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篇关于燃烧和灭火的化学论文。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烟雾。

(1)燃烧的必要条件

物质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点火源)。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发生燃烧,无论缺少哪一个条件,都不能发生燃烧。但上述三个条件不一定同时存在,燃烧现象一定会发生。这三个因素也是需要相互作用的。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反应的物质都叫可燃物。可燃物质按其物理状态可分为气体可燃物质、液体可燃物质和固体可燃物质。可燃物质大多是含碳和氢的化合物。镁、铝、钙等一些金属在一定条件下也能燃烧,肼、臭氧等许多物质在高温下能通过自身分解释放出光和热。

2.氧化剂:帮助和支持可燃物质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质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燃烧过程中的氧化剂主要是空气中的游离氧,其他氧化剂如氟、氯等也可作为燃烧反应中的氧化剂。

3.温度(点火源):指可燃物质与氧气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还有化学能、电能、机械能转化的其他热能。

4.链式反应:有焰燃烧有连锁反应。当可燃物受热时,不仅会汽化,而且可燃物的分子也会受热分解产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种非常活跃的化学形式,它可以与其他自由基和分子发生反应,以保持燃烧的进行。这是燃烧的连锁反应。

(2)燃烧的充分条件:(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2)一定的氧含量;(3)一定的点火能量;(4)不受限制的连锁反应。汽油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mJ,乙醚为0.19mJ,甲醇为0.215mJ。对于无焰燃烧,前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就会发生燃烧。对于火焰燃烧,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外,燃烧过程中还有不受抑制的自由基(自由基),形成连锁反应,这也是燃烧的充分条件之一。

三、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火灾被定义为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受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难。

火灾分为甲、乙、丙、丁四类。

甲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花、羊毛、大麻和纸;

乙类火灾是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着火;

丙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和氢气引起的火灾;

D类火是指金属火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等。

四、燃烧中常用的几个概念

1.闪燃:液体(固体)表面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熄灭火焰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2.阴燃: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称为阴燃。

3.爆燃:以亚音速传播的爆炸称为爆燃。

4.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明火和其他火源的作用下,因加热或自身发热蓄热而自燃,称为自燃。也就是说,物质在没有外部点火源的情况下,由于自身内部进行的生物、物理、化学过程而产生热量,使温度升高,最终自焚。

5.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固体)表面能够闪点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同系物中异构体的闪点比正常异构体的闪点低;同系物的闪点随着分子量和沸点的增加而增加。汽油、煤油等多种组分混合液体的闪点随着沸程的增加而增加;由低闪点液体和高闪点液体形成的混合液体的闪点低于这两种液体的平均值。木材的闪点约为260摄氏度。

闪点的意义:(1)闪点是生产装置火灾危险性分类的重要依据;(2)闪点是储存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的依据;(3)闪点是划分甲、乙、丙类危险液体的依据;(4)根据甲、乙、丙类液体的分类,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防爆设置等。车间和仓库的详细说明;(5)根据甲、乙、丙类液体的分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防火间距,可燃和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等。

6.燃点: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连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所有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7.自燃点:是指可燃物质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在规定条件下的自燃点。

可燃物自燃的主要方式有:(1)氧化加热;(2)放热分解;(3)放热聚合;(4)吸附和放热;(5)放热发酵;(6)活性物质遇水;(7)可燃和强氧化剂的混合。