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论文中引用教育部公布的标准参考?

文中的参考文献是指国家颁布的文件或程序政策,应以N个字母表示。

根据GB3469- 83“文件类型和文件载体代码”,用单个字母标识:

M 1专著(包括古籍中的史志著作)。

散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一篇论文。

R-研究报告。

s标准。

专利。

专著和论文中的沉淀文件。

z-其他未指明的文献类型。

电子文档类型由两个字母标识:

DB-a数据库。

计算机程序。

电子公告。

对于非纸质载体的电子文件,应在参考标识中注明载体类型:

DB/OL-一个在线数据库。

DB/MT-a磁带数据库。

M/CD- CD书籍。

磁盘软件。

J/OL-在线期刊。

在线电子公告。

顺序编码系统的具体安排

参考文献按其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放在方括号内。如果文件被重复引用,则在文本中用相同的序列号进行标记。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列在以下参考文献中。

格式为作品的“出版年份”或期刊的“年份、卷(期)”+“:页码(或页码范围)”。对于多次引用的文献,在每篇参考文献的序号标记中列出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些出版物也将能表明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并置于方括号内(只列出数字,不加“P”或“page”等文字和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线是半字线)并用上标标出。

如果作为文本出现的参考文献的序列号后面需要有页码或页码范围,则页码或页码范围也应该是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系统下的参考文献的序号,使序号与标明的文献完全相同后的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