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中小企业有什么影响?怎么处理?
针对出口白银触点开关、黄金耳机骗税严重的情况,《通知》和《公告》明确规定,出口货物材料成本80%以上为黄金、铂金、白银、钻石、宝石、翡翠、珍珠等高价值原材料的,实行原材料出口税收政策,即按低退税率(5%)免税、收税或退税。
调整目前凭出口合同和销售台账提前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范围和生产企业条件。通知修改为:货物范围扩大到生产周期1年以上的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取消出口规模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条件,企业净资产改为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之和的3倍,从未发生偷税、骗税、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发票行为。
取消了小企业和新增出口业务企业审核周期为12个月的要求。
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出口退税规定。退税专用增值税发票的加工费应包含原材料金额,统一按出口货物退税率退税。
调整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数据。现行出口退税规定不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退税凭证,宣布在现有申报资料的基础上增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贸企业进口的货物需要出口的,可以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
调整外贸企业固定价格销售进口料件的税收管理规定。公告调整为保税进口料件固定价格销售,内销征税,出口按一般贸易退税。
将部分出口商品由征税调整为免税。自2004年起,部分未按规定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不再按规定办理退税,而是按内销征税,主要包括出口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退税的货物和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单证的货物。这次不退,按照国内销售征税规定调整为免税。
放宽企业申报退税时限。原来规定企业必须在货物申报出口后90天内申报退税,否则不予退税。现修改为当年出口的货物必须在出口次月至次年4月的每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
重新明确免税企业向免税店销售的进口免税商品,以及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和海关隔离区外免税店向出境人员销售的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
明确航空供应企业在国际航班上销售给国内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将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增加了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规定对免税出口货物,除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销售的以外,出口企业应当在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填写《免税出口货物及服务清单》并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免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按内销规定征收增值税。
增加了出口企业对免税出口货物可以免除免税和征税的规定;但免税一经免除,36个月内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