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从买方和供应商的角度比较分析了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支付的优缺点。
从买方的角度来看:
汇款就是提前付款,这是采购方最大的风险——因为如果供应商没有如期发货,没有回款,那么就存在着钱货两空的风险。
对买方来说,托收就是在供应商交货后,通过银行出示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在向托收银行支付价款后,买方可以获得这些单据,并在目的港提取货物。这当然是买方风险最小的支付方式。而如果市场发生了变化,那你就不用付款,不用赎回票据,当然也不要货了——虽然降低了市场风险,但是损害了你的声誉。
信用证是通过开证行的介入,解决买卖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的一种公平且被广泛使用的结算方式。信用证开立时,只要卖方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日期交货,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就可以先从开证行拿到货款。对于买方来说,付款必须是供应商已经交货,拿到了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效果相当于托收——但如果市场发生变化,买方就不能像托收一样赎回单据——这就是信用证的公平性。
对于供应商:
汇款是预付款,是风险最小的——因为供应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货款了,所以几乎没有风险。
对于供应商来说,托收就是先交货后托收,即供应商交货后,通过银行向买方银行出示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买方向代收银行支付价款后,代收银行向供应商的代收银行付款。这对于供应商来说当然是风险最大的付款方式,即如果市场发生变化,买方既不能付款也不能发货,那么供应商就收不到钱。
如上所述,对于供应商和买方来说,信用证是一种公平且广泛使用的结算方式。信用证开立时,只要卖方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日期交货,并提交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开证行就可以从开证行拿到货款,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即使买方破产,开证行也会向受益人(供应商)付款。这是信用证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供需双方的性质分析了上述三种结算方式的优缺点。从成本上分析,都是一样的,就是汇付和托收的费用比较低,而信用证的费用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