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民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生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如何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建设国家政权,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中国人民在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成功地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初步掌握了中国当代社会历史条件下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走出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路。我们应该珍惜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决不能妄自菲薄。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道路继续探索和前进,进一步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概述
(一)、民主的基本概念及其本质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语,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中。希腊民主由两个词组成:Demo和Craja。Demo的意思是人民和地区,Craja的意思是权利和统治,民主意志的意思是人民的权力和人民的政治权力。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所谓民主就是让所有公民参与的制度。意味着公民在政治上自由平等,直接参与政权,共同治理国家,实现多数人的统治。在一个存在阶级和国家的社会里,民主主要表现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民族形式。正如列宁所说:“民主这个词是从希腊语直译过来的,意思是人民掌权。”民主是一种基于多数人意愿的国家制度,承认所有公民享有自由和平等权利。民主承认每个人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
1,民主有阶级性。民主作为国家制度的一种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原始公社只是一种非国家制度的民主。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阶级性。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即国家制度的民主是一个阶级和部分居民对另一个阶级使用系统性暴力的组织。民主的本质在于哪个阶级享有民主。奴隶国家的民主是奴隶主的民主,封建国家的民主是封建地主的民主,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所以,只要有阶级,就不能说纯粹的民主,只能说是什么阶级的民主。
2.民主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民主作为国家制度的一种形式,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它以一定的经济基础为基础,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一方面,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变化决定了民主的性质和变化。不同类型的民主出现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上。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民主也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民主作为上层建筑,能够反作用于并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适合于该经济基础的民主形式将有利于巩固这一经济基础并促进其发展。
(二),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全面的民主,包括公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人们在财产所有权上的不平等,使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和分配权上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权利。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劳动人民首先获得经济民主的权利,然后在政治上逐步完善民主制度,扩大政治民主的权利。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民主”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权力”、“人民的政权”、“多数人统治”。
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和政府的统一。所谓国体,是指民主的阶级本质和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所谓政权,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体现国家制度的具体政治制度。工人阶级从国家制度中建立起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后,需要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特定政权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们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也就是我们的国体;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社会主义民主不使用资产阶级民主。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一级的民主,有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这种民主的利弊,避免资本主义民主的弊端。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的一种国家制度。这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式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和本质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过去一切旧民主形式的根本标志。社会主义民主使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把少数剥削者的民主变成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民主,真正成为了多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法律规定和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真实、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
(3)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而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外部条件。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民主为基础的民主政治制度。人民应当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义。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主体和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搞社会主义,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完整,就可能扭曲,就不可能真正保持社会主义性质,发挥社会主义优势。从社会主义实践的主体人民来看,他们从事社会主义建设,不仅追求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而且要求充分分享社会主义宪法所承认的民主权利,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逐步扩大这些合法权利,要求民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为民主政治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和保证,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体人民长期艰苦奋斗才能完成。没有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邓小平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只有充分发展民主,才能把人民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实现。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本身也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仅仅理解为经济建设是不全面的。完整的社会主义建设应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位一体”的全面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附加物,它本身的内容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包括民主政治建设在内的全面建设,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面发展。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都需要在实践中建设和发展。邓小平指出:“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应该循序渐进。社会主义越发展。民主越发展。这是肯定的。”
第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一个方面是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中,人民是主体,人民是国家政权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权的民主性。
1,人民民主专政本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同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也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广大劳动群众主导的国家政权。第二,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也是新民主主义新专政的国家政权。它对绝大多数人实行民主,对极少数人实行独裁。第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和解决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的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又负责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这和无产阶级专政所承担的历史任务是一样的。
2、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是在中国革命的长期斗争实践中,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65,438+0)适应了中国革命的发展进程,跨越和衔接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时期,承担了不同的历史任务,逐步实现了自身性质的转变。(2)适应中国特殊的国情和革命历史,一直具有工人阶级领导下的统一战线性质(通过* * *生产党),扩大了民主的范围。(3)实行适合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国具体国情的政治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实行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 * *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单一制下的普通行政区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人民民主专政既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内容,又符合中国的国情。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主权原则在中国* * *生产党领导的革命实践中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适合中国国情、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是我国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体现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原则
第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基础和根本原则。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保证国家权利的统一行使。第三,人大的主要职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发扬民主的最佳方式。第五,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
2.加强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有利于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是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国特色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佳组织形式和制度保障。为了在当代中国加强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必须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一,完善中国的选举制度;二是优化代表构成,提高代表素质;第三,科学处理党的领导和人大的关系;第四,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和完善* *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 * *产党根据统一战线理论创立的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政党制度不仅在本质上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在形式上也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我国的这种政党制度和政党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而不是资产阶级几个政治集团的争权夺利;它是在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执政、参政、议政,而不是资本决定的党派与政治之间的分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和政党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对政党政治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创新。
1和* * *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我国* *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 * *产党同其他民主党派合作的一种政治制度形式。执政的* * *产党和其他参政民主党派相互合作协商,相互监督,相互促进。(1)中国* * *产党是领导执政党,其他政党是参政党。(2)中国* * *生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协商、合作和互相监督的关系。(3)CPPCC是中国生产者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
2.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于加强* * *产党的领导,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中国应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首先,要进一步坚持“长期生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其次,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最后,加强* * *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改善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领导最终要通过宪法和法律体现在治国理政上。在当代中国,无论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实施,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违背法治的权力意志和所谓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自由造成危害,进而危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程度最直接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民主不能单独实现,必须有法制保障。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法治意味着广大人民享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法治还可以确认和保障民主政府的基本结构,形成和维护民主政治的秩序,体现和保障民主政治制度,促进政治民主化。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法治。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和前提。第二,加强执法,做到“守法”,这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当前的重点。第三,维护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第四,继续全面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普法是法治之本。第五,继续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这是法治的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一个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融合这三个要素,进一步完善体现三个要素有机统一的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探索。* * *生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说明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走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历史一再表明,照搬外国模式没有出路,中国的政治发展必须走自己的路。在党的领导下,逐步扩大人民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与式民主政治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参与式民主既保证了党的领导地位不可动摇,又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具体途径,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在法律轨道上有机结合起来。沿着这个方向,继续积极稳妥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是充满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