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抄袭和剽窃?
2.抄袭是指剽窃(他人的思想或文字);采用(创造的产品)而不告知其来源。他的一部学术著作被公然剽窃,并以缩略形式出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抄袭和剽窃一般遵循三个标准:
1.被抄袭(剽窃)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2.抄袭者(剽窃者)是否超出适当引用范围使用他人作品。这里的范围不仅是定量地把握,也是定性地确定;
3.引用是否注明出处。这里所说的引用量在国外一些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有的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超过1/4,有的规定不得超过1/3,有的规定引用部分不得超过被评价作品的1/10。
扩展数据:
我国《书报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非诗歌作品被引用的数量不得超过2500字或者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一人或者多人引用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数的十分之一。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发表的;
3、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中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拍摄或者类似拍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送现场表演或者录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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