分并着眼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哪种?大而全?什么事?全职型导师的职责定位必须改变。
从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看,新建本科院校的学生大多来自城镇,学习基础不扎实。高考成绩大多处于中下水平,自学能力相对较差。普遍存在自卑厌学的问题,对自己的理想和未来无所适从。因此,调整学生心态,激励学生上进,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和应用创新能力,往往比完成一项具体的科研任务更重要。
考虑到新建本科院校的师资结构和整体水平,导师的指导职责不应该太多,但应该遵循?定位准确,重点突出?的原则。笔者认为应该基于?辅助学习+辅助使用?主要,也就是说,导师职责的核心和重点应该是对学生的学术指导和实际应用。学校中导师的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明确学习目标,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自学能力;引导学生了解教学体系,制定可行的学习计划;介绍学科和专业,包括研究内容和方向,让学生尽快了解和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提高专业兴趣;引导学生根据专业特点选课,兼顾学生兴趣和志向,构建合理的知识框架。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生涯,引导学生形成初步的职业判断能力;针对课堂理论学习的不足,培养学生的实践认知能力和适应未来工作的能力。
第三,从制度的具体设计和实施上提高导师制的有效性
1.关于导师的选拔
首先,就导师的资质而言,并不是每个导师都能被聘为本科导师。只有那些责任心强,对自己的素质、专业水平、个人素养评价好的老师才是合格的。职称方面,师资匮乏的院系可能不会对此做出硬性要求。
其次,为了体现师生双方的意愿,要提高选拔过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注意激发师生在选拔过程中的参与热情,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在具体操作中,导师和学生的信息可以通过网站或聘请会的形式发布,学生先进行导师?志愿填报?每个学生最多可以选择两个导师并服从?调整?然后导师会对自己选择的学生进行筛选,最后由职能部门统一分配。这样既能兼顾师生双方的意愿和要求,也有助于提高大家对本科导师制的关注度。对于学生老师多、本科导师难的院系,可以向学校提出,由学校从班级中调配老师,或者由几个老师组成的导师组指导几个学生。但导师组组长必须由系里推荐,学校考核,其他导师可以是青年教师或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
2.论师生互动
一个完善的制度设计应该对制度所涉及的对象具有约束作用,否则制度的有效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本科生导师制是建立在师生共同参与的基础上的。如果说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师生之间很少互动和交流,那么师生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在实行导师制的时候,要明确师生互动交流的时间和方式。比如导师要把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结合起来,集体指导每月不少于一次,个别指导每个学生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在规范老师的同时,也要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制度设计,让学生按照学校的规定自觉接受导师的指导。在具体操作中,可以要求学生做到以下五点:尊重导师,主动联系导师,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每学期两周内与导师见面,根据导师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学习计划和综合素质发展计划;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导师制定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主动向导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每学年都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导师的指导。
3.论导师的考核与激励
为了提高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必须将本科导师工作的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
(1)要建立合理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导师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师工作的评价内容必须全面具体,评价指标必须涵盖导师的整个工作过程和结果。除了评价导师的履职情况,还要评价导师的个人影响力、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以及对学生的指导效果。在指标细化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过分推崇量化所要求的指标,而忽视指标中的定性描述。
(2)注重评价主体和方法的多样化。
评价主体除了学生,还要考虑导师的自评和同行评议,评价方法也要结合问卷、观察法、法、访谈等,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3)确保本科导师工作评估的目的得以实现。
本科导师工作考核不仅是针对导师工作量,还包括导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因此,有必要建立与导师利益相关的奖励和约束制度。鉴于此,学校可以建立优秀本科生导师授衔制度或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在本科生导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被评为优秀本科导师的教师,除享受学校发放的专项经费外,还可享受职务评聘方面的特殊照顾,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未通过本科导师工作考核的教师,取消当年资格,取消当年晋升资格,降低或暂停岗位聘任;对拒绝承担导师任务的合格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导师制的管理与监督
由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一项常态化、系统化的工作,涉及对象多、工作复杂,学校必须提供相应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1)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导师制的正常运行。
一般来说,可以建立两级导师制管理机构。校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导师制实施办法,定期对导师的工作、考核和评价进行研究;院(系)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单位导师的选拔、培训及相关工作。
(2)要加强本科生导师的日常监管,着力构建三个监督机制。
一是以学生为主体,建立以引导效果评价为核心的监督机制。这一机制可以通过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注重学生对教师指导效果的反馈。
二是建立以院(科)为主体,以指导、记录、评估为核心的监督机制。通过查看导师的指导记录、日志、作业评语等文字,跟踪管理导师的日常工作和履职情况。
第三,以学校为主体,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学期、学年为单位对导师工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导师本人业务中,真正做到评价与导师个人奖惩挂钩,起到鼓励先进、奖优罚劣的作用。
总之,只有根据学校的特色和定位选择合适类型的本科生导师制,根据学校的师资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导师的职责和计划,导师才能有的放矢地指导学生,本科生导师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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