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考试。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基本要求,但未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可在最长学习期限内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获准毕业的博士生,毕业后3年内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可按照《长安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文件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