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造车间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给你一个供参考:

纺织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置紧急疏散出口,并有明显标志,保持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关闭生产场所的疏散出口或堵塞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纺织企业,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行政规章的要求,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员工的安全操作要求纺织企业禁止员工戴手套操作纺织专用设备的转动部件,禁止员工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接触腐蚀性和危险性部件,禁止员工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处理机械故障。

第二十五条危险作业审批纺织企业应当对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明火作业、有爆炸危险的作业、有中毒或者窒息危险的作业实行审批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监控。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将纺织企业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企业、重点事项、时间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八条专项执法检查纺织企业集中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暗查和抽查。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人员的胜任能力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纺织制造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不安全行为,并对检查文字、图片、视听等资料进行记录。进入危险作业场所和环节进行检查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和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细则处罚纺织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如实记录并通知从业人员的;

(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没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

(三)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手术,或者不按规定采取监护措施的。

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对纺织企业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督检查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纺织企业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发包或者出租,或者承包方、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有关当事人负有责任的,纺织企业与承包方、承租方对发包或者出租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被关停取缔的纺织企业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停产整顿违法企业,直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实施时间本规定自+2065438起施行。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规范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纺织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总局工作部署,组建了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研究院。现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起草条例的必要性

(一)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纺织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产业,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行业。它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纺织工业也快速发展,纺织工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3.7万家,工业总产值57809.98亿元。2012年,我国纺织行业化纤、纱线、布料、服装等主要产品产量分别为3800万吨、2984万吨、841亿米、267.28亿件,位居世界第一。纺织行业的重要地位及其企业规模和数量的不断扩大,也给政府的安全监管带来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对纺织企业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确保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纺织企业分工复杂,从业人员多且杂,工作环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繁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管理体制的转变,纺织企业的管理模式同其他行业一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企业安全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些已成为当前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特别是之前国内也发生过几起纺织行业事故,伤亡惨重。如1987年3月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的亚麻粉尘爆炸事故,事故造成58人死亡,177人受伤。当时直接经济损失达880多万元。1991年5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兴业服装厂发生特大火灾,全厂被纵火,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2009年5月21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家庭纺织作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此外,9月11,2065438,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一家服装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2012 165438+10月25日,孟加拉国首都达卡西北郊的Tazreen服装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伤,数十人失踪。这些事故给我国纺织行业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我国纺织行业的安全生产丝毫不能放松。

(三)纺织企业仍有许多安全问题有待解决。

通过对我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调查研究,纺织企业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安全问题:

1.纺织行业因其自身的特点,一直是工商贸事故预防的重点。首先,因为纺织工业生产过程需要相应的开松、梳理、卷绕、牵伸、平整等手段。,能达到基本的产品生产目标,这就决定了设备滚筒多、轧点多、齿轮多、电气设备多的工艺特点,这也是容易造成各种机械伤害的客观因素。其次,纺织生产中常用的原料有棉、麻、毛、丝、化纤,这些都是易燃的。同时,纺织原料储备具有集中、数量大的特点,机电着火概率高,容易发生火灾。尤其是纺织企业的仓库,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2.纺织企业各种职业病危害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声仍然是纺织企业突出的职业危害因素。纺织企业织造车间的生产噪声普遍较大,有的甚至超过100分贝。工人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场所,极易造成听力损伤。其次,由于纺织行业的印染企业要求有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印染企业普遍存在高温高湿场所,尤其是夏季,如果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很容易造成高温高湿环境。其次,粉尘防治也是纺织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重点。由于棉、麻、毛的开松、清理、梳理及全过程都容易产生粉尘,工人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中工作,容易患职业病。随着纺织企业生产工艺的改进和防尘措施的完善,纺织企业的粉尘作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3.纺织企业大部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也有待提高。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纺织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劳动强度更高,工资收入更低,导致人才流失更多。一些企业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往往会大量招聘新员工,而且新员工的到岗时间不一,年龄、文化素质差异很大。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难度大、任务重,难以保证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数量。如果新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没有得到很好的提高,一旦上岗,就容易出现安全漏洞。此外,他们对安全生产了解不多,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时有发生,成为纺织企业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

4.纺织企业生产设备的本质安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纺织工业本身使用大量的纺织机械。这些机械部件除了常见的挤压、剪切、缠绕、缠绕、高压注液等机械不安全因素外,还有静电、高温、火灾、爆炸、噪音等危险因素,而且这些因素往往混杂在一起,难以控制。此外,国内部分纺织企业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功能不全,设备基础管理缺失。一些老旧设备在安全防护方面存在自身缺陷,导致机械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5.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从管理方法上看,目前国内纺织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法多停留在宣传教育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层面,多是事故发生后才开始分析,即多是“事后”管理,难以适应现代纺织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大多数纺织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增加利润,往往会精简安全管理方面的机构和人员。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设立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变动大,设备数量不足。基层安全员往往身兼数职,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事安全管理的素质和能力,无法有效监管安全生产。此外,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企业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6.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还不健全,一些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陈旧落后,不适应新时期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原纺织工业部《纺织系统劳动安全卫生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加强纺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的规定》、《纺织原料成品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亟待修订。纺织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问题说明

(2)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纺织企业范围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中规定的范围,主要包括棉纺织及印染整理业、毛纺织及印染整理业、亚麻纺织及印染整理业、丝绸纺织及印染整理业、化纤织造及印染整理业。

(2)关于法规的主要框架

本规定主要由总则、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部分组成。其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要求”是该规定的重点章节,重点阐述了纺织企业应当遵循的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和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三)法规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条例》的出台,既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政府对纺织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也是为了强化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还拟进一步明确纺织企业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有害作业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方面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并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