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对楷书的贡献。求相关论文。
王羲之对书法艺术的贡献几乎人尽皆知,宋以后也没有人批评。但王羲之被后人称为“书圣”,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书法艺术,更是因为他在书写方面的贡献。中国的书法,从早期象形时期的半画半字,到大篆、小篆、李殊,每一次都经历了从字体到字形的质变。魏晋时期产生的正统书籍也是一种质变。正规的书都是扁方的,写字鉴定最便宜,写字速度大大加快。如隶书、篆书,不能写得太快,草书可以写得很快,但不容易辨认。正规书籍的出现是很多人的功劳。到了钟繇,我总结了前人的形式书的方法,然后我发展,成为了形式书的始祖。但王羲之在钟繇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他的两帖《乐易论》和《黄庭经》,比钟繇的书法更为平仄方正。钟繇的书法依然保留着厚重的分寸感。王羲之的书法去掉了,笔画更直接,更挺拔,更工整。在《论书》中记载:“已故曾祖父引书与右军书,均已古旧,犹如钟与张。”说明在右军之前,所有学习者都师从钟繇和张楚。钟虽是官书始祖,但王羲之学了钟之后“变古为形”,更进一步,所以当时和后世都变着法学王羲之。《论书》中记载:“于为西厢秀才,年少时与右军齐名。右路军落后,还是参差不齐。在荆州和都夏,有一本书上说:‘小儿贱鸡,爱野鹭,皆学闲,学少。如果非要还我,那就比较一下。”“孩子们连自己的名家书法都不学,反而学王羲之的书。而且,如果没有王羲之,文人还会是“尚不知钟张。”说明王羲之代替了钟和张,但没有人代替王羲之。王羲之完善了官书,从此定型,千年不变。从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只有书法的风格发生了变化,而书法的风格没有变化。楷书,写得比较正式;行书,写的比较随便。所谓“书法千年为王”,指的就是书法的风格。王澍之后,书法风格没有篆书、隶书、隶书这种以改革为导向的变化。但是篆书一定要改成隶书,隶书一定要改成正楷,不然收发室不方便。但王羲之的书法,如唐太宗之云,是“完美”的,所以后人不会改变,这也是王羲之一直被称为“书圣”的原因。《宣和书》中也有云:“字法之变极尴尬,然犹古,法不古。”.....所谓模法,今书也。人们在过去已经做到了。"又云:"此书始于汉代,故西汉末年,未刻隶书,乃官书。如果有归属国、凤阳、如君等古迹,可以考。那些流传到三国的人是官方书籍《何杰克表》的祖先,该书尽其所能准备了各种法令。东晋余兴,风流文物,超越前世。比如王羲之的作品《乐毅论》和《黄庭经》就曾经流芳百世,成为今昔的瑰宝。“这段话很正确,讲的是从官方转正的故事。有一段时期的书法风格是官与官混杂的,如“归国”等碑文(今已不可见)。钟繇是大师,王羲之更进一步。他的官书是“古今之宝”,但集古不变,这是王羲之对书写和书法的最大贡献。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作为一种书写技能,受到高度重视。书法本来只有雅俗之分,甚至成了衡量人人品的标准之一。草书又分为以杜杜、崔元为代表的曹彰体和以张芝为代表的现代草书。以皇帝为代表的著名吴栋草书家,在三国时期就出现了从曹彰向今天的草书过渡的趋势。西晋草书,包括曹彰、曹金、狂草,以魏罐《稿》、索靖《张草书》、陆机《平昆帖》、楼兰草书为代表,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盛行的是草书。到东晋初期,钟繇的书法处于强势地位。东晋中期,书法大师王羲之的出现,使草书迅速发展起来。他的贡献是对该派的隶书、行书、张芝草书的发展,对小草法的研究并使其极致化。他的笔法简洁明快,带动了笔法的拓展,字的飞扬化为整个构图的灵动,呈现出草书的新气象。王羲之的近体草作品,大部分都是他成名之后写的近体草的风格。其中有曹彰痕迹的作品,如笔画粗的冷切帖、横平开口的远官帖、人物独立的益民帖等值得关注。如今曹操的基本法是从曹彰那里继承来的,王羲之的曹操经常把笔法扩展到单字以外,一次几个字。建模也突破了以单个词为建模单位的老方法,以两到三个单个词为建模单位,形成了“词群结构”。这种“字组结构”具有展现草书结构美和突出笔法连续性的双重品格。它的出现标志着东晋草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草书的表现获得了更大的空间。这也是王羲之对草书艺术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