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定向招录。
2009年7月15陕西省公务员局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为加强我省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省实施工作总体部署,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训工作。 现将具体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从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待退伍军人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全省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聘的原则是:
(一)依法招聘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决贯彻“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B)统考优先。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全省公务员科目统考、学历联考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
(3)定向培养
招聘岗位均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公司和岗位都是固定的,学生毕业后都会在定向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才能流动。
二、培养模式和学制
大学教育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在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采取申请专科学历、本科学历、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在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采用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校期间,我将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和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我将在实践部门实习半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法学硕士学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
(1)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毕业,户籍、档案仍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国家规定视同应届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规定的岗位要求外,一般没有专业限制。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公安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待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国籍,拥护中国人民宪法。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立志献身政法事业。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高校毕业生限陕西高校毕业生,或在陕西出生或有陕西常住户口的考生。
(5)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6)报考人民警察学院岗位、二级训练水平人员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即9月30日以后出生,1982);同时还应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侧视力5.0以上)。
(七)退役士兵和待退役士兵候选人限陕西籍士兵。
2.学历:
(1)申请法律硕士学位者,须具有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申请第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学位。
(3)报考高考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学历。
(4)专科报考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退役士兵的其他报名条件由陕西省军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的其他规定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条件。
四。注册和资格考试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委托Xi安人事考试中心承担具体考试工作。
(1)报名时间为7月20日8: 00至7月27日18: 00。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站是Xi安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
考生(含退役士兵)可于2009年7月20日8:00至7月27日18:00登录Xi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同时用新旧身份证号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退役士兵的登记和推荐工作,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名人员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审核后,由Xi人事考试中心安排考场。
(2)资格审查和成绩查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负责本系统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在申请人提交信息后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7月20日8: 00至7月27日18: 00期间,资格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行职位变更,但在报名截止时间(7月27日18: 00)后不能进行职位变更。考生可在报名开始后登录Xi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注册确认
在线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09年7月20日8:00至7月29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笔试为***10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科5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8月4日8:00后登录Xi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联系Xi人事考试中心解决。
(五)退役士兵的报名、资格确认和准考证发放由省军区负责办理。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不收报名费。
动词 (verb的缩写)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开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附后)为准。公务员公开考试的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区分培养层次,对应相关内容。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警定向培训安排表》(附后)。
六、面试人员的确定和面试资格审查
(一)确定面试者
公共科目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构成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名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增加10分。
笔试总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确定面试人员的方式是根据报考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3: 1的比例。
参加面试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确定,其中拟退役人选由省军区通知;其他人选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政治部负责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对本系统面试人员(不含待退伍士兵)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中因被取消资格、放弃或不能参加面试而产生的空缺,将在本次考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的人员。
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是: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位进入体检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2: 1,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1: 1。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计划只有一人或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时,根据公务员笔试成绩和教育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以下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1.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允许考生参加面试,进入体检。
(三)身体检查和检验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公务员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复试和录取公示
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位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按照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向招录机关推荐,招录机关根据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在网上公示;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该职位将被取消。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确定,统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高校和省教育厅,相关高校根据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高校所在地省级招考办备案。
十、关于入学管理和毕业就业。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录取院校、陕西省委政法委、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接受培养。在校期间,根据对学生的管理,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录取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免学费,并给予生活补助。
完成学业、毕业合格的录取人员向定向单位报到,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己选择工作。同时,一次性退还补贴(包括学费和生活补贴)。因违约未能进入定向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不得进入其他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并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在违约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返还其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贴(含学费、培训费和生活补贴),并支付5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XI。服务年限
录取人员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须在研究生层次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服务满9年,方可流动。
十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咨询电话
各招聘岗位的名称、培训层次、报考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警定向培训计划(附后)。
政策咨询电话:
陕西省委组织部:029-85588750
陕西省教育厅:029—85221726
陕西省公务员局:029-87291015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029-85558939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029-87292891
陕西省公安厅:029-86165038
陕西省司法厅:029-87292636
技术服务电话号码:
Xi人事考试中心:029-88360165
特别提醒考生,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都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1,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警定向培训考试安排表
2、《公务员公共* * *科目考试大纲》
3、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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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0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