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不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可以下结论吗?
关于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结题的通知;
项目节点标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阅读《条例》及相关项目类型和经费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有《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所列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伊斯兰国”系统,按要求撰写结案报告,将附件材料连同电子化一起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最终的PDF版结题报告,并将签署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提交给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纸质结题报告的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利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在结题报告中包含拟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文号的论文;不要把论文内容直接抄下来作为期末报告的内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项目完成后,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享受服务网和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发布完成报告。
(二)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根据《条例》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16年6月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提交结案材料的项目,按预计结案处理,并纳入相应的限定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通过“伊斯兰国”系统逐项审核确认结题材料,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内提交经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两份),以及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不完整的材料将不被接受。
2.依托单位可将纸质材料直接投递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如果是邮寄,请在提交结案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快递寄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案材料”。请不要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