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论文中引用教育部公布的标准参考?
文中的参考文献是指国家颁布的文件或程序政策,应以N个字母表示。
根据GB3469- 83“文件类型和文件载体代码”,用单个字母标识:
M 1专著(包括古籍中的史志著作)。
散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一篇论文。
R-研究报告。
s标准。
专利。
专著和论文中的沉淀文件。
z-其他未指明的文献类型。
电子文档类型由两个字母标识:
DB-a数据库。
计算机程序。
电子公告。
对于非纸质载体的电子文件,应在参考标识中注明载体类型:
DB/OL-一个在线数据库。
DB/MT-a磁带数据库。
M/CD- CD书籍。
磁盘软件。
J/OL-在线期刊。
在线电子公告。
顺序编码系统的具体安排
参考文献按其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放在方括号内。如果文件被重复引用,则在文本中用相同的序列号进行标记。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列在以下参考文献中。
格式为作品的“出版年份”或期刊的“年份、卷(期)”+“:页码(或页码范围)”。对于多次引用的文献,在每篇参考文献的序号标记中列出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些出版物也将能表明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并置于方括号内(只列出数字,不加“P”或“page”等文字和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线是半字线)并用上标标出。
如果作为文本出现的参考文献的序列号后面需要有页码或页码范围,则页码或页码范围也应该是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系统下的参考文献的序号,使序号与标明的文献完全相同后的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