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暂行规定

一.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综合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刻苦学习、勇于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所有必修课程和其他所有实践环节;按教学计划完成各类选修课程后,即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听从老师的指导。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评审后的答辩。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充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的,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反映本专业的基本培养内容,具有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性质,具体选题应多样化,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与当前的生产实践、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以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模拟题目,但都要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权重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量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让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题目一旦确定,就不可以随意更改。

3.提倡不同专业(学科)的结合,扩大专业范围,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可以选择跨专业课题。

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上有余力的优秀学生的课题和内容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其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般由相关导师提出,教研室批准,学生选定。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课题,但必须由教研室进行调整和平衡。优秀学生可以自己确定选题,但需要经过教研室批准,并指定指导老师。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系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质量。

2.各部门要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学科研水平高、经验丰富、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家)指导毕业设计和论文。指导老师和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 7。

3.各系要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前,根据学校的要求尽快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做好学生的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一周内,将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课题、指导老师名单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备案。

4.指导教师应根据题目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应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阶段完成工作,最终工作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计算程序等。)以及主要参考资料和研究计划。任务书经教研室批准后,会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

5.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每人一个题目。如果个别题目确实很大,一个学生很难完成,可以允许两人或两人以上做同一个题目,但在内容上要有明确的分工,所做的大部分工作不能相同。

6.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指导教师要在论文提纲的起草、材料、理论、方法的收集、选择、运用等方面经常给予学生全面的指导,并定期检查答疑,全面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

7.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以结合产学研项目和学生毕业分配在校外进行。学校各系和有关部门的专业教研室必须保证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所需的一切条件,如参考书刊、技术资料、加工、实验和计算机的使用等。

8.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一定字数的文献综述,一定数量的中外文参考文献,一定数量的外文翻译。附有外国摘要。

9.各系要组织相关教研室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要区分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写作、审稿、答辩。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随机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

不及物动词国防和国防委员会

1.国防委员会在系主任的领导下按专业组成。国防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三至五人,秘书一人(可由委员兼任)。

2.答辩委员会成员以我校教师为主,成员应具有讲师(或相当讲师)以上技术职称。也可以聘请校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工程师作为答辩成员。

3 .根据工作需要,联防委员会可设立若干联防组,每组3-5人,设一名组长。

。4.答辩委员会名单要在答辩前2周由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各部门会在答辩开始前贴出。

5.答辩前5-7天,学生要把设计成果整理装订好,发给指导老师审核。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说明、研究论文或成果,并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质量、独立工作能力和态度,向答辩组写出评语。

6.答辩前2-3天,相关教研室负责组织指导老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答辩。

(1)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最低要求;

(2)结果存在较大错误,被指导教师指出但未修改;

(三)剽窃他人成果或者直接抄袭他人论文的;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文字或其他方面未达到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7.答辩前一天,教研室公布了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出场顺序和时间。

8.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40-50分钟,其中20分钟由学生自己做简要汇报,其他时间用于答辩。

9.答辩时,答辩委员会不仅要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进行提问,还要对相关的基础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进行考查。

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的职责。

1.认真选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对学生毕业设计的准备、设计方法、方案论证、项目方向等设计程序给予必要的启发式指导,但不得安排代课。

3.认真审核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和论文。

4.参加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结合毕业设计的全过程,对学生基本概念的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的态度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写出评语。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并经多次指导拒不改的学生,有权停止其毕业设计(论文),并按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进行处罚。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的答辩,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或学分。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分。

3.答辩完成后,答辩组要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和导师给出的意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价。

4.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答辩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根据学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从各小组推荐的候选名单中选出本专业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系上报教务处。

5、答辩委员会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调控,使其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指导比例为:优秀:15-20%,良好:30-35%,一般:25-30%,及格及以下:15-30%。应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评估等级:

(1)“优秀”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积极主动,认真严谨。能够按照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全面及时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点)全部正确,综合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论证充分,有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笔正确工整。工程图面整洁美观,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的结构或技术先进。回答问题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流畅,表达能力强。

(2)获得“好”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更加积极、认真、守纪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所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点)正确,论点合理,有一定见解。字迹端正工整。工程图面整洁,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的结构或技术先进。回复中,叙述和回答问题流畅正确。

(3)获得“中等”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良好,能够遵守纪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所反映的概念(或论点)基本正确,论点笼统,无重大原则性错误。文笔清晰流畅。工程图面整洁,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结构或工艺一般。答辩中的陈述和回答基本正确。

(4)“及格”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一般,能遵守纪律。能基本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所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点)原则上没有错误,论证不充分。字迹清晰,工程图一般,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结构或工艺不好,答辩能描述和回答问题。

(5)被评为“不及格”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全程较差,不遵守纪律。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基本概念(或论点)原则性错误,论点模糊。字迹很乱。工程图不干净,不完全符合国标。设计结构和技术存在明显缺陷,答辩时基本概念模糊,无法正确描述和答题。

九。数据管理

1.答辩结束后,学生应向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图纸、参考资料、用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购买的参考书、实验数据、操作数据、研究记录、程序、磁盘、图片资料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由教研室确定保存方式,至少保存五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保存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发表毕业设计(论文)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