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的出资责任
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出资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违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差额弥补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补差责任;
4.支付担保责任。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详情如下: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