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招聘市场的“学历歧视”现象?

事实上,招聘市场对“学历歧视”的谴责不无道理。如果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把学历作为衡量能力的唯一标准,就会损害求职者的利益;因此,该国长期遭受“学术歧视”。就业形势紧张,就业结构失衡,必然影响国家的稳定发展。《就业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就业歧视。

事实上,“学历歧视”依然难以杜绝。第一,市场选择制度僵化。一些用人单位在求职过程中,还没有确定“学历”的定位,简单粗暴地限制准入或按学历分工资。不得不承认,就业市场的供大于求确实带来了求职者的过度饱和,降低了用人单位的选择效率。第二,学历只是一个人能力的证明。虽然可以作为筛选指标之一,但不一定能反映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用人单位要构建包括学历、道德素养、实践能力等多维度的能力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吸引更多我们需要的人才,给求职者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就业歧视”,但其强制力和约束力仍为学界所诟病。“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原则性表述,对就业歧视的内容、性质、判断标准、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导致这些法律规定在现实中难以操作和执行,难以有效遏制当前的就业歧视。因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强制力和约束力。

同时,一些学历不高的求职者,可能真的有“自愿平躺”和“装坏”的心理。在呼吁改变宏观环境的同时,也要关注每个个体的“小气候”。教育不是影响人生的唯一因素。今天,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大国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培养专家和工匠的重要途径。学历低的求职者要抓住政策扶持的红利,注重个人素质尤其是专业技能的提升,让自己拥有可以与“有效学历”相抗衡的“有效技能”,从而在可能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