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作品?
胡晓明
刘(河东君)是明末清初的名妓。近日,三联书店重印了陈寅恪先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著作《刘别传》。这的确是一本在国内外一直引起诸多争议的书。为什么伟大的历史学家陈寅恪晚年还下大力气写这样一本书?20世纪90年代,随着陈寅恪研究成为阅读领域的热门话题,关于这一问题出现了许多新的观点。具体声明如下:
辨伪理论
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教授汪荣祖的专著中,作者认为书名由《钱柳诗集》改为《刘传》,是因为“尹柯很同情钱柳,没有得到历史的公正,所以不惜花很长时间来洗刷自己的烦恼。”而对刘,更多的是从同情到钦佩。不仅赞美他的才华,也为他的正直服务。文学史家在1982年写了一篇关于刘的文章。他也认为这本书属于为历史人物翻案的书,但他认为陈寅恪的假鉴定不值得。在他的心目中,刘毕竟只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媚态女郎,最后的交际花之类。她和陈子龙的关系不是建立在爱情上,而是建立在名人和妓女的浪漫生活上;而她最终回到钱穆斋,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出于经济政治地位的考虑。
自娱理论
汪荣祖明确提出了自我错误理论。他认为“尹柯投射了300年前的自己,就像观众被剧中人同化了一样,……而当他着迷的时候,往往会情不自禁。虽然尹柯的思想有新的一面,但他在情感上依恋旧的文化和社会,自五四以来他感到格格不入。他晚年的社会和文化变化尤其引人注目。只有寄情于古人,他才能忘记现实的痛苦。毫无疑问,钱柳的诗是可以精神享受的。”自娱自乐也有理智的一面。王说:“《刘传》是一生笔法成就的集大成。我想用这本书来检验治学的深度,为后人留下一个其史学方法的范例。”他还证明,书写完后,陈寅恪让助手黄轩写了一篇文章,总结他是如何做科学研究的,这是当事人表明写这本书动机的直接证据。在王看来,《刘传》并无学术思想史意义,只是一部充满个人特殊因素的偶然之作。
复明运动的历史
明清史家王钟翰、何灵秀和唐史的王永兴持此观点。据我所见,何灵秀的《读刘的《别传》是第一部系统评价《别传》的专著。他认为,“第五章‘复辟运动’实际上是本书的主题”何灵秀评价说:“过去人们只知道少数或少量的历史事实,个人反清复明的思想和情绪,个人或少数人的自发反抗等地方性活动。人们也知道各地不同规模的大规模武装起义,但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意识,并提出这种在清朝严酷统治下的长期、广泛和有组织的复明和民族抵抗运动的暗流,他们不知道这种运动一直在未雨绸缪。”王永兴说,虽然河东君坚持参加复明运动,但未能成功,但陈寅恪并不以成败论英雄。尊节是刘一生志气的主要表现,也是她立身之本。在陈寅恪的基础上,王钟翰继续考证,补充材料,认同陈寅恪的说法,钱柳从一个浪漫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爱国的英雄。
女性赞美红妆的历史
中山大学教授蔡洪生和美国耶鲁大学教授孙康义持这种观点。毕竟《刘传》已经用了很大的篇幅对刘的情史和生活史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考证。不过这些考证应该和光复运动没有直接关系。那么,陈寅恪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去分辨河东君艰难人生的过程,他对丈夫的选择,以及他为幸福婚姻奋斗的过程呢?蔡洪生、孙康义等人提出,此书的宗旨在于陈寅恪先生晚年对“红妆”的关注。蔡洪生更注重气质。所谓“国魂凝于泪中”,“侠义、才气、骨气在刘可以说是一体”,“奇女子志与遗民心的结合”,使这本书成为一部妇女史的史诗。孙康义的重点是从16世纪中国文学史上女性文学的兴起和成熟的背景来分析这本书。总之,《红妆女史颂》一词包容了“复明运动”的理论,既关注以性别为特征的情感世界,又重视女性意义上的精神价值和政治道德意义。
知识分子、人格和心态史
陈寅恪的朋友吴宓、南京大学教授周训初、中山大学教授蒋伯勤都持这种观点。1961年,吴宓去广州见他的老朋友陈寅恪,谈到了《刘别传》的写作。吴宓在日记中记载:详细阐述了他对刘的研究提纲。刘与的爱情和与牧民的婚姻,始终与他的民族气节立场和复古活动分不开。他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足以压倒同时代的人。总之,尹柯对“红妆”生平经历和作品的研究,揭示了当时政治(夷夏)和道德(节操)的真实状况,具有深刻的意蕴。绝不是悠闲有趣的动作。”因为这段话的口述性质,在吴宓、陈寅恪等人披露后,成为被评论者广泛引用的权威说法。这个意义的核心是世纪之交文化和道德的基本命运的选择。周训初说:“《别传》其实是一部反映明末知识分子动态的史诗。”先生根据刘身边这些士子对待国家命运的态度,对他们或褒或贬,起到了“贬势利,尊气节”的作用。
明清文化阵痛史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近年来发表了一系列关于陈的论文。关于刘的别传,他在各家学说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明清文化痛苦史”的新说。内容涉及明清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党组织、宗教、艺术、文学等各个方面,历史事件极其复杂。陈寅恪综合运用传记、议论、叙述、证据等方法,将历史人才、诗词、议论融于一炉,将家国兴亡的悲凉情怀融于全篇。作者更辉煌的学术目标是通过即时传记来修正历史。说得准确一点,宽泛一点,应该是用血泪书写,也就是用全新的笔调书写一部明清文化阵痛史。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年4月9日第七版54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