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想要我想要的”论点的议论文
本文选自《孟子·告子》,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命题:义重于命,当义与命不能兼顾时,就应该舍生取义。什么是“义”?孟子曰:“耻恶之心也,正也。”(《高子商》)又说:“义,道也。.....只有君子才能走正道。”(下万章)孟子认为自己以做坏事为耻,别人做坏事为厌。这就是义;义是道德君子必须遵循的正道。孟子是如何提出和论证他的思想的?“鱼,我要什么,熊掌,我要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命也是我所要,义也是我所要;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悉的具体事物做了一个类比:鱼是我所要的,熊掌是我所要的。在两者无法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我宁愿放弃鱼,也要熊掌;命是我所惜,义是我所惜。在我无法同时得到两者的情况下,我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而得到本质。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一条鱼,把义比作一个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自然就产生了“舍生取义”的思想。这个命题是整篇文章的中心论点。为什么要舍身取义?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第一,“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比活人还多,所以我不要。”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它比死人更邪恶,所以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这些论调说:生命是我的宝藏,但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我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我讨厌死亡,但有一种东西比死亡更让我讨厌(指不公正),所以有时候我不想去躲避灾难(死亡)。这是一个积极的论点,义比命更宝贵,当他们不能兼得时,我们应该为了义而放弃生命。其次,“人若无所求于生命,若能,何不利用活人?“什么东西让人比死人还惨,那为什么不避开病人?”这些论调说: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是人比生命更珍惜的,那么什么手段可以用来拯救生命都不能用!如果没有比死亡更恶心的事,那么能用来避祸(死亡)的事就不能做了!言下之意是:这样下去,人的行为岂不是变得无所不能,卑鄙无耻?这是一种否定的论调,认为义重于命,当两者不可兼得时,就应该为了义而放弃生命。第三,“生而有之,生而无之,生而有之,生而无之。”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它会饿死。不唯圣贤者有心,人皆有心,圣贤不可失耳。“这些论调说可以用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挽救生命,但是有人不愿意采用;这样(指方法不当)可以避免灾难(死亡),而有些人却不愿意这样做。所以,有人们珍视得超过生命的东西(意为义),也有人们厌恶得超过死亡的东西(意为不义);这种忠诚不是只有圣贤才有,每个人都有,只是圣贤没有失去。这是从客观事实上论证,大义比生命更宝贵,有的人在不能兼得的情况下,为了大义而放弃生命。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是成立的。然而,上述论点只是合理的。为了让这个道理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一菜一豆汤,得之则生,得之则死。号召一下,街上的人就有福了;这是一记耳光,人们对此不屑一顾。“筐是古代盛米用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器皿。胡儿在大声叫喊,楚儿在用脚踢。这几个字说的是:只要得到一小筐米,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命。得不到就饿死。如果你轻蔑地喊着要别人吃饭,即使是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如果给别人踢,连乞丐都会不屑一顾。《礼记·谭公》中有一个类似于此的故事:“齐国饥,骜食为道,食为饥。“饿了就请你做个收藏,交易就贸然来了。钱敖左奉食,右饮,曰:‘嘿!来吃饭吧!抬起你的眼睛,看着它说,‘我不吃我来的食物,所以我也是!所以谢谢你,最终没饭吃而死。"可见,孟子写的这段话是有根据的. "恶不如死”,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更恶心,所以我宁愿饿死也不接受别人的侮辱施舍。连不知名的路人和可怜的乞丐都能做到这一点,何况是普通人。这个案例生动地说明,人把义看得比命还重,当两者不能兼得时,就会为了义而放弃生命。在孟子看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这种重义。每个人在不能兼得的时候,都应该舍生取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有些人在贫穷和危机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但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下却忘了好处。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文章第三段分析了这个问题。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有“一万分钟不辩礼义”的人。”“铃”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蹄四斗为一铃,“万铃”指的是优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礼貌与否就接受了一万铃铛的工资?一万铃铛工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为了宫中的美色,妻妾的服侍,知贫的人能得到我和你吗?“是不是因为华丽的住房,妻妾的服侍,给了穷朋友的好处,他们才知道自己是感恩的?华丽的住房,妻妾的服侍,朋友的感激,这些都是外在的东西,与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花一万分钟不辩礼义”的人,一开始宁愿饿死也不愿被侮辱,现在却对这些外在的东西不在乎羞耻。是什么原因?”这就叫失去真心”。孟子认为,这种人本来是有舍身取义之心的,后来因为贪图利而失去了。孟子警告:“是还是不是?“这种‘不争就收’的丢人事还不够吗?朱在《四书注》中说:“本章耻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者可以生于危难之际,忍不住筹划一场盛宴,君子不可一瞬间心不在焉。”的这番话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革命成败的危机关头宁死不屈,但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时候,却不择手段地追逐名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友谋取私利。这不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役,贫贱之人得我”吗?他们真的失去了原来的立场和道德。所以,孟子“一万分钟不辩礼而受之”的指责,既是对当时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的揭露和批判,也是提醒后人要时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为了贵族而做出不礼貌的事情。但孟子说:“不独立的人都有心,每个人都有。”他认为每个人生来都有仁、义、礼、智等善,那些“接受礼一万分钟”的人后来“失去了真心”。这种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这是他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孟子本人是一个相当傲慢的人,他拒绝迁就和巴结权力。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权贵不能屈。这叫君子。”(滕文公治下)孟子曾经是齐国的客座大臣。后来因为和齐王意见不合,决定从齐国辞职回家。齐王请人留住孟子,条件是准备在京城中心地带盖房子给孟子住,并给孟子一万分粮作为弟子的生活费。结果孟子严词拒绝。(见《丑孙下》)可见,孟子在这篇文章中说“一万分钟而不辩礼义,一万分钟对我无济于事”,可见孟子的正直品格和精神。孟子在这篇文章中赞扬了舍身取义的精神,批评了“一万分钟必收而不辩礼义”,对后世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历史上很多仁人志士把“舍身取义”作为行为准则,把“富贵不淫”作为道德规范,为国家和民族做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无人死,修心照史。”近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在《义诗》中说:“砍头无所谓,只要教义是真的。”这都符合“舍生取义”的精神。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孟子》的散文气势磅礴,感情浓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的正气人格,展示了孟子的口才与口才。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故乡不受肉体死亡,现在却是美丽的宫殿;故乡不受身死,如今视为妻妾;我不想死在我的家乡,但现在我想为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做这件事。“本来这句话可以用一句话说完,那就是‘我的故乡为我的身体而死,而我现在做这件事,是为了皇宫的美丽,是为了妻妾的服侍,是为了知贫爱富需要我的人。”但他故意分成三句,加强了气势和感情,表现了说话人的义正言辞。其次,为了使道理简单、生动、有趣,孟子喜欢用比喻。这篇文章把具体的鱼和熊掌作为生命和正义的抽象隐喻,“以熊掌代鱼”作为“舍生取义”的巧妙隐喻,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文还运用了大量的对比手法,比如用熊掌比鱼,用生命比义,用重义轻义的人来比,用“家乡行为”和“今日行为”来比,以此来互相比较“乞丐”、“过街人”、“一万分钟不辩礼义”。理由更加清晰,令人印象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