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考申论热点:凭父母学历入学题目怎么写?
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都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都要遵守基本的教育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可见,学校规定招生条件是违法的。
学历不代表能力,这早已是一门学问,父母的学历也不代表孩子的学习能力。早在两千多年前,教育圣人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培养了一大批载入史册的优秀人才。没想到,在21世纪的今天,学校和教育管理者抱着龙凤呈祥的落后观念,把学历低的父母的孩子拒之门外,这就更荒唐了。
我国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大基本属性。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实现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招收本科父母子女”的招生新规,逐渐将个体的学历差异转化为教育特权的差异,进而导致一定的阶层公平缺失和教育公平异化。
“只招本科父母子女”的要求,看似是民办小学的招生自由,实则是对低学历人群赤裸裸的歧视,违背了现代教育的本来面目,反映了我国基础教育资源不均衡、社会监督不力的乱象。教育中的歧视和不公不仅阻碍了各阶层利益的有序调整,还会不断拉大原有的贫富差距和地位差距,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公平意识的现代公民。但在孩子还没进校园的时候,就要先接受父母学历的挑剔筛选,凸显教育者的愚蠢。这所小学的违法行为必须纠正。
[参考对策]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私塾往往声称自己在搞“精英教育”,但真正的“精英教育”应该是一种区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正面教育形式,而不是一种基于“学历”的“贬低”教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坚持自己的原则,用育人的理念去影响祖国的新一代。绝不能为了“推陈出新”而开基于家长学历的招生“玩笑”。
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引导阶层的合理流动和调整,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的真谛。但是,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正义的目标,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招生的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