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知识产权摩擦的原因
熊本县起诉中国榻榻米。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近日发现一些深受日本消费者青睐、销量不错的中国榻榻米,使用了熊本拥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在中国非法栽培的灯心草。熊本县有关方面对这些榻榻米灯心草的基因(DNA)进行了鉴定,发现其基因与熊本县的专利灯心草完全一致。因此,该县决定本月向日本海关申请,要求海关禁止从中国进口这种蔺草生产的榻榻米。
2001年,熊本县为榻榻米开发了一种油光灯心草,并于当年注册专利。用这种灯心草织成的榻榻米很滑,手脚感很好,很受欢迎。该县认为,这些灯心草可能被走私到中国,并在中国繁殖和种植。
如果海关接受熊本的申请,将在榻榻米抵达日本港口时对其外观、外貌、基因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是侵权产品,会采取没收、销毁等措施。这将是《种苗修正法》正式实施后,日本首次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农产品的知识产权,对今后日本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
什么是“幼苗修正法”
日本《幼苗修正法》于2003年7月8日正式实施。修改的重点是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首先是扩大处罚范围和对象。原法只处罚非法繁育、销售、进出口保护种苗的企业和个人,不适用于购买种苗用于栽培、出售收获物的。修改后的《种苗法》不仅对培育和销售保护种苗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处罚,还针对购买和培育保护种苗、销售和进出口其收获物的企业或个人。
其次,新《种苗法》加大了对侵权者的惩罚力度。修改前《幼苗法》规定,侵权个人最高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侵权企业法人最高可被罚款300万日元。修改后的《种苗法》虽然维持了原来对个人侵权者的处罚方式,但对法人企业的最高罚款可达6543.8亿日元。
就日本政府修改《种苗法》的背景和意义,记者采访了负责起草《种苗法》的日本农林水产省种苗部副部长野泽真。他说,近年来,日本开发培育的许多优良品种被一些人擅自带到海外,在海外繁殖栽培后,其收获物再出口到日本,对日本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特别是日本个别农产品进口商擅自将受专利保护的日本优良品种带出国境,委托给外国农业团体或农户种植,再出口到日本,侵犯了育种者的权利。按照以前的法律,优良品种转移到国外后,无论如何繁殖、栽培、销售,日本当局都无能为力。不过,新法虽然无法控制收获物在国外的养殖、种植和销售,但如果出口到日本,在日本销售,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制裁。野泽认为,由于日本农业在价格竞争力上非常弱,开发和培育附加值高的产品是提升日本竞争力的最有效途径。因此,日本政府希望通过法律加强对日本优良品种的管理,保护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利益,促进优质农产品的开发利用。
记者问:日本的《种苗法》不久前颁布,这次进行了修改。这是否与日本政府最近正在大力推进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有关?野泽肯定了。他说,近年来,日本与外国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增加。调查显示,日本640个拥有“育种者权利”的新品种中,有27%受到了侵害,涉及花卉、果树、蔬菜、水稻、小麦等。因此,严格保护农产品的“育种者权利”是日本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谁会是目标?
日本是中国蔬菜、花卉、水果等农产品的重要出口国。日本《种苗修改法》的实施将对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产生重要影响,一些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的中国企业很可能因为该法的实施而无法出口自己的农产品。
此外,日本还有很多商社委托中国很多农业企业种植大葱、菠菜、生姜、大蒜等农产品。因此,中国一些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的企业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日本新品种专利“侵权”的对象,遭受意想不到的冲击。日本当局将一种从中国进口的“白菜豆”列为“嫌疑对象”,认为这可能是北海道栽培的白菜豆“雪手死”的被盗种,准备向海关申请禁止进口手续。
东京的分析人士认为,日本《种苗修改法》的实施表明日本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战已经全面展开。如何应对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企业和农业部门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