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工程地质勘查专业职称

评价标准: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科技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够将新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成绩,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和出版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论文和作品;培训和指导工程师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这些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找矿(安全)工程、实验测试、地质机械(仪器)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现任职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三。学历和资格

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职称全国统一外语考试,达到规定要求;

(二)较精通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省级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技术难度大、综合性强、影响广的科研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两项市(厅)级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骨干。

(二)主持两项省(部)级或技术难度大的技术开发项目或主持两项新产品投产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三)完成省(部)级大型工程或重点项目并担任专业负责人。

(四)完成2项省(部)级中型项目或市(厅)级大型或重点项目并担任专业负责人。

(五)完成4项市(厅)级中型项目并担任专业负责人。

(六)主持完成工程结算金额500万元以上或两个单项工程结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结算金额50万元以上或两项单项工程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项目。

(七)主持完成一项省(部)级或市(厅)级两项新技术推广、新工艺(设备)应用项目,并在工作中取得预期效益。

(八)在实施省部级中型项目和市(厅)级大型或重点项目中,作为本专业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不及物动词绩效结果的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建设项目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勘察设计项目获得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两次获得市(部)级优质工程奖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三)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设备),主要负责人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四)负责完成两项提高技术水平的技术开发项目,或两项新产品批量生产并取得预期效益,通过省(部)级验收。

(五)主持编制一项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两项专业技术发展规划,经省(部)级批准。

(6)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两项并实施。

七、论文、作品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要求发表、出版专业水平较高的论文(第一作者)和著作(主要作者),撰写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专业作品1;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两篇以上交流论文;

(四)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写出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研究(论证)报告两份以上。

八、例外情况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有突出贡献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两项条件的,可以破格申报:

(一)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被授予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作为大中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1项或中型项目2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的空白。

(四)在国家级或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省级以上5篇,或正式出版专著1部(独著65438+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