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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制城乡差距扩大、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方针,在满足农民意愿、给农民带来实惠、赢得农民支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当前要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真正给农民带来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一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党的文件中多次使用。虽然是同一个提法,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更丰富,要求更全面。

新背景。新农村建设是我国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经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变,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中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重点不是直接补贴农民收入或农产品价格,而是从以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深入农村,[找文章,惠农],让公共财政更多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法,与党的十六大首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与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表述是一致的。它是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制城乡差距扩大、扩大农村市场需求、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20个字描绘了一幅美好的新农村蓝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里,农村整体面貌有较大改善,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安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改善,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想法。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新农村建设不能简单理解为新村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方针,在满足农民意愿、给农民带来实惠、获得农民支持的基础上稳步前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既要注重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又要改变村庄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既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又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既强调推动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又重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既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又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倡导社会力量的参与;既立足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于长远规划,提出了确保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头,就要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真正给农民带来实惠。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加工转化力度,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把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营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养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农村。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达3万亿元,中央财政用于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支出约293亿元,不到财政收入的1%。相比之下,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到2万多亿元。我们应该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特别是国家建设资金的投资和结构,从注重城市建设转向支持农村地区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农民能够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低是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残人员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村建设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额大幅增加。但是,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农业资金投入总量仍处于较低水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农业投资渠道不广、投资结构不够合理,农业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农业投资责任划分不清,农业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形成稳定的支农资金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完善政府农业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资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增加中央财政的投入。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制定更具约束力的法律,确保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在法律层面得到落实。调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资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用于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对于那些市场能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包揽所有的工作。根据财政支农的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局面。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设立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的公共性。

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而农业支出在地方财政中的比重却在逐年下降。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各级政府的投资责任。同时,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要提取更大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新农村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包办一切,也不能包办代替。特别是在村级层面,政府的投入只起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有作用。调查显示,如果农民能够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项目做出贡献。当然,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 * *工程建设要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决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更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要充分发挥社区集体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必须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应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直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大量资金。

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除了加大政府投入,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要在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具体的财政支持政策,对社会资本主导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进行鼓励、奖励和补偿。改革创新金融体系,给予农业企业信贷支持,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支持机制。

加强信贷资金投入。在近年来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金融走到了前面,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流出。要按照增加对农户和企业贷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加强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工业和城市如何推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把工业和农业、城乡割裂开来,更不是把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把工业和农业、城乡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工业化和城镇化和“三农”问题的解决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业和城市在农村的主导作用。

为农民在城市工作创造更多的机会。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农村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继续促进农民合理有序向城市流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最大的社会群体,它不同于农民和市民。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应从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争议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工会职能,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引导和促进形成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体系。

赋予县政府更多的经济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产值占全国社会产值的50%以上。我国需要转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数量庞大,不可能全部进入大中城市。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不得不在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城镇生活和工作。因此,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和进入城市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将城市高素质人力资源引入农村。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还要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人才和科技引入农村,用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部门应制定政策支持农村人力资源。

完善农村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识,积极转变职能,把工作职能延伸到农村。为避免工作缺位和重叠,有效推进政策和资金整合,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各级政府应确定一个综合部门抓“三农”工作,完善“三农”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城乡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因此,要把完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