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学院毕业实习论文

/printpage.asp?BoardID = 8 & ampID=2353【毕业论文】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初探(上)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既是独立的警察,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身的业务工作和业务培训;我们不仅要联系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还要为法院内部的其他人服务。因此,司法警察和法官的职业道德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具体内容的不同。当前,人民法院加快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专业化的法官队伍。新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根据司法警察的职业特点,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应具备以下五项基本要求。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秉公执法的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要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司法警察仍然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一个司法警察都必须具有不怕吃苦、勇于奉献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司法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服务司法工作应当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中。司法警察应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开展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正义应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理念。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2.规范职责,保障诉讼,注重效率。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包括还押、开庭、临时羁押、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根据相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的。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形成职业素养和习惯。司法警察没有审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责时往往按照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了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当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权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对案件的处理发表意见,更不得透露具体案情。同时,在诉讼程序中注重与法官的协调配合,完成送达、还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和法官的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第三,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基本要求是由司法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武装组织,实行单一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执勤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和明显的强制性,同时还面临着各种复杂、不确定的突发事件。因此,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司法警察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强烈的组织纪律性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