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写作规则

学术论文的写作规则如下:

新颁布的《学术论文写作规则》主要公布了三类学术论文写作规则:

1,学位论文写作规则;

2.学术论文写作规则;

3.科技报告编写规则。

与GB/T7713-1987相比,除了结构上的调整和文字上的改动外,主要是技术上的改动,大致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和范围

其适用范围扩大至缩微版、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学术论文,其“引言”改为“范围”,相关表述有所变更(详见第1章)。

2、规范性参考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将“定义”改为“定义和术语”,删除与学术论文写作无关的定义和术语,更改“学术论文”的定义,增加“正文部分”和“参考文献”的定义(详见第三章)。

4.组件(一般要求、前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

关于组件的变化大致如下:

(1)论文标题,原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应修改为:为便于交流和利用,标题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5字;

(2)论文摘要。原来的规定是: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应超过250个实词,应修改为:中文摘要原则上应与论文中的成果相适应;通常报告性摘要在400字左右,指示性摘要在300字左右。

中外文摘要的内容要对应。为了便于国际交流,外文摘要比中文摘要能反映更多的信息。

(3)其他项目,如基金名称、项目编号、接收日期、论文增强发表要素、相关陈述、引用参考文献格式等。,被要求、建议或允许标注在学术论文的前部。

④前部、正文、附录、结尾等部分修改为:组件、格式等。(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5.格式(一般要求、数字、数量和单位、插图、表格、数字、数学表达式、注释、科技术语)

①写作要求及格式变化:格式化(详见第五章);

②格式中列出了学术论文编号、量和单位、表格、插图、数字和编号、注释、科技等方面的标准化要点和实例。

最后,附录A和附录B中的相关信息:

附录A是规范性学术论文的构成和附录;附录B是关于信息性学术论文使用字体、字号和参考文献的相关规定。

新标准中删除了附录A的封面示例和附录B的相关标准,增加了附录A的标准化:学术论文的构成要素(详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