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为百姓做了什么?所以夸他?

康熙年间免除钱粮的数量和规模,其影响远远大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

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已成为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直至康熙四十九年(1710),康熙帝在《万免钱粮诏书》中说:“政为养民,急租。如果朝廷的仁慈没有惠及百姓,会安全吗?”为此,康熙皇帝不惜金钱和粮食来帮助人民。

清代康熙朝的免役类型

救灾政策

赈灾通常是指当年的田赋或上一年或下一年的田赋。这是清代赈灾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国幅员辽阔,水旱灾害几乎年年有。严重的自然灾害不仅破坏农业生产,而且往往直接导致农民起义的发生。因此,每当发生自然灾害时,统治者都会免除受灾地区。清代的免除措施非常完备,“有缓、有济、有贷、有免”。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根据规则、例外和特殊情况:

1.按规矩,是指按顺治初年制定的灾规实行免灾,即灾八至十,十三免;五分至七分,四分免一分。地方灾害发生后,政府会根据知事核实的灾害程度,下令免除比例。

2.破例意味着灾情严重,打破常规,扩大豁免比例。康熙四十七年(1688),直隶顺天、保定五十郡县发生严重水患,户部决定打破以往惯例,“多加一只镯子”。康熙帝批示:“恐怕民不聊生,失财失粮,以致困苦。受灾十分九分的人,今年会想办法申请免费的钱和食物;吃过八七分苦的,就尽量增一分,避四分。”

3.特殊情况是指灾害未按规定免除的情况。皇帝在巡视中目睹了这场灾难,特地下令免除。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康熙皇帝路过江苏解州,看到当地大部分农田被淹,无法耕种。于是,他下了一道命令:“现在受淹的农田要交钱交粮,手串一律免交。如果是历年欠的,就清了。”无论何种形式的豁免,都在灾年起到稳定人心的重要作用。康熙帝在谈到灾难的必要性时说:“受灾的人没有土地可以耕种,怎么会缺粮呢?如果敦促他们做得更多,他们会更痛苦。”免税政策的实施将减轻或完全取消农民的税收负担,避免大量农民离家出走,土地荒芜的局面。

(2)债务豁免政策

欠钱政策指的是欠的钱,或灾,或田赋,或自役,往往交织在一起。因为税负很重,经营户要交当年的税粮,还要交历年后的银米,实在难以支撑和积累。为此,清政府采取了新的办法,保证钱粮按时征收。关于免除积欠的政策,康熙帝认为其必要性在于“新旧若一时合并,难以同时应付,宜宽以待之,与洪休养生息”。其目的是“大家都想还贷,以为闫妍更有余力”,让广大农民减轻负担,休养生息。

(C)免税政策

免税政策是指清朝正常年份,部分省份或地区在次年免税。清朝历史上有“感恩者,遇国庆,或吉,或用兵,免其土地税。”清朝皇帝出巡或用兵时,“仆役甚多,尤其是戏”,往往超过正税,对减轻民力、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重要作用。

康熙二十年,大规模免役,无天灾,无战事。许多年以后,康熙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说:“吴三桂叛乱以来,百姓十分辛苦,所以我多年衣食无忧,民生富足,所以国家太平。”几句话就道出了清民之恩,免除钱粮的目的。

(4)一般免税政策

一省或数省普遍免纳或免纳年钱粮;或者说整个国家普遍都是没钱没饭吃。一般免役从康熙开始实行,从康熙五十年开始,三年之内,免役一周。“奇怪的是新土地免了,老土地32604697。”普遍免役政策是康熙皇帝“藏富于民”政策的体现,被誉为清朝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大事。之所以出现在清代,与康熙皇帝的努力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